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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山镇小学教代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7: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桃花山镇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职权:

1、对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3、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二、教代会代表: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2、代表的产生以年级组和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总数不少于30名,按各年级组和各处室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三、组织制度:

1、教代会4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2、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3、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4、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5、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选举和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7、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教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8、召开教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四、工作机构:

1、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

(3)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4)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 (5)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6)组织教职工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7)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资料,及时归档。

2、设立教代会主席团,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以及处理会议期间各项重要事项;

3、成立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五、本制度经双牌县职业技术学校第一届第一次教代会通过。

六、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及制度为准。

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助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参政议政,对学校行政工作起维护、监督作用,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4、动员和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校长工作和学校重大决策的实施。

5、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映和尽力帮助解决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工会参加学校必要的会议。

7、负责工会经费审批和使用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8、定期向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报告工作。

9、完成上级工会和党支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职责

1、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

2、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新会员的教育

3、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档案材料

4、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

5、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6、协助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及档案工作。

财务委员职责

1、编制工会的预算、决算和有关财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及上级工会报告工会的收支情况。

2、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监管工作。

3、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把好工会各类活动的预算关。

4、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工会的文体活动和各类文体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性广的文体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3、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文体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指导并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外的竞赛活动,借以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

5、支持并协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培养文体骨干,并定期召集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6、积极举办各类讲座,提高教职工的艺术欣赏水平。

7、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工作,制订和完善制度。

2、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慰问、补助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校提出改善教职工生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协助学校做好校内的民事调解工作。

4、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工委员职责

1、在工会的领导下,负责与女工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制定工会的女工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引导女职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在学校的教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

5、关心女工本人及家庭、子女的身心健康,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体检及女工保健讲座。引导女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6、开展妇女工作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7、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工委员职责

1、组织青年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建设活动。

2、组织青年教工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并大力组织青年教工开展各种业务竞赛活动。

3、结合青年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寓教于乐。

4、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制订面向全体会员的工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结合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号召全体会员团结一致,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建功立业。

3、负责工会活动、好人好事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校工会网页建设。

4、负责定期组织工会工作的理论研讨。

5、利用工会所拥有的宣传手段和工具(文艺表演、电影、网站等)组织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

6、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7、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小组长职责

1、根据工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好小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学校及本部门的民主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和收集会员意见,主动向工会及部门领导报告,并协助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

5、组织本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竞赛和评选活动。

6、主动热情关心会员生活,及时将会员因伤、病住院及重大家庭事故上报校工会和部门领导,并做好慰问工作。

7、协助学校工会做好各种福利物品的发放工作。

8、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9、完成学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守则

1、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依着大方整洁、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

3、积极参加教工健身活动,遂同学每天出操,参与各类文体竞赛。

4、用规范语言上课、交流、板书。

5、认真参加办公室清扫工作,做到: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桌下无杂物、地下无纸屑、垃圾及时清理并到位,洁具隐蔽摆放。

6、对学生要耐心、对家长要热心、对同时要关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据绝说“不文明”的语言。

7、第一声预备铃响进教室,等待学生上课,下课不拖堂。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四十分钟的上课质量。在与同学交谈和处理问题时,如教师有事,不能及时处理,应让学生回教室。

8、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交接班,不随意留学生。 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不接受家长的礼品,通过家访、电话、联系册等方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9、下班时,检查电器设备与门窗,贵重物品带回家。进教室上课、开会、政治学习时关闭手机。

10、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桃花山镇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公开公正、优质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社会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工作中的难点为主要内容;以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稳定发展,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目的;以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意义:

实施校务公开是改进工作方式的需要,有利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协调的向前发展,有利于把学校至于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增加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宗旨意识、政策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正确实施各种决策,实现学校工作廉洁、务实、高效。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经常公开、全面公开,除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要切实加强保密措施,坚决保密外,其余的均要公开。

2、程序上做到政策公开、职责公开、标准公开、纪律公开、结果公开。

3、内容上要抓主抓重,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事项应重点公开。

4、措施上要依靠制度约束,实行民主管理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5、方式上要灵活多样、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易于操作、便于公开。

6、时限上要把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依照工作性质、特点、要求和内容做到长期公开、适时公开、及时公开和随时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一)工作决策

1、教育教学、学校发展计划、总结、规划

2、教育发展、改革及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决定、方案、制度。

3、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或重要工作的研究、审定。

(二)财务管理

1、学校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决算情况、财务审计、检查结果。

2、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预算、决算支付情况。

3、2000元以上办公设备、用品等重大购置项目、途径、价格、用途及处理报废情况。

4、学校各种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及使用范围。

5、学校经费的研究审定,基建项目的确定,经费分配、计划审定。

(三)教务管理

1、教师的任课班级、节次以及其他兼职工作。

2、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依据;教师常规工作的考核情况。

3、学生的质量检测成绩、艺术达标等次、竞赛获奖情况、进步程度等。

4、教师的获奖、学历、专业、教龄、职称、住址及计划生育等情况。

5、上级划分的中级以上职称名额的分配情况。

6、各班级的学生人数、班级建设情况、活动的开展情况、团员人数、班级管理的好经验。

7、教育教学工作的全期的安排和研究活动、学校的作息时间、课外活动安排、值周安排。

(四)学校管理

1、学校及各处室职能、工作制度、办事程序、领导分工。

2、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办法、程序、结果;责任制的落实。

3、教职工的评优选模、职称晋升情况

4、教职工工资晋升原则、对象、办法、程序及结果。

5、学校各项奖惩制度的落实情况。

6、学校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进步学生以及免学费的落实情况;违纪学生的教育和转化情况。

7、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收费管理、综合治理、安全教育等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

8、学校的招生计划、政策及落实。

五、校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为容

副组长:廖焕发 付为政 陈传厚 李红平

成 员:余龙新 唐 兵 张 明 杨再林 易 慧

2、充分利用教职工会、学生会、职代会、行政会,由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通报。

3、在各项工作的过程中邀请教职工代表参加,实现工作过程公开化。

4、在学校的醒目处设立公开公示栏,对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公开,并公开学校和上级的投诉电话。各项结果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和核实。

5、建立书信告知制度;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并创设其他适宜公开的形式。

6、自觉接受上级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请职能部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通报。

六、公开的要求

1、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校务公开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在充分尊重教职工及学生的合法权益下进行。

2、校务公开要做到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

3、要各种有效的形式,及时收集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坚持边反馈,边整改,使校务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4、要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小组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结果要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教职工和学生。

七、达到的预期目的

1、学校各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工作,均要让每一位教职工熟知工作的全过程,以增强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

2、使全体教职工能全程、全面参与学校管理,增加工作的内驱力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和谐的向前发展。

3、全体师生关心学校的发展,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打造精品示范学校。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总支委员会)的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总支委员会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党的建设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对本单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任务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三条

总支委员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密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搞好党的建设工作。

第二章

总支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第四条

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总支委员会应设纪检组织、宣传、青年等委员,总支助理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应由党性强、具有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熟悉教学、科研工作,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总支委员会兼职书记、副书记应该用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党务工作,并与同级行政负责人计算等同的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

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4、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工作。

5、定期研究本单位干部工作,制定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的全面考核,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6、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

总支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到齐抓共管。

第八条

总支委员会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理想、宗旨、纪律、民主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紧密围绕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改进思想教育方法。

第九条

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工干部队伍。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共同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政工干部的选拨、配备、教育和管理工作。专职政工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以纳入教师系列或管理、研究系列,并享受同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待遇。

第四章

党的自身建设

第十条

健全民主生活制度。总支委员会负责人要过双重组织生活,除了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生活会外,每半年还要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上党课,提高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分配他们做一定的社会工作。对党员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要及时宣传、表彰;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及时批评、帮助。同时,配合学校有关党务部门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及时清除腐败分子。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支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支部工作考核。根据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支部工作先进经验,认真帮助解决后进支部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工作,把好转正关。重视培养吸收中青年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和监督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履行党员义务和起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十五条

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通过他们密切联系群众。定期研究解决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和方法

第十七条

根据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并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八条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后,每个成员都要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第十九条

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总支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第二十条

总支委员会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对本单位重大问题要随时交换意见,求得共识。意见分歧时,要反复协商,必要时可向上级党委反映。

第二十一条

总支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总支委员会负责人要常深入年级组、班级或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加强财务管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理财制度。领导班子要根据学校当年收入情况,年初集体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年终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报教体局。

2、实行民主理财。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不得个人或极少数人主观臆断,擅自作主。

3、凡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及大额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要经过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同时上报教体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是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项目要坚持预决算制度,否则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经济责任。

4、凡支出单据一律实行联签制。核销单据时,要有经手人签字,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要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然后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同时还需有关人员实行联签。我校单据联签人由校长、书记和总务主任三人组成。上述人员分别签字后报财政局核算中心待批,否则不得核销。

5、量入为出,学校当年收支必须做到无赤字,有结余,确保收支平衡,严禁负债运行。

6、严格控制差旅费和招待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超限额的部分要报请局党委批准,否则不能做财务处理。我校本年度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不得超过3.5万元。教体局对各校差旅费级招待费支出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

7、坚决杜绝学校常年租用私车的现象,对有禁不止者,按违纪处理。

8、校长及班子成员外出考察必须报请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组织者个人承担。

9、努力做到节约、压缩开支。如出现外债,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在学校总收入中预留10%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如没有外债,学校必须结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0、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 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教导处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代收代支资金,特殊情况由核算中心调剂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辅用书及学生书款必须做到一年一结清,不得出现赤字。

11、扶困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免教科书补助、困难住宿生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否则要严肃处理。

12、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学校要把本校财务收支情况每一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一次,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3、加大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凡是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期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1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薄,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桥头小学教代会制度

大田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桃花山镇小学教代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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