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程 修 正 案
经年月日成员大会决议对章程下列条款予以修正:
1.本社名称修正为: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2.第二条 本社的业务范围修正为:
3.第三条 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修正为:本社员出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额万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社员评估评价。
4.第四条 成员修正为:本社成员共其中,农民成员名,
所占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成员名,所占比例%;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特此修正,以前章程修正案涉及本修正案内容的,以本次修正案确定的内容
为准。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时间:年月日
《合作社章程修正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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