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公司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公司每个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张海峰(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徐宽业(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汪讯东(副总经理):
孙国兴(副总经理): 孙苏中(副总经理):
二、公司各处室安全职责
工程部(责任人:汪迅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公司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协调公司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等安全工作。
行管部(责任人:陆诚 ):负责公司大楼及出租房屋的安全工作。 办公室(责任人:孙国兴 ): 财务部(责任人:陈翠芹):
营销部(责任人:李兵):
三、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月底分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岗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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