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文件
豫化院院字[2013]69号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关于吴华芹同志聘任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根据《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关于设立教育教学研究室及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配备的通知》(豫化院院字〔201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聘任吴华芹同志为我院计算机应用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聘期三年。张青同志不再担任计算机应用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办公室2013年11月25日印发
《豫化院院字6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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