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规范用语及填写要求 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并按如下规定填写:
一、“合同适用的法规”:执行合同标准条文
二、“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指:
1、标底编制:国家、省、市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
2、投标报价:国家、省、市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等;
3、工程量清单编制:国家、省、市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
4、招标控制价编制:国家、省、市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
5、结算审核:国家、省、市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协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图纸答疑、会议纪要、材料价格签证等;
三、咨询业务范围:
1、填写咨询业务专业: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仿古、修缮等;
2、填写咨询业务类型:标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投资估算等。
四、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应提供的资料及提供时间:
原则上应包括以下资料:
1、标底编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
2、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等;
3、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
4、结算审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协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图纸答疑、材料价格签证等;
五、风险和违约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应明确订立风险承担和违约责任处理方法。
六、酬金
按照物价部门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约定收费金额或比例。并应约定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七、附加协议条款
各咨询企业根据各自项目的情况,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达成一致后填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该项目的执业人员姓名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执业资格;
2、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附加协议。
八、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中,每一条应认真填写。如某条款不适用于该项目,应注明“无”;但咨询依据、业务范围、酬金、执业人员条款必须填写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