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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第一项目部大西客运专线《物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7: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铁十八局集团大西线第一项目部

物 资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管理,做到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物资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实现节约材料成本,降低工程造价,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物资”是指用于工程的原材料、燃料、工程器材、民用爆破器材、机电产品、大型结构件等。

第三条 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平、公正、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以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效益、最佳的方式确保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四条 物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施工生产为中心,为施工生产服务”的原则,通过技术监控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物尽其用,以较少的材料消耗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坚持归口管理,实行工区项目部、施工队(站)两级物资管理体制,分别建立专职或兼职物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工区项目部物资部门是本级物资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物资部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工区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2、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服从宏观协调和管理。

3、负责物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定额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管理、物资核算核销、物资统计分析等工作。

4、对物资影响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提出控制办法和防范措施。

5、建立健全物资业务台帐,按时汇总和编报物资统计报表。 第七条 物资科长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物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2、负责科里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3、负责物资的计划管理,组织开展责任成本核算活动。

4、指导现场物资管理,保障物资的供应和协调。

5、建立健全物资业务台帐,做到规范管理。

6、指导影响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辩识工作,符合管理要求。 第八条 物资采购员职责是:

1、认真执行上级和工区项目部有关物资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物资纪律。

2、广泛收集和了解市场的物资信息,对其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佳采购方案。

3、物资采购要进行招标和定点采购,循价比价,货比三家,选择同类产品同等质量且价格低廉的产品。

4、物资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计量单位,必须写明规格型号,减少和避免捆、把、根、箱的出现,以便宜统计。

5、物资采购进场时,及时与施工队(站)材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点验单和发料单,并做好物资进场检测记录。

6、一批次材料采购完毕,应及时报帐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九条

材料(保管)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克己奉公,不徇私情,按章办事。

2、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管理好物资、器材,不乱拿乱借出任何物资、器材。

3、材料入库要认真地核对材料的单据,检查验收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与材料单据相符,坚持大件点查验收不过夜,小件当面点清,并做好进场材料检测记录。

4、妥善规划和安排材料的存储,根据材料的物理特性分别进行存放和整齐堆码,通常要做到上盖下垫,先进先发,先散后整。

5、经常对库存物资进行自查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账相符。

6、建立健全物资业务台帐,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条 施工队(站)设兼职物资协管员、专职材料员一人,实行专人收料,并将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物资科备案,以便宜材料的发放。

第十一条 施工队(站)材料室,在物资科指导下进行工作,服从管理和协调,做好材料的收、发、保管以及材料的合理使用,开展成本核算活动,搞好材料的降耗增效工作。

第十二条 工区项目部指定分管物资的领导,成立物资采购价格督察小组和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的采购价格和采购渠道进行调查、评估和监察,指导材料的合理使用和现场物资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 物资采购供应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供应必须以有利生产,方便施工为出发点,遵循“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物资采购价格、质量和使用效果的评价反馈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质、按量、按品种、按时间、成套齐备、安全、环保、经济合理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较少的资金占用完成更多的供应任务。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个别大项料实行灵活的库存管理,其余材料实行零库存管理,减少二次倒运,依据施工生产需要,按照生产进度分区分批安排采购,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供应实行分级负责制。

1、对于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供应的甲供、甲控等大宗材料,由物资科组织实施并做好核算、统计以及调剂、串换,按贯标程序要求,做好技术资料存档。

2、物资科负责部分其他材料的采购管理,负有保障供应和承担质量的责任。

3、施工队材料室负责本工程合同内部分小型材料、工具的采购,不得越权采购。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1、采购前必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样式应与《物资采购程序》的要求一致。物资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施工队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在当月20日前编报下月的材料需用计划,上报物资科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采购,凡无计划的材料,物资科不予办理采购供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队自己承担。

3、合理确定材料采购的批量、采购时间、进场时间,严禁无计划进料,减少资金占用。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必须加强对供方的资质审查和质量验证,必须选择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要强化信息意识。对业主指定的生产厂家或自行采购的物资,实施采购前应广泛了解周边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信息,掌握政策、资源、供应渠道、价格、新技术、新产品的信息变化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合同供方从《合格供方名单》中择优选购。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必须加强法纪观念。

1、工区项目部设物资监察员,随时掌握国家、行业和地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监督物资采购价格和质量,避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批量采购且金额较大的材料应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对选定的合格供方,必须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分析,认真周密地签订每一份合同,并严格履行,防止出现经济纠纷。

第二十一条 采购供应的物资必须是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对供方的产品进行验证(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材质单、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甲供、甲控材料由局指负责办理。进场前按类别、批次进行检验登记,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需要二次试验的物资应及时送检,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物资采购业务是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严禁非物资部门

和非物资人员参与物资采购活动,切实杜绝人情料、关系料,真正做到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三条 物资采购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产存量,即在充分考虑现有物资库存、工程拨款、周转储备的基础上,确定物资订购量,做到合理储备,保障供应,减少资金占用。

第二十四条 材料进场时,工区项目部物资人员和施工队物资人员共同验收,及时办理业务手续。

第四章 物资成本核算

第二十五条 材料采购成本核算。材料采购核算是材料成本核算的第一环节。应根据实物工程量编制月份物资供应(采购)计划,并结合月初(或上月末)的材料市场价格计算出所需物资的计划成本(即计划供应及采购费用),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采购。月末把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相比较核算节超,尔后按季(年)汇总分析材料采购成本节超结果和原因。

第二十六条 材料的耗用核算。材料的耗用核算是材料成本核算的中心环节,其目的是降低物耗。包括材料数量的核算(消耗数量控制)和材料价格核算(消耗成本控制)。

1、材料消耗数量的核算。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工区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 铁路工程材料消耗定额》结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工程概(预)算定额》编制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材料消耗定额,作为衡量材料数量节超的尺度,二是根据实物工程量以定额为标准分项目、分部位实行限额供料,严格控制定额外用料。核算公式如下:

应耗量=实物工程量×消耗定额

实耗量:即实际消耗的数量

材料节(+)超(-)量=应耗量-实耗量

材料节(+)超(-)率=材料节(+)超(-)量/材料应耗量×100%

2、材料消耗价值的核算(消耗成本控制)。应结合工程实际,依据材料的市场价格水平(或预算价格),确定一个综合单价(或称标准价),作为核算材料消耗成本的依据。核算公式如下:

定额消耗材料成本=应耗量×综合单价 实际消耗材料成本=实耗量×综合单价

材料消耗成本降低(+)提高(-)率=材料消耗成本降低(+)提高(-)量/定额消耗材料成本×100% 第二十七条 材料费节超的综合核算。材料费的综合核算是物资经济效益的最终体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核算的原则是: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本工程的材料数量、材料单价,计算出应支出的材料总费用,然后与实际支出的材料总费用相比较,计算节超。

第二十八条 全面推广应用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行定额供料、限额发料,广泛开展现场加工、制作和修旧利废活动,做到综合下料、合理配料、小材大用、短材长用、废料新用,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条 主要物资综合节约指标:钢材2.5%、木材3.5%、水泥3.5%、油料3.0%、火工品不超定额。材料消耗成本降低率在3%以上。

第五章 物资储存与搬运

第三十条 砼搅拌站、油库、料场,必须选择适宜的场地,合理布局。要有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油库、料场(棚)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搬运工具,重点抓好防腐、防火、防潮、防爆、防盗、防机械损伤等工作,

确保料库(棚)安全和储存的物资不降低质量等级。

第三十一条 材料员要精通业务,做到:“四懂”(懂材料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定额)。“三会”(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的标记符号)。

第三十二条 材料员应及时做好点查验收工作,不断完善收发手续,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做到帐、物、资金相符。

第三十三条 储存在料场(棚)和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码,摆放整齐、有序、上盖下垫。做好各种标识。

第三十四条 装卸搬运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配戴防护用品,根据物资的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好物资的包装、标识和质量,并注意人员和机械的安全。

第六章 现场物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工地料场(棚)应做到道路畅通,运输方便,物资吞吐与施工生产不发生干扰,便于收发保管,场地干净平整、安全可靠。

第三十六条 砼搅拌站要加强散装水泥罐的管理,不断摸索打压水泥的规律和经验,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水泥喷出,造成损失和浪费。砂、石料场要按骨料的规格及品种分别存放,堆放整齐,标识明显,严禁混存、混放。

第三十七条 钢材、木材、水泥等应按照材质、规格品种分类堆码摆放,下垫上盖,做到标识明显、整齐有序。对临时存放料场的钢材等材料要单独建立帐本,定期清点和对帐,确保帐物相符。

第三十八条 加强油库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做到标识明显、道路畅通,收发方便,防火防爆,安全可靠。

第三十九条 运抵施工现场的物资,按照物资点验规定,进行数量、规格、质量的验收,发现短缺及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填写进场物资检测记录,并妥善处理。

第四十条 进场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点验和交接,填写材料点验单和材料发料单,字迹要公整清晰,材料点验单应填写:(日期、点收单位、材料来源、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原凭证数量、实收数量、购入单价、总价、承运车号以及材料的件数等)并签验收及保管员的名字;材料发料单应填写:(根据、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配发数量、实发数量、标准单价、总价、备注、发出单位、收入单位、经办人签名)并由收料人当场签字认可,然后交内页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处理。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钢模板、钢板桩、水管、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的管理,做好队与队之间的协调,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对下场的周转材料进行回收和整修。

第四十二条 加强搅拌站混凝土的调度和统计,做到混凝土使用的部位清楚,使用的数量准确,每月分单项工程汇总上报物资科进行帐务处理,并摊入工程成本。

第四十三条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材料的索赔工作。超过原设计图纸及施工物耗定额外的材料(如不可预见性等自然灾害),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损失报告,并附图或材料消耗明细表,呈报监理、设计和上级部门核定索赔。

第四十四条 施工队要做到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物资要随时进行清理,对暂时不用的材料要进行分类堆码,保持现场整洁。

第四十五条 加强对火工品监督管理的力度,使用单位应设立临时存

放点,炸药、雷管必须装箱存放,指派专人看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服从管理,我行我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承担。

第四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场核销,并对本项目的物资供应管理的方式、方法及物资消耗情况进行总结。

第七章 内页管理

第五十七条 物资统计报表不仅是我国《统计法》的要求,同时也是为各级领导机关了解情况,决定政策、指导工作、制定计划提供重要的依据。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按要求做好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

第四十八条 物资统计基础资料是物资部门经济核算的中心工作。如:物资核算表、收支存月报表、物资消耗定额考核表、物资消耗节超分析表、合同执行情况表等。要求做到数字准确、内容明了、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给项目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业务台帐,做到物则有帐,有帐必有物,物资动态帐的记帐:(单据字下面填写点或发、摘要下面填写材料来源或发放去处、点验数量记收入帐、发出数量记消耗帐、库存数量为收入-消耗),并定期盘点实物库存数量与帐面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处理,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第五十条 加强物资经费的管理工作,采购入库的物资报帐时必须由内页管理人员做资金汇总表,出库物资月末分单位做资金汇总表,并定期与财务对帐,确保物资与财务的帐账相符。

第五十一条 施工队(站)材料员要做好业务台帐,严格控制发料,禁止非生产用料,并做好领、发料的登记。

第五十二条 做好物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主要业务活动应以书面形

式纳入档案管理,为了全面准确的反映真实情况应按业务程序(如:申请计划、统计报表、点验单、发料单、供货合同等)分类、分项、分册装订,便于查验。

第八章 物资监察

第五十三条 根据上级物资监察工作要求,结合工区项目部的实际,设物资监察员。监察员由项目部一名副职兼任。

第五十四条 物资监察员职责是:检查了解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物资申请计划、采购计划、采购渠道、质量、价格、储运保管、收发手续、台帐、核算、统计及修旧利废等完成情况。

第五十五条 物资监察的重点:物资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事件,非物资人员采购物资行为,物资部门越权采购加大成本支出和造成物资质量事故的事件,因渎职造成物资损失和浪费;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流失、被盗、变质、腐烂损失;采购劣质、高价物资等不规范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参加该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该工程的物资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处理和倒卖工程物资、器材,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第五十七条 工区项目部将开展责任成本核算活动,定期和分阶段对单项工程进行考核,对节约原材料的单位按节约原材料价值的50%进行奖励,。对超耗原材料的单位按超耗原材料价值的30%进行罚款,做到有奖有罚,奖罚严明。

第五十八条 工区项目部将对在物资采购和核算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降低了材料成本的物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部物资科负责解释。

中铁十八局集团大西线第一项目部

二O一O年五月

第一项目部

.第一项目部2卷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项目部降本增效措施

第一项目部工作总结07

安全工作总结(第一项目部)

第一项目部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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