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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5:00: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思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总则

为规范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加强物资计划、采购、仓储使用过程控制,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分明,降低采购和使用成本,杜绝材料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项目物资部由物资分公司组建,项目物资部人员接受由物资分公司和项目部双重管理。工区现场设库房,库管员由项目部配臵,接受项目物资部管理。

二、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徐洪刚

副组长:钟新、谭泽意、林振兴

组员:彭正中、梁远洪、张天仁、何波、王狄彪、付彬、成奇、李光辉、汪汝顺、吴道申、马忠林、吴胜波、谢飞、刘树清

2、项目物资部职责:

(1)在满足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起草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2)负责所有结构性材料、火工品、木材、油料、机械配件及二三项材料的组织供应,保证施工需要;

(3)负责周转材料及料具的采购或租赁、管理等工作; (4)负责项目废旧物资处理的报批等日常工作; (5)负责所供物资的相关技术证件的收集与传递; (6)做好物资货款结算和料差清算工作;

(7)按月组织对作业班组进行成本核算和材料节超管理;

三、计划管理

1、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工程部向物资部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总量计划。以后每个季度根据工程变更等情况提供主要材料总量修正计划。物资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总量计划、已购主要材料总量,随时掌握剩余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总量,结合工程进度,做好主要材料的合理储备,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同时防止材料积压,并不得出现主要材料停工待料或主要材料超购等现象。

2、工程部于每月20日前向物资部提供下月需用主要材料申请计划。

3、架子队各作业班组所需的

二、三项材料月度申请计划于每月18日前向物资部提供,物资部汇总后20日前交分管领导审核。

4、物资部依据工程部、架子队各作业班组提供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结合材料库存情况编制经理部的月度材料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中必须填写材料采购数量和单价,并于每月23日前报经理部分管领导审批(询价表和比质比价表作为材料采购计划的附件一同上报)。所有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无计划采购的材料不予报销。材料报销时财务部必须认真审核,其最高采购单价、最高采购数量不得超出分管领导审批的数量和单价。

5、各部门、作业班组提供的材料计划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急需物资。因特殊原因工程急需的材料,必须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由物资部组织购买,物资部应在当日内上报书面的物资追加计划表。

四、采购管理

1、采购权限:

所有结构性材料、火工品以及架子队各作业班组施工需用的油料、木材、动力电线电缆、风水管路、导风筒、劳保用品等其他材料由物资部组织统一采购,任何班组不得自行采购,否则,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分包班组需用的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的非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原则上由分包班组自行采购。若分包班组委托物资部进行采购,有条件时,物资部可以代为采购,按市场价(含运杂费)进行扣款。

混凝土由项目部统一拌制,定价、定量供应给各作业班组。

2、采购方式:

(1)水泥、钢材、油料等大宗物资通过招标方式竞价订购。 (2)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机械配件按照“货比三家、比质比价”的原则竞价采购。

(3)二三项料采用定点竞价采购,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3、采购过程控制

(1)物资部每季度要对周边市场多家供应商进行调查,向分管领导提供市场调查表、比质比价表,经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评审后,确定采购单价和供应商,务必使采购的物资价廉物美,满足工程使用要求。

(2)二三项料的采购,必须坚持同等质量条件下优先向报价低的供应商采购,以提高供应商公平竞争的积极性。

(3)物资部要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负责,若在工程使用中发现不合格产品,情节严重的,经理部将对物资部相应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为减少采购成本,物资部要根据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统筹安排,集中、分批采购,不得随意、随时外出采购。确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工程材料,物资部须及时做好材料追加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单独外出采购材料。各作业班每月急需材料的补充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否则由此发生的采购成本转作业班承担。

(5)每季末,经理部由党工委书记牵头,合同部、财务部参加,不定期的对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审核物资部提供的市场调查表、比质比价表、合格供方名册,向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并提交调查报告。

4、合同管理

(1)除小额零星的采购以外,物资采购必须与供方签订书面物资采购合同,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物资采购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公司规定的示范文本。 (3)物资采购合同(包括运输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报公司物资部、项目经理审核。 (4)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 (5)物资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由物资工作人员具体协商,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财务部备案。

(6)物资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价格; ②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③损耗计算、包装物回收及有关费用的分担;

④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或提货方式、结算方式; ⑤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五、物资进场验收

1、物资验收人员由采购人员以外的专项物资人员、库管员和相关使用单位人员共同组成,对每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

2、现场物资人员对到达物资的外观完好情况、规格、数量、物资与所附单证及合同要求是否相符、有关资料是否齐全等进行验证。

3、到库物资必须及时验收,要有验收时间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标识。验收记录填写应准确、完整,并有物资部长、管库员、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验收。

4、物资验收包括资料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1)资料验收:现场物资人员应就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核对资料内容是否有效、是否与实物相符。 (2)数量验收:现场物资人员应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通过点件、称重、检尺换算等方法进行数量验收,以合同约定或通用验收标准为准。水泥、柴油、钢材等能采用称重验收的物资必须采用称重的方式进行验收,并以过磅单作为数量验收的依据。

(3)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验收。外观质量验收指物资人员凭肉眼观察和简单工具来对材料的包装、表面状态、外在形态等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进行的检验;内在质量验收则须通过相关试验检验部门按规定抽样专业检测后获得。

5、特殊物资和需在供方处检验的物资,应在合同或技术文件中规定验证的方式和物资的交付方法。

6、物资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过当地计量检定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确保计量精度。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不允许使用。

7、进料验收中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有误、品种规格不对、材质资料不全等情况,要予以标识并妥善保管等候处理;检验试验不合格的物资要单独存放,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臵。

8、物资验收后,应做好检验状态标识,严禁未检先用。

六、取样复检

1、对工程实体质量有影响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以及其它需要检验和试验的物资到场验收后,做好物资待检标识。

2、物资部及时填写《结构性材料到货通知书》,在24小时内通知试验室,并向试验室提供该物资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一份,自留一份。试验室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交一份给物资部门,通知物资部门及时更新物资状态标识。

七、物资运输、储存与防护

1、物资运输及装卸

物资运输以节约运输成本,减少二次倒运为原则进行组织,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进货时间。

物资部供应的所有物资,由物资部组织运送到工区施工现场。工区同品种、单批次运输量原则应达到基本运输量的整倍数,以减少运输成本。

需要卸车的物资,按施工合同约定由相关责任单位提供机械和人员组织卸车。

2、物资储存与防护:

(1)工区工地材料库的容量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冬季、雨季施工的需要。其中水泥、粉煤灰储存量不少于5天用量,钢材及其他物资储存量不少于10天用量。

(2)工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露天存放物资尽可能分类集中存放,并设立必要的隔离保管措施,如修建围挡或围墙,以利于物资发放管理。

(3)袋装水泥和外加剂应专库储存,堆码整齐、合理支垫,并在保质期限内发出使用。

(4)钢材等其他结构性材料应存放在料棚内,做到堆码整齐稳固、合理支垫,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 (5)

二、三项料设专用库房,由库管员负责储存和防护。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按月盘点,并填写《库存物资清查(自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6)物资部每季度末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清理,如有积压不用的物资,及时上报项目领导。以便及时组织积压物资调剂使用或找供货商退换。

八、物资发放与使用

1、材料领用

(1)配合作业队、计件工班领料

各作业班组委托一到两名专门人员负责领取材料,班组负责人必须出具委托书,交物资部、库房各一份。非班组委托人员领料,物资部不得发料,否则,将追究物资部相关人员责任。

合同内不扣款的材料领用,由各队队长审批,并注明使用工点、用途,作业班组凭材料领用审批单领料。

(2)非计件工班领料

必须先找现场施工员(或队长)开具领用单,物资部须凭施工员(或队长)的材料领用单才能发料。

2、临时存放在专设库房、库区外的物资,物资部要做好临时防护工作,防止材料流失。使用人必须到物资部门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方能领用,否则,一经发现,按偷盗论处。

3、物资发放必须坚持先开票后发料的原则,严禁事后补签或月底一次性签认,否则,将追究物资部相关人员责任。

4、材料领用报销单须分作业队(或班组)填制。主要物资使用去向要具有可追溯性。

5、为非计件工班人员配臵的各项工具,由专人进行保管,物资部建立工具保管卡片。如若保管不善造成的工具丢失,需重新配臵时,由丢失人员自行购买配臵。工程结束后或保管人员调离经理部时,由有关人员保管的各种工具,要退回经理部物资部,不退的按同等价值在工资中扣除。

6、劳保用品物资部要严格按定额发放,违规发放劳保用品将对物资部进行处罚。因特殊情况需超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的,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7、各配合作业队、工班必须于每月30日前到物资部核对当月领用的材料清单,并相互签认。物资部于次月的2日前做出上月的材料消耗动态报表交工程部、财务部审核,次月的5日前工程部、财务部要审核完毕,报分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财务列帐报销。

九、料费结算

1、对外物资货款结算

每月25日前,项目物资部与供应商核对当月物资供应单价和数量。准确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

2、对内料费结算

(1)主要材料:项目物资部按采购单价点收入账,并按施工合同中列明的限额供应单价供应给作业班组,料差由项目部承担。 (2)

二、三项料:架子队作业班组材料按成本价结算;配合作业队、分包班组按成本价加5%业务提成结算。

(3)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的形式,分标号按施工合同中列明的限额供应单价,由搅拌站开具发料单对各作业班组结算。超限额部分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4)劳务分包工程的物资结算,必须以内部承包合同为供应依据,按合同价结算。并严格按照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数量和价格供应。无内部承包合同的,物资供应部门不得供应物资。

十、物资考核

1、定额管理:

工程部分工点按年度、月度提供主要物资需求数量,作为各工点主要物资限额供应依据。物资部分工点建立主要物资限额供应台帐。及时登记各作业班组供应数量,防止超定额供应物资。

2、主要物资节超考核

(1)库存主要原材料、钢构件盘点,已完工程量收方。 每月25日,物资部组织作业班组负责人、队部技术主管等人统计各作业班组存放保管的已领未用主要原材料结存数量,如实记录盘点主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经作业班组核对无误后,在盘点记录上签字认可。

每月25日,各队部技术主管要组织对各作业队本月已完工程量进行收方,计算本月各班组材料应耗量。 库存材料盘点和工程收方要同时进行,相互沟通,确保材料盘存准确,材料的盘点和材料收方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

(2)计算统计主要材料应耗数量和实耗数量。

队部技术主管负责主要材料应耗数量的计算和统计。直接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应耗数量分设计应耗数量和收方应耗数量分别统计。设计数量是指根据设计文件计算(不含允许损耗)出来的各种主要材料应耗数量。收方应耗数量是指对已完工程进行收方,计算(不含允许损耗)得出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的实际用量。

混凝土收方工程量根据技术人员浇灌前和浇灌后的两次测量断面数据计算。

锚杆、拱架、止水带等安装时由现场施工员负责记录实际安装数量,队部技术主管、队长负责抽查。技术室每月25日统计汇总当月数量,作为应耗量。

物资部负责统计各作业班组主要材料实际消耗数量。实际消耗数量=上月盘存+本月收入-本月盘存。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等进出料批次较多的主要材料,材料员可每星期到搅拌站收集收发料单据,核对统计收发料数量。以减轻月底主要材料收发数量统计的工作量。

工程部要分作业班组建立主要材料应耗数量台帐。保证提供的主要材料应耗数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当月开累应耗数量=上月开累应耗数量+本月应耗数量。 物资部要分作业班组建立主要材料实耗数量台帐。保证统计的主要材料实耗数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当月开累实耗数量=上月开累实耗数量+本月实耗数量。

应耗数量和实耗数量必须分工点、作业班组进行归集,技术和物资部门统计口径要一致。

(3)编制主要材料节超考核表。

每月27日前,工程部负责提供各作业班组已完工程的当月及开累主要材料应耗数量;物资部负责提供各作业班组当月及开累实耗材料数量;合同部根据工程部和物资部提供的资料,负责编制完成主要材料考核表。每月30日交分管领导,由项目经理召集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召开班组主要材料考核会。

(4)分析节超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考核会上,考核领导小组将对班组主要材料考核资料进行讨论,分析节超原因,并严格按施工合同及经理部相关制度进行奖罚。通过考核,分析物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物资价差核算

每月末,物资部需向合同部提供本月和开累采购主要材料(含水泥、钢材、大堆料、火工品、油料)数量、实际采购单价(含运杂费),以便合同部核算对内、对外价差,作好材料调差的基础资料。

十一、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

1、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的采购、租赁由项目物资部统一管理,其操作程序与物资管理程序一致。

2、物资部根据公司规定,按月对周转材料、小型机具进行摊销。

3、现场管理

(1)物资部按类别建立实物管理台帐,及时登记动态。 (2)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出库必须由作业班组负责人亲自办理领用手续,物资部建立使用保管台帐。

(3)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改型或锯短,必须报项目经理审批。

(4)在用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在作业班组之间调用时,必须到物资部办理有关手续,及时登记台帐并变更使用保管人。

(5)在用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实行班组责任管理。物资部每月应进行盘点,实物已经丢失或损毁的,要及时列销,并对责任班组进行处罚。

(6)物资部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7)工程完工后,作业班组要及时组织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的拆除、回收,及时进行清理、维修和保养,并由责任人组织办理退用手续。

4、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的报废

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的报废必须由项目部工程、物资、财务等部门联合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报废。

十二、成品、半成品加工管理

1、加工范围 (1)进入工程实体的成品或半成品(具体范围由加工中心与项目部签订的加工合同确定)由技术室向加工中心提交书面技术交底,加工中心按技术交底进行加工。

(2)简易台车、模板、拱架等其他施工所需的加工业务,必须由技术室提供技术交底,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交由加工中心加工。所有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加工业务不得列帐计价。

(3)其他临时需用的小型构配件的加工,首先应考虑安排非计件工班自行加工。当非计件工班不具备条件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交由加工中心加工。

2、领用程序

加工出来的成品或半成品由物资部出具《物资领用通知单》,从加工中心领出。加工中心应严格按照物资领用通知单发放,不得作出任何变动。加工中心要作好领用发放手续,物资部也要做好领用工班的领用手续。严禁作业班组越过物资部直接在加工中心领用成品或半成品。

3、核算管理

(1)每月25日,由加工中心做出统计报表,物资部和加工中心相互签认后交工程部复核。

(2)队部技术室根据物资部提供的统计报表,与收方数量进行核对,若数量不符,必须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结果准确无误。 (3)每月30日前,队部技术室根据核对后的统计报表,结合技术交底,分类别、规格型号计算加工中心应耗材料数量(不含损耗),交合同部。

(4)每月30日前,物资部根据材料发放记录、现场盘存记录等资料,统计加工中心实耗材料数量(统计口径必须与技术室一致),交合同部。

(5)合同部根据技术室和物资部提供的资料做出加工中心材料考核表,交分管领导。

6、加工中心必须按月提供加工消耗的主要材料数量(分材料类别、规格型号)。

十三、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由物资部统一负责,11标、15标各设一座库房,库房容量不小于15天用量,每座库房设油料管理员一名,负责柴油日常管理工作。

1、计划及采购

柴油申请计划由各分包班组和架子队负责填报,上报流程及有关时限规定按物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柴油采购由物资部负责,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柴油申请计划、库存柴油数量编制柴油采购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合理采购时间,确保施工需要。

为确保油料入库数量准确,油料入库必须采用称重的方式进行计量,以项目部地磅过磅数量为准,经物资部管理人员、油料库管员、物资部长共同签字确认。前期油库未建立之前,可采用油桶储存。特殊情况下,需要供货方采用油罐车现场加油时,必须报项目经理同意,但物资部必须做好油料数量的抽查工作,抽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抽查频率每月不得小于两次,且每次都必须有抽查记录,抽查工作必须有物资部、使用单位参加,共同在抽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2、出库

油料出库方式分三种:分包班组自设油库、施工机械到油库加油、分散工点项目部派油罐车加油。

分包班组可自设油库,油库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必须满足业主及项目部的要求。对自设没库的班组,物资部负责油料的采购和进场工作,分包班组负责日常管理及出库等工作。

架子队机械所需的油料出库采用油票制,用油设备必须凭物资部签认的单据到油库加油。库管员做好单据的统计汇总工作,月底交物资部审核。

工点较分散的班组,项目部可提供油罐车进行现场加油,现场加油管理也按油票制执行,由物资部统一管理。

3、现场管理

出库后的油料由机电部协同各作业队负责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操作司机的教育工作,防止油料被盗、偷卖等现象的发生。作业队做好现场施工机械的调度、统一停放等管理工作,建立制度化的管理措施。

4、考核 架子队实行机械司机工资与油耗考核挂钩制,具体考核办法由机电部制订。

分包班组每月油耗也必须进行核算,以防止分包班组私自卖油。具体核算工作由合同部负责,物资部提供每月实耗油料数量,工程部提供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十四、火工品管理

火工品由物资部统一管理,物资部必须设专人负责。每个火工品库设保管员(兼职警卫)四人,保管员必须由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工人担任。

1、采购

各作业队每月向按物资计划管理流程上报本月火工品需用计划,物资部根据施工进度进行采购,保证供应,并与供应商协商运输、验交、退库等事宜。

2、验收

火工品运抵工地入库前,由供应商、物资部火工品管理负责人、专管的保管员,共同开箱、开包(散装的应过磅)验收,并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由保管员及时填制物资点验单(点验单一式二份,保管员一份、火工品管理负责人一份)。

3、储存

火工品分库、入箱储存,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量,并保持安全距离。保管员对库存火工品的安全负全责,及时填写物资贮存记录表,库房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保管箱分别上锁、二十四小时警卫。库房备防火沙、灭火器、防火锹,并保证消防工具有效。库房内不允许电灯照明;夜间收发火工品时,用手电照明。

4、领用及运输

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两个有爆破员资格证的专门人员负责火工品领料工作,并由班组负责人出具委托书,交物资部、火工品库各一份。每次领料前,库管员必须核实领料人员是否与委托人员相符,否则,不得发料。

领料时,凭施工员签发的《火工品领用申请单》到库房领料,保管员凭《申请单》据实发料,不得多发、欠发,并由保管员填制《火工品使用记录表》中“本次领用数量”一栏(一式三份,保管员存一份、领料员一份、物资部火工品管理负责人一份)及领用时间。

领取的雷管、炸药不得装在同一车箱内混运,应分别运送。运送人员不少于两人。运送过程中,必须由专人看管,防止火工品丢失。火工品运至工点后,领工员(或洞口值班员)根据申请单核实领用数量。若数量不符,不得使用,报物资部火工品管理负责人员现场核实后处理。

运输过程中,领料员与工班长对搬运途中火工品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做到防抢劫、防丢失。

5、使用

领工员必须对火工品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每次火工品运到工地后、爆破作业前,由领工员按领料员与保管员共同签字的《火工品使用记录表》中“本次领用数量”核对火工品领用数量。本次爆破作业结束后,由爆破员填制四联《火工品使用记录表》中“实际使用数量”一栏及爆破起止时间以及火工品剩余数量(如有),并督促工班进行火工品退库。

6、退库

如有退库,由领工员、爆破员与领料员共同核对退库数量后,由领料员组织退库,经保管员与领料员共同核对退库数量后签字认可;该三联《火工品使用记录表》领料员一份、保管员二份,由保管员交物资部火工品专门负责人一份。

7、物资部火工品专门负责人、保管员设“物资明细帐”,及时地如实登记火工品的收、支、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率100%。

8、物资部每月不少于四次组织火工品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9、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必须马上报告物资部火工品管理负责人及时处理。火工品变质、受潮、失效的,应报告物资部火工品管理负责人,按程序统一组织销毁,并填制《产品丢失、损坏、变质记录表》。

十五、废旧物资管理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物资(含各作业班组自购的物资),一律交由物资部回收集中,分类存放,统一管理。由物资部书面形式报经理部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进行处理。

2、禁止各作业班组以任何形式私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包括各种废旧钢材、钻钎钻头及其它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如有违反,按废旧物资残值处五倍罚款;个人私自售卖废旧物资的,一律以偷盗论处。

十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物资部。

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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