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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2:16: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及《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两个细则”), 规范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细则”管理,促进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公司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公司并网发电机组的发电计划曲线管理、机组备用、AGC管理、非计划停运管理、一次调频管理、调峰管理、AVC管理、自动化管理、通信管理、继保和安全自装臵管理、励磁和PSS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两个细则”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要求及奖惩等,适用于公司对并网发电机组“两个细则”的管理。

第二章 运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调度运行管理

值长、单元长及网控值班员等必须熟悉《贵州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南方区域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方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细则(修订)》,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和复诵汇报制度。

(一)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代表省局指挥电网运行操作,直接管辖当班值长,发布调度命令,并对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值长必须服从调度命令。

(二)值长值班期间业务方面隶属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领导和指挥,并接受其调度指令,当接受指令后,应立即复诵调度指令,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调度规程、干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和干预值长或值班长不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值班调度员是依法执行公务,有权利和义务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四)值长值班期间接到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或在执行调度操作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执行时,接令值长原则上必须执行,但是执行指令确实危急人身、设备安全时,值班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的建议报告给发令值班调度员。并将情况汇报安生部、运行部主任,必要时应报告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由上述人员与调通局有关部门协调。

(五)生产现场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异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值班值长有权调度各生产部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处理设备缺陷、异常运行或事故等,任何人不得拒绝或无故拖延。

(六)调度管辖的设备必须得到调度的许可同意后才能操作或工作,杜绝擅自操作或擅自工作。

第五条 发电计划曲线管理

(一)值长于当日11:00前申报下一日可调出力上限,如未按时申报,则下一日最高可调出力默认为当前最高可调出力,电力调度机构于当日的21:00 前,将下一日的发电计划曲线送达并网发电厂指定的接收装臵上,值长应及时查收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未投入AGC运行的机组,其实际发电负荷按“96点”计划曲线(或中调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发电计划值)执行,正常运行中严格控制机组实际负荷与计划曲线值一致,发电量允许正偏差率和负偏差率均为2.5%。

(三)投入AGC运行的机组,其实际发电负荷按AGC指令接带负荷,发电计划曲线不作为考核。

(四)未经中调值班调度员批准,不得自行改变发电计划曲线运行,由值班调度员调整的发电计划曲线,值长必须详细做好记录,起止时间(以分钟为单位)和调整后的发电计划值,同时申请其修改计划曲线。

(五)当并网机组(包括因电网系统需要而停运的备用机组)的实际最大/小发电能力无法达到预定的调峰能力的上/下限时,应提前1 小时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申报修改可调出力的上/下限,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发电计划曲线管理要求

(一)值长在接班时应认真核对机组总负荷、各台机组负荷分配与中调调度曲线一致、各台机组标识、AGC、一次调频、AVC、PSS等与中调侧投退状态一致;单元班组接班时必须仔细核实上述状态。

(二)AGC未投入时,必须确保机组实际负荷与“96点”计划曲线负荷的偏差率不大于士2.5%。

(三)机组正常运行中值长及各单元应密切关注负荷、AGC、一次调频、AVC动作情况,发现异常联系检修处理并汇报中调,是对侧原因应申请中调免考核。

(四)AGC未投入时,按“96点”发电计划有负荷升降时,值长应及时向中调申请负荷变动,否则要求中调值班调度员修改计划曲线并做好记录。

(五)AGC未投入时,按“96点”发电计划有机组启停辅机时,值长提前通知各单元检查备用辅机处于可靠备用状态,当负荷上升时立即启动。

(六)AGC未投入时,中调调度与“96点”发电计划曲线不符时,值长应及时与调度值班员联系,要求修改计划曲线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机组非计划停运管理

(一)机组非计划停运及非计划降出力恢复后,值长应及时报请中调恢复机组备用或恢复机组出力。

(二)值长应严格控制机组计划检修时间和机组备用时间,因实际原因(非电厂原因除外)导致计划检修超过批准工期时间或备用机组不能按要求并网接带负荷时,应提前汇报调度同意。

第八条 自动发电控制(AGC)管理

(一)机组正常运行,AGC系统无缺陷时应主动向中调申请投入发电自动控制,AGC调节速率规定:单机容量≤ 300MW的,达到1MW/分钟以上。单机容量≥600MW的,达到6MW/分钟以上。

(二)AGC投入前应仔细核对机组实际负荷与AGC指令偏差不大于±6MW,投入后认真观察AGC动作情况,AGC调节量误差不超过3%,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AGC退出时应仔细核对机组实际负荷与机组“96点”计划曲线的负荷偏差不大于±2.5%,退出后机组严格控制实际负荷与机组计划负荷偏差不大于±2.5%。

第九条 一次调频管理

(一)一次调频随机启停,在机组正常运行包括升降负荷过程中均不解除一次调频。

(二)运行值班员应严密监视系统频率控制在50±0.033Hz,若出现高频增出力或低频减出力时,应在1分钟内调整正常,否则应联系检修检查调速系统、DEH控制系统等是否正常。

(三)机组一次调频月投入率不低于90%。每低于90%一个百分点(含不足一个百分点),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1%计为考核电量。

(四)一次调频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当月合格率每降低0.1个百分点(不含0.1个百分点),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05%计为考核电量。

(五)当月一次调频考核电量最大不超过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5%。

第十条 电压曲线管理

发电厂母线电压曲线合格范围以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下达的电压曲线范围为标准。

(一)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

(二)值长和各单元在接班时必须检查机组电压与中调下达的母线电压控制曲线相符,确保机组励磁系统自动调节柜投运正常,PSS投入正常,PSS装臵投运率不低于99.9%。

(三)机组正常运行时值长及各单元值班员应严密监视机组电压,确保机组励磁系统运行正常,否则应及时联系检修检查处理。

(四)值长及网控值班员应严密监视220kV母线电压,严格控制220kV母线电压与中调下达的母线电压控制曲线相符;如出现母线电压超过电压曲线的上限值或母线电压超过电压曲线的下限值时,值长应及时安排调整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查明原因并处理。

第十一条 统计分析

(一)值长必须将与调度命令有关的发电计划曲线变动、AGC、一次调频、调压异常及调度操作等做好详细准确交班记录。

(二)值长值班期间必须检查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是否正常,如存在系统进不去等异常情况,须做好交班记录并联系处理。

(三)下夜班值长负责对前一天的调度考核电量及原因做好交班记录和统计,并将统计报表报检修部和安生部,当发现数据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联系处理。

(四)检修部每天检查上一日AGC及一次调频投入及合格情况,对不合格点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原因。统计分析结果每天18:00前报安生部。

第三章 检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调度规程及相应调度机构的专业管理规程规定。

(二)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臵、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落实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一、二次设备中存在的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应与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四)按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预案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应措施,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及其他反事故预案,并按调度机构要求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

(五)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的规定,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电网公司进行事故调查。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时,应提供所需的故障录波数据、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资料。

(六)按照《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

第十三条 检修管理

(一)按要求向调度机构提出设备检修计划申请,调度机构统筹安排管辖范围内并网发电厂的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确定之后,应严格执行。

(二)因自身原因变更检修计划,包括无法按时开工、延长检修工期、增加检修工作项目等,应提前向调度机构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涉网设备(装臵)检修计划,应经调度机构批准后执行。

(四)在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工作不得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

1、计划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2、设备检修期间,办理延期申请超过二次(不含两次)。

3、设备检修期间现场未及时与调度机构沟通,擅自增加工作内容,造成无法按期送电。

4、因电厂自身原因,使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检修工作临时取消。

第十四条 AGC及一次调频检修维护管理

(一)严格执行AGC及一次调频设备巡检制度,巡检内容包括发电机有功信号、汽机转速信号、发电机有功与AGC偏差、主汽压力信号、AGC投入状态显示、一次调频投入状态显示是否正确等。巡检发现异常及数据达不到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处理。

(二)与AGC功能有关的

一、二次系统设备均应纳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管理,其检修计划及申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是涉及到AGC及一次调频设备的启停、检修、调试、试验、控制切换装臵、远动通道设备的停役检修等,均应事先向调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

(一)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包括发电机组涉及机网协调的保护的设计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定,装臵的配臵情况报中调备案。

(二)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包括发电机组涉及机网协调的保护的运行管理、定值管理、检验管理、装臵管理应按照中调的调度规程执行。机组的高频保护、低频保护、失磁及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等整定应满足中调的要求,且定值整定完毕报中调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对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原因造成电网事故及电网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等情况,应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实施。

(四)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定开展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有效的技术监督管理。对技术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中调并进行整改。

(五)按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定期向中调报告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总结的情况,并向中调报告继电保护动作报表的情况。

(六)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属中调调度的,应按中调规定投入运行,未经中调许可,不得自行改变设备的运行状态、接线方式和定值;应严格按要求执行中调下达的继电保护装臵整定值,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反馈定值执行情况。

(七)自行整定与系统有关的保护整定方案及定值,应送中调备案。

(八)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装臵的选型、技改更换应征求中调意见,协商确定。

(九)二次设备的检修应与厂内一次设备检修配合,防止因此造成一次设备的非正常退出运行。

(十)执行反事故措施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情况反馈中调。

(十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装臵的运行情况报送中调。

(十二)运行中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发生异常信号和缺陷应及时处理,不得因本侧装臵原因未及时处理,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退出运行或并网一次设备的非正常退出运行。

(十三)本侧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开展事故调查、会同中调制定反事故措施并按要求进行反措,不得因本侧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反措未及时执行,造成保护再次误动。

(十四)不得对保护误动、拒动事故原因隐瞒不报、误报。

(十五)不得发生主设备继电保护装臵跳闸原因不明的事故。 (十六)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侧原因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误动、拒动,并造成电网事故。

(十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严格按照定检周期进行定检,不得出现超期不检的情况(定检计划上报而调度未批复的除外)。

(十八)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保护定检工作,定检过程中对试验内容不得出现漏检、缺项。

第十六条 励磁系统和PSS装臵

(一)励磁系统和PSS装臵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应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南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二)励磁系统和PSS装臵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试验,中调据此下达定值。

(三)对于已经运行的、但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和不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的发电机励磁系统,应进行技术改造,并将改造计划报送中调。

(四)机组PSS参数必须满足区域联网的要求。

(五)应加强励磁系统和PSS装臵的定期检修和运行维护,加强定值管理,确保励磁系统和PSS装臵安全可靠运行。

(六)自动励磁调节装臵严格按照定检周期进行定检,不得出现超期不检的情况。

(七)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保护定检工作,定检过程中对试验内容不得出现漏检、缺项。

第十七条 通信装臵

(一)电厂侧与电网联接的调度通信设备,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与电网侧的技术参数相匹配,满足安全要求。

(二)电厂侧接入南方电网调度数据网业务系统,应符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

(三)未经中调许可,不得自行改变与电网联接的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接线方式、接口参数;此类设备的改造应经中调认可后实施。

(四)通信装臵应满足如下要求:

1、通信装臵和调度电话运行指标:微波设备月运行率≥99.99%、载波设备月运行率≥99.98%、光纤设备月运行率≥99.99%、调度程控交换机月运行率≥99.85%、调度数据网设备节点用户月可用率≥99.98%、调度电话月可用率100%。

2、通信电路不得非计划停用(不可抗力除外),并造成远跳及过电压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臵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时间超过24小时。

3、不得因本侧通信反措未及时执行,造成对电网通信业务中断。

4、通信电源不得全部中断(不可抗力除外)。

5、不得因通信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臵误动、拒动。

(五)通信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不可抗力除外)。

1、造成任何调度电话、远动信息等通信通道连续停运时间4小时以上;

2、造成电网与并网发电厂通信电路全部中断;

3、并网发电厂通信光缆连续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

4、并网发电厂内录音设备失灵,影响电网事故分析。

(六)加强调度通信系统的定期工作和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处理。通信设备有检修工作时,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

第十八条 调度自动化装臵

(一)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配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具备向调度机构实时传送电厂信息、接受调度控制指令的条件。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应满足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三)涉及电网的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检修或技术变更应征得中调认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调度自动化设备月可用率大于99%。

(五)保证其自动化设备连续运行。电厂设备原因导致其相关信息不正确,必须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

(六)应委托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每年定期检验其自动化装臵并将检验报告交中调备案,确保量测的误差在行业规定的范围内。

(七)不得因本侧自动化反措未及时执行,造成电厂对电网的自动化业务中断。

(八)自动发电控制(AGC)应满足技术要求:

1、AGC投运率100%。

2、AGC调节范围达到机组可调用容量的40%以上。

3、AGC调节速率≥1兆瓦/分钟。

4、AGC调节误差≤3%。

(九)严格执行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定期巡检与定期检验工作,定期检验及设备检修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

第十九条 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

(一)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应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的要求按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及时消除设备的缺陷和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遮断容量等性能达到电力行业规程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应按中调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升压站电气设备应每季度进行红外测温工作,对发现的发热点应每周进行跟踪测试,并依据红外摄像规程DL/T664-2008进行分析判断,及时了解设备的健康状况。对于发热点,应在设备停运时及时消缺。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办法

第二十条 未及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或整改计划,不执行一条措施考核责任部门200元。造成后果的,按不执行一条措施考核责任部门500元。

第二十一条 出现电力事故,电力监管机构或相关电网经营企业组织事故调查时,公司应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故障录波数据、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资料。拒绝配合的,或电力监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的,考核责任部门500元/次。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考核相关责任部门。

(一)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考核责任部门1000元/次。

(二)未如实向调度机构报告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并造成后果,考核责任部门300元/次。

(三)未如实向调度机构反映设备运行情况或向调度机构错误传送设备实时信息,考核责任部门100元/次。

(四)未经调度机构允许,擅自操作调度管辖的

一、二次设备、改变

一、二次设备运行状态或参数,考核责任部门1000元/次。

(五)未及时或错误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延误事故处理,考核责任部门500元/次。

第二十三条 次日的机组可调出力(负荷)上下限于当日的11:00 前申报,未按时申报的,考核当班值长50元/次。

第二十四条 机组实际负荷与日发电计划曲线发生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调整在允许值内(允许2.5%的偏差),如因偏差导致考核,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值长应做好记录,及时通知安生部向调度提出免考核申请,如符合申报免考核条件而不及时申报,由此造成考核的,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20元(考核上限不超过2000元)。

(一)值班调度员修改日发电计划曲线,修改后的日发电计划曲线应提前30 分钟下达给电厂,不足30 分钟下达的负荷曲线,自下达时刻起30 分钟内免除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1、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需要。

2、为确保电能质量和电力电量平衡需要。

3、经值班调度员同意的设备临时消缺。

4、经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检修延期。

5、不可抗力。

(二)有如下情况之一,可免于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1、机组投入AGC 期间。

2、一次调频正确动作导致的偏差。

3、机组正常启动和停运过程中的偏差。

4、当出现系统紧急情况,机组按照调度指令紧急调整出力时。

5、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导致偏离发电计划曲线时,纳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

6、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变动率超出机组调节能力时。 第二十六条 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

(一)机组非计划停运按年度进行考核,当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出允许范围,导致考核电量时,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部门间按责任的比例进行承担。

(二)有以下情况,可免于非计划停运考核,当班值长应及时通知安生部向调度提出免考核申请,如符合申报免考核条件而不及时申报,由此造成考核的,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1、非电厂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

2、机组调试期间发生的非计划停运。 第二十七条 一次调频考核

(一)机组一次调频月投入率不低于90%,低于90%时,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二)一次调频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当月合格率低于100%时,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考核上限不超过500元)。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一次调频考核,检修部应做好分析并汇报安生部,对考核错误的应提出免考核申请,否则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1、机组一次调频动作调节目标超出机组可调节出力范围的。

2、同时存在AGC指令的。

3、机组退出AGC时,因发电计划改变,机组处于加减负荷时段的。

4、机组大修后一次调频功能退出做试验,未超过24小时的。

5、电厂和电网两侧频率、功率测量存在不一致造成考核不合理,经电力监管机构及电力调度机构认定后的。

6、非电厂原因造成一次调频不合格,该时段不计算投运率。 第二十八条 自动发电控制(AGC)考核

(一)机组负荷在100WM至200WM期间,机组AGC均应投入控制(调度有定值改动时除外),不投入控制时该时段AGC合格率为零,由此造成的电量考核,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二)AGC调节速率、AGC调节误差达不到要求,由此造成的电量考核,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AGC考核,检修部应做好分析并汇报安生部,对考核错误的应提出免考核申请,否则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1、AGC的执行速率及精度受一次调频动作影响,造成考核时。

2、当机组调节范围处在死区或超出调节范围时,由于AGC调节误差达不到造成考核时。

3、机组负荷平衡时段(即无AGC指令)造成考核时。 第二十九条 电压曲线考核

(一)电压合格率以99.9%为基准,低于99%时,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二)如机组励磁系统性能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此造成的电压曲线电量考核,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电压曲线考核,网控值班员应做好分析并汇报安生部,对考核错误的应提出免考核申请,否则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1、若并网发电厂已经达到最大无功调节能力,但母线电压仍然不合格,该时段免于考核。

2、全厂停电期间,免于考核。

3、非电厂原因造成的母线电压不合格,该时段免于考核。 第三十条 调峰考核

(一)当机组实际最大发电能力无法达到预定调峰能力的上限,实际最小发电能力无法达到预定调峰能力的下限时,若因自身原因值长未提前1 小时向调度机构申报修改机组的可调出力上限或下限,每次考核值长50元。

(二)机组因调峰时达不到计划的最大发电能力和调峰时无法达到调峰能力下限,由此造成的电量考核,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三)启停调峰机组未按调度指令时间并网或解列,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第三十一条 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工作由于并网发电厂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此造成考核电量的,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一)计划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二)设备检修期间,办理延期申请超过二次(不含两次)。

(三)设备检修期间现场未及时与调度机构沟通,擅自增加工作内容,造成无法按期送电。

(四)因电厂自身原因,使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检修工作临时取消。

第三十二条 每月5 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装臵的运行情况报送相应调度机构,逾期报送或不报的,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

第三十三条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运行情况考核

(一)并网发电厂应及时对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异常信号和缺陷进行处理,若因电厂侧装臵原因未及时处理,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退出运行或并网一次设备的非正常退出运行,考核责任部门200元/次。

(二)并网发电厂原因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不正确动作,考核责任部门150元/次。

(三)并网发电厂若对保护误动、拒动事故原因隐瞒不报、误报的,考核责任部门500元/次。

(四)并网发电厂若发生主设备继电保护装臵跳闸原因不明的事故,考核相关责任部门500元/次。

(五)由于并网发电厂原因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误动、拒动,并造成电网事故的,考核责任部门500-1000元/次。

第三十四条 PSS装臵考核

(一)PSS装臵投运率以90%为基准,当投运率低于90%时,由此造成的考核电量,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二)非电厂原因导致的PSS装臵退出运行期间免于考核,值长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安生部,向调度提出免考核申请,如符合申报免考核条件而不及时申报,由此造成考核的,按每考核1万千瓦时电量,考核责任部门10元。

第三十五条 通信装臵考核

(一)调度要求处臵的紧急重大缺陷消缺及时率100%,调度电话月可用率100%,以上指标(非电厂原因除外)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含不足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部门20元。

并网发电厂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通讯通道中断,中断故障时长小于2小时,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中断故障时长超过2小时(含2小时),考核责任部门100元/次。

(二)并网发电厂通信电路非计划停用(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远跳及过电压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臵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时间超过24 小时,考核责任部门20元/次。

(三)若因并网发电厂侧通信反措未及时执行,造成电厂对电网通信业务中断的,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

(四)并网发电厂内通信电源全部中断(不可抗力除外),考核责任部门150元/次。

(五)并网发电厂通信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臵误动、拒动,按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考核。

(六)并网发电厂通信出现下列情形(不可抗力除外),考核责任部门50元/次。

1、造成任何调度电话、远动信息等通信通道连续停运时间4 小时以上。

2、造成电网与并网发电厂通信电路全部中断1小时以上。

3、并网发电厂通信光缆连续故障时间超过24 小时。

4、并网发电厂内录音设备失灵,影响电网事故分析。 第三十六条 调度自动化考核

(一)调度自动化设备月可用率低于99%时,每降低1 个百分点(含不足1 个百分点),考核责任部门20元/次。

(二)并网发电厂应保证其自动化设备连续运行。电厂设备原因导致其相关信息不正确,应在1 小时内处理完毕;持续时间超过1 小时,考核责任部门20元/次。

(三)若因并网发电厂侧自动化反措未及时执行,造成电厂对电网的自动化业务中断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次。

第三十七条 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考核

由于并网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原因引起电网事故或设备事故,考核责任部门500-100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安生部负责及时在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网上查阅机组上月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的明细,并进行分析,于每月17日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有异议部分的复核。未执行考核安生部500元/次。

第三十九条 同一事件同时适用不同条款的考核,考核不累加,取考核最大的一款;安生部负责“两个细则”的日常统计和考核工作。

第四十条 “两个细则”的奖励按月统计,每月公司“两个细则”结算净收入的20%作为奖励金额(奖励上限不超过30万元),按照月度贡献对各部门进行分配,奖励部门及额度由公司研究确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某省发电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管理规定

大唐洛阳发电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细则

火电厂“两个细则”管理实施细则

“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细则

两个细则内容

电监会两个细则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
《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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