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工资体制的目的。
1、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增加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
2、健全正常工资水平增长体制,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工资 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工资体制改革的实施。
1、公司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技术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
①.职务工资。主要体现人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 一个工资标准。建议设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三个等级。
②.技术工资。主要体现监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和专业能力。建 议暂时设为实习、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建议合理加大级别工资差距。
③.基本工资。建议暂时设为800元。
④.年龄工资。建议暂时设为每增加一年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龄, 第二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2、公司工作人员的奖金由全勤奖和优秀评比奖组成。
①.每人每月有4天假期,每少休息一天,奖励额为(基础工 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30天=元。若监理部已安排其休息,本人不休息者,无该奖金。
②.公司定时和不定时开展优秀员工评比活动,评比当前阶段
表现突出的员工。人数下限未总人数的5%,上限为总人数的20%。
3、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①.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员工晋升职务后,从下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实习职务工资。 ②晋升技术等级工资。
由他人推荐或自荐,经公司派人考察,审核,能力确实达到 相关要求的,予以晋升技术工资。同一人两次晋升技术工资间隔不得少于一年。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
①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实习工资。试用期合格及时确定 职务工资和技术工资。
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扣除半个月工资补偿公司 损失。
三、公司效益年终奖。
对于年度考核未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奖励公司本年效益的 一定比例奖金。如公司效益不理想,则无此项内容。
四、离职体系。
员工离职有三种途径。
1、工作人员离职前半月须向总监提出书面申请,总监批准后方可离职。
2、离职人员推荐本公司外一名相关人员代替其职位,经考察后
代替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被代替人员方可离职。
3、对在职正式员工,公司如无意再聘用,提前半个月通知解聘人。否则赔偿解聘人半个月正常工资。
4、离职人员有责任协助处理工作交接,归还公司技术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
5、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离职时应缴纳培训费及培训期间的误工费。自培训期满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递减20%的培训费,逐年类推。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者,公司拥有开除该员工之权利。被开除员工不享有任何待遇。给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公司保有起诉、赔偿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