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工商联
关于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调研报告 省工商联:
根据全国工商业联《关于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相关调研的通知》精神,我会高度重视,结合我州实际,把全联和省联通知转发到了13个县级工商联,并组织人员对马尔康、汶川、茂县、理县、金川、小金等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
阿坝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州委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目标任务。州委、州政府转发了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企业联合会、州工商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召开了“关于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专题会议。各县也高度重视,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各县工商联也积极行动起来,按照目标任务深入会员企业和非公企业大力宣传工会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及工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工资分配。
二、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主要情况 一是狠抓关键,突出重点,依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州工商联利用网络系统向基层商会和重 1
点民营企业大力宣传州委办、政府办关于转发州总工会、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企业联合会、州工商联《关于
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
意见》和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
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非公
有制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重点选择州工商联会员
企业中的副主席、常委、执委以及州非公办确定联系的25
家重点企业,并要求各县工商联确定重点企业,抓好典型示
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两个普遍”工作的开展。
二是整合内部资源,形成齐抓共促工作格局。州工商联
在机关工作人员少、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基层商会
和工商联兼职副主席的作用。三月初州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
后,我会的住会专职副主席就及时召集兼职的民营企业家副
主席座谈,传达了州上的会议精神,要求他们作好表率作用,
在各自的企业开展好此项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州工商
联驻外办事处,发挥各县驻外分会的作用,促进我州非公有
制企业与州外商会、企业开展经贸合作。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引导。为全面、准确地掌
握全州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情况和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会结合省上《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小
企业综合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于本月中下旬对全州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及职工收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在我
州民营企业较集中的汶川、茂县、松潘等县以及工业园区。
四是以“双合同月”活动为载体,逐步提升协商水平。
近年来,我州总工会联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企业
管理协会、经委、州工商联连续共同开展了以“签订集体合
同和劳动合同”为主题、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
“双合同月”活动。今年3-5月份继续在全州集中开展农民
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会在今年活动期间通过下
发指导意见、开展典型宣传、到民营企业实地指导、开展监
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增强其实效
性,使我州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比之以前都有新的起
色。
阿坝州工商联有会员企业407户,截至2011年4月底,
已建立工会组织160余个,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有70
余户。
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制度、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上,由于地域的原因,
我州建立了一个州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多数县还没有劳
动争议调解组织。但多数地方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
度。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订
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成立、工
作职责、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工作制度进行了规定,使调解工
作规范化,有章可循。
二是在非公企业里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没有充分发
挥作用。虽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名义上有组织、有制度、有
规范,但被“束之高阁”置而不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
多方面的,职工有问题一般就找直接找劳动监察部门了,也
分不清该按信访还是走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去处理,只要把问
题解决了就行了。根据我们的调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日
常工作,都是由劳动监查部门责的。其工作方式一般为:企
业职工向劳动监查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查部门先做解释疏
导,职工理解了问题也就解决了。如果问题较复杂,劳动监
查部门要进行调查、与行政沟通协调,经过一系列工作后,
大多数问题也能解决。如果职工仍不满意,劳动监查部门也
支持职工去仲裁。劳动监查部门的作用是:代表企业职工与
业主方协商解决纠纷。很少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名义、
召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共同研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调解。更接近于信访的工作方式。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调解
能力有待提高, 影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原因有
许多种,调解人员多兼职、单位的行政部门对调解委员会调
解工作干预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水平。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此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整体发展不平
衡,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不同程度上
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法律责任不明确、
刚性不强,企业不回应要约、不协商、不履约并无罚则,缺
乏法定的制约手段。
二是工资协商主体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协商主体存在
缺失、缺位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加之我州行业协会
发展滞后,协商基础欠缺,行业性工资协商推进难度较大;
三是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重视不够,特别是我州民营
企业少的县份,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形成社
会共识和推行合力。
四是支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对称,职工方
代表往往不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详细状况,影响协商质量。
五是劳资主体力量失衡问题短期内很难扭转,民营企业
中的许多企业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阻碍协商工作。
六是劳资双方协商代表普遍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其素
质、能力影响了协商水平。
七是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或专项工资集体合同缺少量化
指标,流于形式的条款过多,很难将职工收入增长落到实处,
因工资问题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事件时有发生。
八是协商程序不够严谨,操作缺乏规范性,特别是中小
型的非公企业,能真正商谈的并经职代会审议和劳动行政部
门审查备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却很少。
阿坝州工商联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