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的认识不断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为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订多媒体教室使用及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1、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管理由现代教育技术及计算中心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教学,其它情况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经本中心同意后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
2、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及计算中心举办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多媒体设备使用证书。否则,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
3、教师上课前,凭多媒体设备使用证领取多媒体教室钥匙,按操作规程开启设备和关闭设备。上课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钥匙并取回使用证。
4、教师进入多媒体教室后,必须根据设备清单清点多媒体设备,如发现实物与清单不符,应立即向本中心报告。
5、教师不得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随意安装操作系统,不得随意删除机内文件,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6、多媒体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有其特殊的操作要求,教师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引起严重后果的,中心将如实上报。如果按操作规程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可与本中心联系,由本中心派人解决。
7、教师在教学计划外使用多媒体教室,需事先在本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使用。
8、学生课外集体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需事先在本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指定负责人,经教务、学生工作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遵守以上管理规定。
《多媒体教室.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