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镇政府(办事处),XX经济开发区、XX工业园党委、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XX编[2012]1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现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的内容主要是全区各级各部门机构数量、规格、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全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保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要重点做好有关资料的核对。为确保核查信息的准确清楚,各单位要做好填报数据与相关文件的核对工作,不得漏报、错报、瞒报。一是做好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与批复文件的核对,二是做好领导职数与任职文件的核对,三是做好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与工资审批方案的核对。
(二)做好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衔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与已经部署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二、各部门(单位)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本通知7个附件:
1、
2、
3、
4、
5、
6、7。附件
5、6要与已上报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有关表格相核对,编外聘用人员填报时要注明属于何种情况。
2、其他材料:本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批文复印件,在编人员工资手册,离岗人员的免职或离岗批文,机构编制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核查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二)注意事项
工资手册要按照人员情况表的顺序排列,以方便核对。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审核后的材料送各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由主管部门于2012年3月20日前一并报区编办。
X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
6、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7、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