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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务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05:24: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案例1A413030-1】

某塔楼地上115层,高588m;连接塔楼设置7层商业裙房,高40m;地下室5层,主要用途为商业、车库、机电用房、人防、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460665.0m2,地下室83140.0m2,桩筏基础,基坑开挖深度为29.5m,基坑周边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高压摆喷墙+两道袖阀管注浆。钻孔灌注桩径Ф1400@1600mm,桩长40.8~44.8m;高压摆喷半径0.65m,摆喷角度200;袖阀管注浆间距1m,排距1m,扩散半径0.65m。采用四道钢筋混凝土水平支撑+两道锚索。钢筋混凝土水平支撑在钢管立柱桩上,立柱桩单独设置,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插钢管的形式。桩身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水下混凝土)。

2.问题 (1)护坡桩钢筋笼验收检查哪些项?检查方式?

(2)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表包括哪些内容?

(3)此基坑还可建议采用何种支护形式?

(4)基坑支护至多深比较合适?

解答(1)护坡桩钢筋笼检查项为:

1)主筋间距,用钢尺量; 2)长度,用钢尺量;

3)钢筋材质检验,抽样送检; 4)箍筋间距,用钢尺量; 5)直径,用钢尺量。

(2)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表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日期、编号、桩基类型、桩编号、桩径、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设计桩底标高、钻机类型、钻 头形式直径、自然地面标高、开钻时间、钻孔时间、泥浆指标、黏度、泥浆种类、护筒顶标高、成孔孔底标高、成孔深度、护筒直径、护筒埋深等内容。

(3)还可采用地下连续支护形式。

(4)基坑支护工程中支护在基坑底部嵌固深度从经济和安全合理角度,一般考虑比基坑底标高深3.5~4.0m,本工程基坑支护深度宜在33.5m。还应结合基坑支护安全计算来确定最终嵌固深度。 【案例1A413030-2】

背景: 基础形式为长螺旋钻孔泵压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桩径400m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桩端持力层为强风化泥质岩层,进入持力层不小于2000mm。桩身混凝土结构完整性检测评定:工程桩共进行低应变检测35根,根据检测报告,共有335根Ⅰ类桩,占比91.78%,30根Ⅱ类桩,占比8.22%,无Ⅲ类和Ⅳ类桩。 2.问题(1)此复合地基施工质量合格吗?

(2)此工程还需要做静载试验来检验基础承载力吗?

(3)桩端达到持力层不进入行吗?

(4)低应变检测率应至少达到多少?

解答(1)复合地基中桩不作为传力支撑部位,只是属于地基一部分,本工程Ⅰ类桩占比91.78%,应该问题不大。关键是地基承载力和均匀性须满足设计要求,具体验收意见应听从工程勘察设计师和工程结构设计师的最终认定意见。

(2)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静载试验。

(3)不行。

(4)30%。 【案例1A413050-1】

1.背景: 某学院主楼结构为预应力框架结构,辅助配楼为框架结构。图纸设计屋面混凝土保护层只设钢丝网片一道,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属于刚性防水材料。屋面施工时面层保护层分格缝12m×12m。该工程2005年11月2日竣工,2005年3月交付业主使用。工程竣工当年在雨期时屋面局部发生渗漏。

2.问题 (1)此工程防水设计是否存在问题?

(2)施工分格缝设置合理否?应该如何设置?

(3)此工程屋面工程验收有哪些问题? 解答 (1)防水设计存在的问题有:

①图纸设计屋面混凝土保护层只设钢丝网片一道(应设Ф6钢筋),无法抵抗混凝土保护层伸缩造成开裂。

②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属于刚性防水材料,无法抵抗混凝土结构、保护层的伸缩、变形。屋面防水工程仅设计一道刚性防水层,防水层薄, 柔性低。 (2)屋面保护层的分格缝设计不合理,没有按屋面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间距6m设置一道分格缝),保护层分块面积过大,导致收缩产生裂缝。

(3)验收前应严格检查施工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显然此工程防水施工过程中把关不严。

【案例1A413050-2】 1.背景

某综合楼,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物檐高60.12m,建筑面积81000m2。屋面卷材防水工程施工后,在女儿墙、屋面机房墙根部和出屋面管道处现渗漏现象。

2.问题(1)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质量控制和措施保证防水工程质量?

(2)简述防水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

(3)屋面防水工程细部施工质量应如何控制?

(4)屋面突出物(管道等)部位的施工质量应如何控制?

解: (1)质量控制的对策主要有:

①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②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③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施工质量。 ④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关。

(2)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过程是原材料进场把关、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专项培训、过程监督、整改验收、分部工程验收。

(3)屋面卷材防水工程细部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包括:

①屋面与女儿墙交接处应做成圆弧形。泛水、转角处应增设附加层。铺贴泛水转角处的卷材应粘接牢固防止边口张嘴进水,造成墙根部渗漏现象。

②砖墙上的卷材收头裁齐,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在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防水水泥砂浆)。

③混凝土墙面的卷材收头应裁齐,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mm,卷材上口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4)屋面突出物(管道等)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②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mm×20mm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③所有屋面工程细部都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验收。 【案例1A413050-3】 背景:

某工程位于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24268m2 ,2007年1月6日开工,2008年10月8日竣工。工程屋面防水施工时未留设排汽道和排汽孔,工程交工没多久,工程屋面防水保护层面砖起鼓,将防水卷材拉裂。 2.问题 (1)何谓正置式屋面保温施工?

(2)如何解决正置式屋面保温有什么缺点?

(3)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4)试分析面砖起鼓、防水卷材拉裂的原因?

(5)排气管和排气口施工应注意什么事项?

解:(1)屋面工程正置式保温方法是把保温层置于屋面防水层与结构层之间,保温层在防水层的下面。

(2)其缺点是保温材料被密闭在屋面内部排湿困难,不仅屋面的保温隔热性能得不到保证,而且造成防水卷材起鼓。

(3)解决的办法是在屋面设置排汽道和排汽管。另外,膨胀珍珠岩类及其他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亦必须设置隔汽层和排汽系统。排汽道应纵横交错、排汽畅通,排汽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

(4)屋面构造复杂,施工中分包方在排汽管施工中如造成排汽管道断开、堵塞和排列不合理等,也会造成保温层内部水气膨胀而导致防水层、面砖起鼓开裂。而屋面砖的鼓对屋面防水卷材产生拉力,造成屋面防水卷材被拉裂,导致屋面渗漏的现象发生,同时也给防水卷材的使用年限大大减少,也造成 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5)屋面排汽管道应按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中的要求进行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① 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应采用排汽措施,将湿汽晒干后,经检查验收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② 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并应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出口相通。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道,排汽道间距按规范要求,块材每 100m2设一个排汽出口,混凝土保护层为6m间距设一个排汽出口(屋面面积每36m2)纵横设置排汽出口。

③ 排汽出口应埋设排汽管,排汽管应设置在结构层上,穿过保温层的管壁应设排汽孔,以保证排汽道的畅通。排汽出口可设在檐口等隐蔽处。

④ 排汽管必须安装牢固、接口封闭严密,防水卷材高度、宽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排汽管的使用功能,有效控制屋面砖的空鼓。 ⑤ 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规范要求对屋面砖留置分格缝,缝内用沥青防水砂浆填平、压光。女儿墙根部与屋面砖相交处设置3cm的伸缩缝,缝内用沥青砂浆填平、压光,控制面砖起鼓。

【案例1A420010】

【案例1A420040-1】 1.背景

某综合楼框架结构,12层,其中首层大堂建筑面积1200m2,其室内装饰装修做法见表1A420040-1。

2.问题

(1)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控制的装饰装修材料采购信息有几方面?

(2)该大堂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验收要求有哪些?通常检验方法有哪些?

(3)该大堂装饰装修做法使用了几种材料?哪些材料需要复验?如果需要复验,见证取样检测如何控制?复验哪些性能指标?

(4)该综合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审核时发现设在第六层一个计划营业面积360m2的歌舞厅,其吊顶材料选用的纸面石膏板,墙面选用的玻璃棉装饰吸声板。请问该歌舞厅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请推荐两种符合要求的装饰材料。

答:(1)实务中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通过审批采购计划(采购清单)、评审采购合同,实现材料采购信息控制。与材料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材料的技术要求以及应达到的性能指标;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规程;材料验收标准;验收方式;运输、防护、贮存、交付的条件等。

(2)大堂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装饰装修材料常用的检验方法有:书面检验、外观检查、取样复验等。

(3)该大堂装饰装修做法使用了7种主要材料。即:奶黄色穿孔铝板、米黄瓷质砖、木纹大理石、吊顶龙骨、水泥、建筑胶、型钢及有关配件等。其中,瓷质砖、水泥进场时需要复验。需复验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按批准的检验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该大堂所用的水泥应复验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瓷质砖应复验放射性。

(4)歌舞厅吊顶材料选用的纸面石膏板不符合要求,墙面选用玻璃棉装饰吸声板符合要求。

因为该综合楼为一类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虽然该综合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来火系统,但当歌舞厅设置在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纸面石膏板、玻璃棉装饰吸声板均属于B1级的装修材料。

该歌舞厅吊顶材料推荐选用石膏板、铝板等A级装修材料。 【案例1A420040-2】

1.背景:某既有综合楼进行重新装饰装修,该工程共9层,层高3.6m,每层建筑面积1200m2,施工内容包括:原有装饰装修工程拆除,新建筑地面、抹灰、门

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工程施工等。该工程墙面抹灰、卫生间墙地面、外窗的建筑做法见表1A420040-2。

2.问题 (1)水泥砂浆高级抹灰施工应做好哪些工序的交接检验?抹灰工程应检查哪些质量控制资料?

(2)卫生间石材饰面板安装前是否需要进行施工试验?其施工试验内容有哪些?

(3)该工程外窗应检查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有哪些?

(4)建筑工程何时组织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如何设置?

解答:(1)水泥砂浆高级抹灰施工应做好以下工序的交接检验:抹灰前基层处理;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抹灰工程应检查的质量控制资料有:①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 报告;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④施工记录。

(2)卫生间石材饰面板安装前需要进行施工试验,其施工试验内容是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该工程外窗应检查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是铝合金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4)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检测点应距离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案例1A420050-1】

背景:某综合楼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筏形基础,地下1层,地上5层,混凝土采用C30级,主要受力钢筋采用HRB335级,在主体结构施工到第5层时,发现三层部分柱子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拆除重建费用过高,时间较长,最后请原设计院核算,结构表明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 2.问题 (1)试述该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

(2)混凝土结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哪些内容?

(3)该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4)对该工程二层柱子的质量应如何验收?

解答(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混凝土凝土结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体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与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试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该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后,方可隐蔽。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4)可不进行处理。因为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按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予以验收。 【案例1A420050-2】

背景:某高层建筑面积30000m2,地上30层,地下二层,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采用总承包管理模式。2008年6月开工,8月中旬完成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2009年3月中旬完成基础工程全部施工,2010年10月竣工。 2.问题(1)工程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2)该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方可竣工验收?

(3)基础工程质量如何验收?

(4)钢筋分项工程如何验收? 解答(1)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报告由总监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7d前将验收时间、地点等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人员进行审核,参与验收工程。

(2)工程应达到下列条件,方可竣工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并按合同规定完成协议内容。

(3)基础工程应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勘察、设计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等人进行工程验收。

(4)钢筋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案例1A420060-1】 1.背景

某市南苑北里小区22号楼为6层混合结构住宅楼,设计采用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墙体加芯柱,竣工验收合格后,用户入住。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五年后),发现墙体中没有芯柱,只发现了少量钢筋,而没有浇筑混凝土,最后经法定检测单位采用红外线照相法统计,发现大约有82%墙体中未按设计要求加芯柱,只在一层部分墙体中有芯柱,造成了重大的质量隐患。 2.问题

(1)该混合结构住宅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什么规定?

(2)该工程已交付使用(五年),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对此问题承担责任?为什么?

解答

(1)该混合结构住宅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必须对此问题承担责任,原因是该质量问题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并且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案例1A420060-2】 1.背景

某大厦是一座现代化的智能型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28层,建筑面积5.8万m2,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该市第三建筑公司,由于该工程设备先进、要求高,因此,该公司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大型安装公司。在工程档案归档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安装公司将机电设备分包部分的竣工资料直接交给监理单位。

事件二:发包人要求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档案直接移交给市档案馆。 2.问题

(1)事件一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事件二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解答(1)不妥。因为,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2)不妥。因为建设单位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并向当地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案例1A420060-3】 1.背景

某市光华商住楼,框架结构,地上6层,局部为7层,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房屋总高度为22m,底层为商店,二层以上为住宅,总建筑面积8395m2。由市建筑设计所设计,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该工程于2004年5月8日开工,2005年4月8日竣工。 2.问题

(1)该工程地基检查验收可用什么方法?

(2)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谁组织?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哪些?

(3)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有哪些规定?

解答

(1)该工程地基检查验收的可用方法是:观察法和钎探法。

(2)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

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3)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后,方可隐蔽;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案例1A420070-1】 1.背景

某厂拟建一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单层厂房,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某建筑公司承建,于2004年3月18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300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对柱子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10根柱子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事件一:其中有两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事件二:另有两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并请原设计单位核算,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事件三:有三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并请原设计单位核算,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协商进行加固补强,在柱子外再放部分钢筋,再浇混凝土,补强后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事件四:还有三根柱子混凝土强度与设计要求相差甚远,加固补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问题:

(1)对事件一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2)对事件二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3)对事件三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4)对事件四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解答(1)事件一中的两根柱子应予以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2)事件二中的两根柱子可予以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虽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事件三中的三根柱子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事件四中的三根柱子严禁验收,必须拆除重建,重新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案例1A420070-2】 1.背景

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概况:该工程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18层,建筑面积110000m2,平面呈“L”形,在平面变形处设有一道变形缝,结构工程于2007年6月28日已验收合格。

(2)施工范围:首层到18层的公共部分,包括各层电梯厅、卫生间、首层大堂等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3000m2。

(3)质量等级:合格。

(4)工期:2007年7月6日开工,2007年12月28日竣工。

开工前,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下同)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拟定的施工方案为以变形缝为界,分两个施工段施工,并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质量检验计划,明确了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检查点。其中,第三层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检查点为2007年9月16日。 2.问题

(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分项工程应如何划分检验批?

(2)第三层门窗工程2007年9月16日如期安装完成,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安排资料员填写质量验收记录,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参加验收,并签署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署的检查评定结果为合格。请问该建造师的安排是否妥当?质检员如何判定门窗工程检验批是否合格?

(3)2007年10月22日铝合金窗安装全部完工,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安排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参加验收,并记录检查结果,签署检查评价结论。请问该建造师的安排是否妥当?如何判定铝合金窗安装工程是否合格?

(4)2007年11月16日门窗工程全部完工,具备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检测合格。为此,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签署了该子分部工程检查记录,并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请问该建造师的做法正确吗?

(5)2007年12月28日工程如期竣工,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如何选择验收方案,如何确定该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如何评定?

(6)综合以上问题,按照过程控制方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过程?

解答(1)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2)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安排不妥当。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判定第三层门窗工程安装检验批合格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和记录):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抽查样本均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5门窗工程”子分部中相应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3)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5门窗工程”子分部中相应分项工程的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安排不妥当。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4)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做法正确。

因为本案例背景中门窗工程质量没有不符合要求的事实,并且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即: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2)具备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门窗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5)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选择将该工程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方案。因为,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该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项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2)具备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门窗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5)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选择将该工程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方案。因为,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该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项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观感质量验收是经过现场对工程的检查,由检查人员共同确定评价,分为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检查标准没有具体化,基本上是各检验批的验收项目,多数在一般项目内。观感质量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每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由检查评价人员宏观掌握。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

给出质量评价:好、一般、差。如果没有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就可以评价为“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就可评为“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则评为“差”。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不能返修的只要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以验收;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返工后再评价。

(6)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案例1A420070-3】 1.背景

某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为7200m2,跨度为30m,结构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盖。建设单位为了新产品早投产,在未办理好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及质量监督手续时,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在主体结构封顶后,部分屋盖结构突然塌落,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经调查发现该工程钢屋架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纵向未设剪刀撑,采用的部分材料材质不符合要求。 2.问题

(1)分析该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2)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哪几类?该事故属于哪一类?为什么?

解答

(1)该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施工和管理问题;设计计算问题;建筑材料不合格;违反建设程序。

(2)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和四级重大事故。该质量事故属于三级重大事故。因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而本工程直接经济损失达36万元,满足三级重大事故条件。

【案例1A420070-4】 1.背景

某车间厂房,建筑面积5163m2,市第三建筑公司施工总承包,预应力屋面板由市建筑构件公司分包生产并安装。施工时边跨南端开间的屋面上四块预应力大型屋面板突然断裂塌落,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事故发生后调查发现构件公司提供的屋面板质量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监督和图纸审核手续就仓促开工,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按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紊乱。 2.问题

(1)分析该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解答

(1)该起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筑制品屋面板质量不合格;违背建设程序,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监督和图纸审核手续就仓促开工;施工和管理问题,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按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紊乱。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意综合治理。

4)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案例1A420070-5】 1.背景

某市一摩托车厂新建40000m2钢结构厂房,其中A至B轴为额外二层框架结构的办公楼,基础为桩承台基础,一层地面为C20厚150mm混凝土。2001年开工,2002年竣工。施工A轴桩承台基础时,放线人员由于看图不细,承台基础超挖0.5m;由于基坑和地面回填土不密实,致使地面沉降开裂严重。

2.问题(1)超挖部分是否需要处理?如何处理?

(2)回填土不密实的原因及防治方法是什么?

解(1)需要处理,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商定处理方法,通常可采用回填夹砂石、或夹土石、石屑、粉煤灰、3:7或2:8灰土等,并夯实。

(2)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原因及防治方法

1)现象:回填土经夯实或碾压后,其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在荷载作用下变形增大,强度和稳定性下降。

2)原因:①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因而达不到最优含水率下的密实度要求。②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③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达不到影响深度要求,使土的密实度降低。

3)防治:①不合要求的土料挖出换土,或掺入石灰、碎石等夯实加固。②因含水量过大而达不到密实度的土层,可采用翻松晾晒、风干,或均匀掺入干土等吸水材料,重新夯实。③因含水量小或碾压机能量过小时,可采用增加夯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碾压等措施。

【案例1A420070-6】

1.背景:某住宅楼,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6518m2。该住宅楼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施工中,发现四层二根梁局部有蜂窝、孔洞。

事件二:竣工两年后,在平屋顶屋檐下和顶层圈梁2~3皮砖的灰缝位出现水平裂缝,沿外墙顶部断续分布,两端较中间严重。 2.问题(1)事件一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应如何防治?

(2)事件二是什么质量问题?应如何防治?

解答(1)事件一发生的原因:

1)模板表面不光滑,并粘有干硬的水泥浆块等杂物。 2)木模板在混凝土入模之前没有充分湿润。 3)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 4)模板拼缝不严,浇筑的混凝土跑浆。 5)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不好。 6)混凝土浇筑时振捣不当。

7)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导致混凝土离析。

防治: 1)小蜂窝可先用水冲洗干净,用1:2水泥砂浆修补;大蜂窝,先将松动的石子和突出颗粒剔除,并剔成喇叭口,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湿透,再用高一级豆石混凝土捣实后认真养护。

2)孔洞处理需要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补强方案,然后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处理。在处理梁中孔洞时,应在梁底用支撑支牢,然后再将孔洞处的不密实的混凝土凿掉,要凿成斜形(外口向上),以便浇筑混凝土。用清水冲刷干净,并保持湿润72h,然后用高一等级的微膨胀豆石混凝土浇筑、捣实后,认真养护。有时因孔洞大需支模板后才浇筑混凝土。

(2)事件二是砌筑墙体的温度裂缝质量问题。

防治 1)合理安排屋面保温层施工。由于屋面结构层施工完毕至作好保温层,中间有一段时间间隔,因此屋面施工尽量避开高温季节。 2)屋面挑檐可采取分块预制或者顶层圈梁与墙体之间设置滑动层。

3)对于非地震地区一般性裂缝,若数年后不再发展,则可认为不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局部宽缝处,用砂浆堵抹即可;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结构裂缝和因墙体原材料强度不够而发生的裂缝,应会同设计部门提出方案后,进行加固处理。 【案例1A420070-7】

1.背景:某市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9168m2,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由市第三建筑公司施正总承包,2002年5月8日开工,2003年6月30日竣工。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地下室外壁防水混凝土施工缝有多处出现渗漏水;

事件二:屋面卷材防水层多处起鼓。 2.问题(1)试述事件一产生的原因和治理方法。

(2)试述事件二产生的原因和治理方法。

解答(1)原因分析: 1)施工缝留的位置不当。

2)在支模和绑扎钢筋的过程中,锯末、铁钉等杂物掉入缝内没有及时清除。浇筑上层混凝土后,在新旧混凝土之间形成夹层。 3)在浇筑上层混凝土时,没有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上、下层混凝土不能牢固粘结。 4)钢筋过密,内外模板距离狭窄,混凝土浇捣困难,施工质量不易保证。 5)下料方法不当,骨料集中于施工缝处。

6)浇筑地面混凝土时,因工序衔接等原因造成新老接槎部位产生收缩裂缝。 治理方法:

1)根据渗漏、水压大小情况,采用促凝胶浆或氰凝灌浆堵漏。

2)不渗漏的施工缝,可沿缝剔成八字形凹槽,将松散石子剔除,刷洗干净,用水泥素浆打底,抹1:2.5水泥砂浆找平压实。 (2)原因分析

在卷材防水层中粘结不实的部位,窝有水分和气体,当其受到太阳照射或人工热源影响后,体积膨胀,造成鼓泡。

治理:1)直径100mm以下的中、小鼓泡可用抽气灌胶法治理,并压上几块砖,几天后再将砖移去即成。

2)直径100~300mm的鼓泡可先铲除鼓泡处的保护层,再用刀将鼓泡按斜十字形割开,放出鼓泡内气体,擦干水分,清除旧胶结料,用喷灯把卷材内部吹干;然后,按顺序把旧卷材分片重新粘贴好,再新贴一块方形卷材(其边长比开刀范围大100mm),压入卷材下;最

后,粘贴覆盖好卷材,四边搭接好,并重做保护层。上述分片铺贴顺序是按屋面流水方向先下再左右后上。

3)直径更大的鼓泡用割补法治理。先用刀把鼓泡卷材割除,按上一作法进行基层清理,再用喷灯烘烤旧卷材槎口,并分层剥开,除去旧胶结料后,依次粘贴好旧卷材,上铺一层新卷材(四周与旧卷材搭接不小于100mm);然后,贴上旧卷材,再依次粘贴旧卷材,上面覆盖第二层新卷材;最后,粘贴卷材,周边压实刮平,重做保护层。

【案例1A420080-1】 1.背景

某写字楼工程外墙装修用脚手架为一字形钢管脚手架,脚手架东西长68m,高36m。2003年10月10日,项目经理安排3名工人对脚手架进行拆除,由于违反拆除作业程序,当局部刚刚拆除到24m左右时,脚手架突然向外整体倾覆,架子上作业的3名工人一同坠落到地面,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2人脱离危险,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拆除脚手架作业的3名工人刚刚进场两天,并非专业架子工,进场后并没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在拆除作业前,项目经理也没有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2.问题

(1)何为特种作业?建筑工程施工哪些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2)何为三级安全教育?请简述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课时要求。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包含哪些具体控制指标?

解答(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建筑工程施工中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索指挥工、施工电梯司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三个级次的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易发事故案例剖析、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岗位劳动纪律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安全技术交底应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交底要有书面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安全注意事项等。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案例1A420080-2】

1.背景: 某市拟在第二大街地下0.7m深处铺设一条污水管道,为不破坏路面,准备采用顶管施工,该工程由某建筑公司第一工程处承接。1999年9月4日,项目经理电话安排3名工人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在南城立交桥北侧100m处的污水管道井内,开出一条直径110mm,长12m的管道,将与道路东侧雨水收集井相连接。3名工人到现场后,1名工人下井到1.2m深处用电钻进行钻孔,工作不到1h就出现中毒症状并晕倒在井下,地面上2人见状相继下井抢救,因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也相继中毒窒息晕倒,3人全部死亡。 2.问题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哪些,可导致何种事故?

(3)请简述建筑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的基本程序。

(4)请简要说明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核心内容?应急演练有哪几种方式?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作业前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2)项目经理在安排施工前未勘察现场,未对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未准备检测仪器和救援器材,未组织过应急救援演练。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

(2)①洞口防护不到位、其他安全防护缺陷、人违章操作,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②电危害(物理性危险因素)、人违章操作(行为性危险因素),可导致触电、火灾等;③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物体打击等;④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火灾、爆炸等;⑤架子搭设作业不规范,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⑥现场料架不规范,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3)建筑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一般应首先按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库房等划分区域进行。对于施工活动可以从分部到分项工程,再从分项工程的具体工艺流程中逐一辨识其对应的危险源。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生活起居安全、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相关方提供部分)的本质安全。

(4)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应包括:①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辨识、评价;②规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的详细职责;③规定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④明确应急救援中可使用的设备、设施、物资、资金、人力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⑤明确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的具体措施;⑥规定现场恢复程序;⑦其他(如对应急培训、演练的具体要求)。应急演练应制定详细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一般分为功能性演练、桌面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案例1A420090-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实得76分,换算在汇总表中“安全管理”分项实得分为多少?

【案例1A420090-2】

某工地没有塔吊,则塔吊在汇总表中有缺项,其他各分项检查在汇总表的实得分为84分,计算该工地汇总表实得分为多少?

【案例1A420090-3】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中,“外电防护”缺项(该项应得分值为20分),其他各分项检查在汇总表的实得分为64分,计算该评分表实得分是多少?换算到汇总表中应为多少分?、

【案例1A420090-4】

如在施工用电检查表中 ,外电防护这一保证项目缺项(该项为20分),其余的“保证项目”检查实得分合计为20分(应得分值40分),该分项检查表是否能得分?

【案例1A420090-5】

某工地有多种脚手架和多台塔吊,落地式脚手架实得分为86分、悬挑脚手架实得分为80分;甲塔吊实得分90分、乙塔吊实得分为85分。计算汇总表中脚手架、塔吊实得分。

【案例1A420090-6】

1.背景:某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在7月中旬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组织对现场脚手架和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该现场搭设的是一双排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高54m。临时用电系统为“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经检查评分,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中:外电防护实得分20分;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实得分10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实得分13分;现场照明实得分6分;配电线路实得分14分;电器装置实得分9分;变配电装置实得分为0分;用电档案实得分为9分。

2.问题(1)《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中哪几个检查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在检查评分表中起何作用?

(2)请计算《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实得多少分?换算到汇总表中应为多少分?

解答(1)《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中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6项内容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在实施安全检查评分时,当一张检查表的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

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张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2)该检查表实得分为:20(外电防护实得分)+10(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实得分)+13(配电箱与开关箱实得分)+6(现场照明实得分)+14(配电线路实得分)+9(电器装置实得分)+0(变配电装置实得分)+9(用电档案实得分)=81(分) 换算到汇总表中应为:10(汇总表中应得满分分值)×81(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8.1(分)

【案例1A420100-1】

1.背景: 某工程地下一层、深4.5m,地上28层、高85.0m,由某省一建公司总承包。2004年7月8日,一建公司将基坑开挖分包给某土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土方承包单位在基坑没有做支护和放坡的情况下,指派挖掘机司机赵某按照现场放线、由基坑东侧从南向北开挖。9日上午10时左右,土方挖至地下室北端,挖掘机开始向西开挖,此时由现场土建工长安排3名工人浇筑南端基坑底的垫层。下午2时左右,南侧土壁发生土方坍塌,从事承台垫层施工的3名工人被埋身亡。 2.问题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请简述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土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有关程序报批,未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督管理,施工中也没有做相应的技术要求,土方开 挖边坡呈直壁状,致使边坡稳定处于极度不安全状态。

2)现场土建工长违章指挥工人到未采取放坡和加固措施的基坑下方危险区域施工。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为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土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不按要求放坡的行为和事实不加制止。 4)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不够。

(2)答案详见1A420101。 【案例1A420100-2】

背景:某工厂二期工程,由省建工总承包公司承建。工程的结构形式为54m×45m矩形框架厂房,屋顶为球形节点网架结构,因省建工总承包公司不具备此网架施工能力,故建设单位将屋顶网架工程分包给某市网架厂,由省建工总承包公司配合搭设满堂脚手架,以提供高空组装网架的操作平台,脚手架高度为26m。为抢工程进度,网架厂在脚手架还未进行交接验收的情况下,便于2004年4月25日晚,将运至现场的网架部件(重约40t)全部成捆吊上脚手架,至使脚手架严重超载。4月26日上班后,施工作业人员在用撬棍解捆时,堆放网架部件所在的脚手架发生倒塌,脚手架上的网架部件及施工人员同时坠落,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2.问题 (1)请指出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请简述对脚手架搭设人员的具体要求。

(3)请简述一般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4)请简述一般脚手架检查验收程序及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网架厂在脚手架还未进行交接验收的情况下,没有考虑脚手架承载能力要求,在脚手架上大量集中堆放网架部件,致使脚手架严重超载,最终导致失稳倒塌。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并应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脚手架搭设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答案详见1A420102。(4)答案详见1A420102。 【案例1A420100-3】

某公司办公楼工程为3层(局部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0m2,由市建一公司承接后,转包给私人包工头(挂靠该建筑公司、使用该公司资质)自行组织施工。该工程中厅屋盖主钢筋混凝土结构,长36m,宽20m,高15m,模板支架采用木杆,木杆直径为30~60mm,立杆间距为0.7~0.8m,步距为1.7~1.9m。于2004年5月20日下午开始浇筑混凝土,由于模板支架木杆过细,又缺少水平拉结和剪刀撑,造成架体承载力不够。当连续作业到21日凌晨时,突然发生屋顶梁板整体坍塌,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2.问题(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的性质,谁应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

(3)请指出市建一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否要对这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是否要负连带责任?依据是什么?

(4)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5)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施工队伍无相应资质,违规承揽任务。

2)模板工程施工前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所使用的模板支架材质不符合要求,杆件间距过大,缺少水平拉结和剪刀撑,不能承载施工荷载和材料自重,最终导致失稳坍塌。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施工。

(2)这是一起因违法转包、违章施工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是从市建一公司转包该工程的私人包工头。

(3)市建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因为该公司违反了《建筑法》关于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并且在施工期间该公司也未派人参与施工管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应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

(4)答案详见1A420103。(5)答案详见1A420103。

【案例1A420100-4】

某厂房工程上部屋架及支撑系杆由某建材公司制作完成,由市建筑安装公司以劳务清包的形式负责安装。双方协议规定,安装用吊车、机具、材料等均由建材公司提供,合同工期为8天。17日8时,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由于建材公司提供的16t吊车未能到位,建材公司代表王某就口头委托市建筑安装公司代租16t吊车。上午10时,市建筑安装公司现场负责人从个体户赵某处租用的16t吊车进场。下午3时26分该吊车用起重臂副钩吊起一自制铁筐,筐内违章乘坐4名工人在15m高的柱头上进行操作平台及爬梯的搭设,当完成第二根柱子平台的搭设,吊钩降落过程中,距地面约12m处突然发生副钩钩头脱落,导致自制铁筐及筐内人员一同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后经调查,市建筑安装公司租用的16t吊车无“准用证”,其副钩压力轴承已经损坏,在此次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于副钩半圆卡块帽脱离,造成吊车副钩脱落。

2.问题(1)请指出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在这起事故中有哪些违规、违章行为?应负什么责任?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对机械出租单位和租赁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如何界定的?

(3)请简述起重吊装作业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解答(1)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违规、违章行为包括:

1)从个体户手中租用未经当地有关部门安全检测检验且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 2)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乘坐用汽车吊吊起的自制铁筐进行高处安装作业。

这是一起具有严重违规、违章情节的重大责任事故,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规定:

1)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 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2)租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按照相关标准对所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验收,不得违章使用。

(3)答案详见1A420108 【案例1A420100-5】

背景:2002年1月12日,包工头何某接到某工地项目经理电话,要求帮助其拆除工地脚手架。13日上午,包工头何某带领其老乡5人前往工地,到工地与项目经理见面以后,便口头向5名老乡分配了一下任务。因来时匆忙,现场又没有富余的安全帽和安全带,5名工人就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开始作业。接近中午12点钟左右,包工头何某想叫5人下来吃饭,5人中的1人准备移动位置时,突然站立不稳,从架子上摔了下来,现场人员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因内脏大量出血,于14日凌晨死亡。事后经调查了解,死者本身患有高血压。 2.问题(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请问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活动?

(3)何为“三宝”?何为“四口”?何为“十临边”?

(4)请回答对高处作业有哪些基本安全要求。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脚手架拆除作业没有制定施工方案。

2)施工单位对拆除作业人员在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3)拆除作业人员非专业架子工,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4)施工单位和包工头均未为拆除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具。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失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无人过问和制止。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活动。

(3)“三宝”是指: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四口”是指: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十临边”是指: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处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围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

(4)答案详见1A420105。 【案例1A420110-1】

背景:焊工贾某、王某在市职业大学教学楼工地负责焊接一个4.5m×2m×1.5m的水箱。两人在当天完成了4/5的工作量,下班后为了赶进度、抢工期,工地负责人又临时安排了一名油工加班施工,将水箱焊好的部分刷上了防锈漆。因箱顶离屋顶仅有50cm高的间隙,通风不良,到第二天早上上班时,防锈漆根本就没有干。焊工上班后,工地负责人虽然明知水箱上的油漆未干,但因不愿误工,就又安排焊工继续施焊。作业过程中,贾某钻进水箱内侧扶焊,王某站在外面焊接,刚一打火,轰的一声,水箱上的油漆发生了爆燃,王某、贾某顿时被火焰吞噬在内,事后随经救出,但两人均被深度烧伤,烧伤面积达25%。

2.问题(1)请针对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2)请指出谁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应由谁来组织?

解答(1)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工地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焊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工序,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工地负责人在作业前没有对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油漆作业和焊接作业不可以同时进行。 4)没有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5)动火作业前和动火过程中没有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6)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

(2)工地负责人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应由现场项目经理亲自组织。 【案例1A420110-2】

背景:由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经济技术产业园区一通用钢结构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0m2,于2004年10月份开工。进入到11月份以后,该地区天气已逐渐转冷,但由于该工地冬期施工各项工作准备不及时,一直拖到12月份,工地生活区宿舍内的取暖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这期间,好多工人夜间在宿舍内用铁桶燃烧劈柴取暖,但工地现场始终无人过问和检查。2004年12月3日,由于当天晚上雾大,气压较低,一宿舍内在燃烧劈柴取暖过程中发生集体一氧化碳中毒,到第二天凌晨其他人员发现时,宿舍内的3名工人已全部死亡。 2.问题(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请指出谁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冬期施工“六防”指的是哪些?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施工单位在冬期施工期间没有落实取暖、防中毒、防火等安全措施。

2)现场安全教育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不强,私自违规在宿舍内用铁桶燃烧劈柴取暖。

3)现场安全管理失控,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工人私自在宿舍内用铁桶燃烧劈柴取暖的问题无人过问和制止。

(2)工地负责人应该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冬期施工“六防”是指防冻、防寒、防滑、防火、防爆、防一氧化碳中毒。 【案例1A420110-3】

背景:某大厦装修改造工程由某市建工集团承包,该建工集团将建筑物的局部拆除工程转包给某建筑工程处(房建二级资质),该建筑工程处又雇用了一无资质施工队做劳务分包。2004年4月20日,作业人员在拆除大厦17层④~⑩轴外檐悬挑结构时,采用先拆除⑤~⑨轴的外檐,然后再拆除④轴和⑩轴处的局部外檐。该悬挑外檐结构由悬挑梁和外檐板组成,总长21.6m,轴间距3.6m。上部结构为悬挑梁,外檐板在悬挑梁下部(板厚80mm,板高5.0m),由悬挑梁承力。但是在拆除之前,施工负责人没有讲明悬挑结构的承力部位,也没有说清楚拆除程序,作业人员错误的先凿除了⑤~⑨轴与柱相连接的悬挑梁混凝土。

下午4时左右,主楼工长、安全员和监理人员检查时,对作业人员的危险施工口头进行了批评指正后离开。次日,作业人员继续凿除④轴和⑩轴处与柱相连接的悬挑梁混凝土,并切断其连接钢筋,此时外檐板失去承力结构向外倾倒,砸坏外脚手架后整体塌落,造成裙房门厅支模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2.问题(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的性质。承包该项目的市建工集团是否负有责任?

(3)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时,安全检查人员应如何进行处置?

(4)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安全检查人员应如何进行处置?

(5)安全检查应形成文字记录,对安全检查记录有哪些具体要求?

(6)事故隐患整改要执行“三定”的原则,“三定”指的是什么?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总包单位对拆除工程进行分包时,未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拆除过程中疏于管理。

2)实施拆除作业的队伍在不具备拆除作业资质和对工程结构和施工方案不清楚的情况下违法、违章指挥施工。 3)作业人员不懂拆除作业技术要求,拆除程序错误,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4)现场检查流于形式,检查人员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有效的制止和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2)这是一起因非法转包、违法施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和现场管理失控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承建该项目的市建工集团负有管理责任。

(3)安全检查中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应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4)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并进行纠正。

(5)安全检查记录要全面、翔实,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和描述必须要具体。

(6)“三定”是指: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

【案例1A420110-4】

背景:某大学生公寓楼在装修施工中,因使用汽油代替二甲苯作稀释剂,调配聚氨酯底层涂料时,引燃室内堆放着的防水材料,造成火灾并产生有毒烟雾,致使5人中毒窒息死亡,1人受伤。

2.问题(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请简述此类事故的预防对策。

解答(1)该火灾事故技术方面的原因是:调制油漆、防水涂料等作业应准备专门的作业间或作业场所,保持通风良好,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房间内备有灭火器材,预先清除各种易燃物品,并制定操作规程。此工地作业人员在堆放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易挥发的汽油,未采取任何措施,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火灾,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该火灾事故管理方面的原因是:①该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和使用易燃材料施工,没有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也未配有专业管理人员对环境进行检查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最终导致火灾。②作业人员未培训交底,没有掌握相关知识,由于违章作业无人制止导致发生火灾。

(2)火灾事故预防对策:①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②先培训后上岗;③落实各级责任制。 【案例1A420110-5】

背景:某装饰工程在临近冬季竣工扫尾时,公司安排4名作业人员进行扫尾工作,临时屋内无取暖设备,晚上几名人员使用盛砂浆的器具明火取暖,由于门窗紧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直到第二天上班后才被发现,导致3人死亡,1人重伤。

解答(1)从技术方面上看,本次事故主要违章明火取暖,无通风措施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因为冬期取暖问题是施工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无论施工取暖还是生活取暖,必须从冬期施工组织中统一设计取暖措施,并经验收,统一管理,建立制度,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事故,这已经是施工人员基本常识。

(2)从管理方面看,一是该施工企业管理上严重失误。二是进入冬期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冬期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予以告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3)本次事故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和工作失误造成的。企业应该学习《建筑法》等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要统一考虑在冬期施工取暖设施,注意通风,主要管理到位,把安全培训放在首位,事故就可避免。 【案例1A420110-6】

背景: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住宅小区B区R栋工程由市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其模板工程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工程施工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由市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该提升机未经国家规定的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2002年4月30日,在模板工程分包单位使用提升机运送材料时,因提升机缺少安全停靠等安全装置,导致吊篮坠落,乘坐吊篮的3名作业人员中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 2.问题(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的性质。 (3)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主要有哪些?

(4)对物料提升机应如何进行防护?答案详见1A420108。 解答(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提升机未经国家规定的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2)安装后未经验收,缺少安全停靠等安全装置,违规使用。 3)作业人员违章乘坐提升机吊篮上下。

(2)这是一起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的责任事故。

(3)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主要包括:吊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过路保护装置、拖地保护装置、信号联络装置、警报装置、进料门等。高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还包括超载限制器、下极限限位器和缓冲器等。 【案例1A420120-1】

背景:某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2500m2,6层砖混结构,由县建筑公司总承包,并清包给某施工队。该施工队进场后,在现场临时用红砖和水泥瓦搭建了一间面积12m2的食堂,食堂炊事员为该施工队队长的妻子和他妻子的妹妹。2003年8月2日中午饭后,在食堂就餐的35人因食用未炒熟的扁豆而集体中毒,35人先后出现头晕、呕吐和腹泻现象,其中有7人发生严重昏迷,经送医院急救,34人先后脱离危险,1人死亡。事后经调查,该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内卫生极差,粮食到处堆放,脏水随地泼倒,2名炊事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并且没有健康体检证。

2.问题(1)请问承建该工程的县建筑公司是否在这起食物中毒事故中负有责任?为什么?

(2)请简述对现场食堂应如何进行管理?

解答(1)承建该工程的县建筑公司应对这起食物中毒事故负主要责任。因为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 2.问题(1)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2)从管理方面分析事故原因。(3)请简述此类事故的预防对策。

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该现场工人食堂在不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堂炊事员不具备健康体检证和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食堂卫生脏、乱、差的情况下违规违章营业,作为总承包单位没有实施有效的管理,对违规违章行为无人过问和制止,最终导致工人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因此要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2)答案详见1A420122。

【案例1A420120-2】

背景:某18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40000m2,占地面积19000m2,建筑高度60.55m,全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筏板式基础,2000年4月8日施工单位进场。2000年9月3日中午,工人小刘蹲在宿舍门前吃饭时,被高空落下的一混凝土块击中头部,造成颅骨开放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调查,该现场工人宿舍离建筑物只有3.8m远,没有采取任何的隔离和防砸措施,建筑物主体结构也没有用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护,楼层周边虽有防护栏杆,但栏杆下无挡脚板,也没有支挂安全立网。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打扫卫生的工人李某在17层清扫垃圾,由于垃圾堆放过于靠边,致使混凝土块从高空滑落并砸在小刘头上。 2.问题(1)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选址有哪些要求?

(2)在建工程内是否可以安排工人居住?答案详见1A420123。

(3)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解答(1)施工现场地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案例1A420120-3】

背景:某建筑公司油工李师傅,从事该工种作业已有33年工龄,因年龄过大,加之企业效益不佳,2001年2月5日,公司人事部门电话通知李师傅在家待岗,2001年12月底,公司人事部门与李师傅解除了劳动合同。

2.问题(1)请问长期从事油漆作业,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如果有,容易患什么样的疾病?

(2)公司在与李师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李师傅是否有权索取其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主要存在哪些职业危害? 答案详见1A420124。 (4)请简要回答工作场所应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答案详见1A420124 解答(1)长期从事油漆作业的人员存在职业病危害,容易患白血病和苯中毒。

(2)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李师傅有权索取其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案例1A420130】

背景:2008年8月1日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某一工程,招标文件对承包人的要求、双方责任和权力、材料供应、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说明。要求各投标单位于2008年8月20日完成投标工作(报价以工料单价法中的以直接费为计算标准)。 2.问题:按照以工料单价法中的以直接费为计算标准,施工单位的报价是多少?

【案例1A420140-1】

1.背景:某企业总承包的某公寓楼工程的投标文件中,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为11810814.96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价为710609.49元,其他项目清单价合价为223212.33元,规费费率为清单价的6%,税率为不含税造价的3.41%。有部分任务由业主自行分包,并由承包企业管理,业主还自购部分材料,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了预留金。 2.问题(1)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要计算哪几类清单价?

(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使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中包含哪些费用?

(3)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房层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中,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各有哪些? (4)本工程应计算哪些其他项目的费用?为什么?

(5)按表1A420140-1计算单位工程费。

解答(1)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要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

(2)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由于这种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两类规定的费用,故更能满足企业自主报价的需要和体现自身的报价水平。

(3)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房屋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中,通用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及降水,专业项目指垂直运输机械(指施工方案中有垂直运输机械的内容、施工高度超过5m的工程)。

(4)本工程应计算的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因为业主自购部分材料,所以要计算材料购置费;因为有部分任务由业主自行分包,并由承包企业管理,所以要计算总承承包服务费;业主计算了预留金;承包人还要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计算零星工作项目费。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见表1A420140-2。

【案例1A420140-2】

背景:某宾馆装修改造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投标,该项目装修合同工期为3个月,合同总价为400万元,合同约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5%以上时调整单价,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为原综合单价的90%。合同约定客房地面铺地毯工程量为3800m2,单价为140元/m2;墙面贴壁纸工程量为7500m2,单价为88元/m2。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装修进行2个月后,发包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将公共走廊作为增加项目进行装修改造。走廊地面装修标准与客房装修标准相同,工程量为980m2;走廊墙面装修为高级乳胶漆,工程量为2300m2,因工程量清单中无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乳胶漆的综合单价为15元/m2。

由于走廊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造成承包方停工待料5d,造成窝工50工日(每工日工资20元)。

施工图纸中浴厕间毛巾环为不锈钢材质,但由发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目,故承包人投标时未进行报价。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采购了不锈钢毛巾环并进行安装。工程结算时,承包人按毛巾环实际采购价要求发包人进行结算。 2.问题(1)因工程量变更,施工合同中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

(2)客房及走廊地面、墙面装修的结算工程款应为多少?

(3)由于走廊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承包人是否应得到补偿?

(4)承包人关于毛巾环的结算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解答(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客房地面及墙面装修结算工程款为:3800m2×140元/m2+7500m2×88元/m2=1192000元

走廊地面地毯按原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3800m2×15%=570m2 走廊地面装修结算工程款为:570m2×140元/m2+(980m2-570m2) ×140元/m2×90%=131460元

走廊墙面装修结算工程款为:2300m2×15元/m2=34500元

客房及走廊墙面、地面装修结算工程款为: 1192000元+131460元+34500元=1357960元

(3)由于等待新图纸造成暂时停工的责任在于发包人,因此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并顺延工期。

(4)承包人的要求不合理。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出其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案例1A420140-3】

背景:某施工单位对某公寓楼投标中标,建筑面积为4326m2,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合同工期330日历天,2005年9月1日开工。协议书合同价格为316万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价格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单价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增减的约定幅度为10%。在2005年10月31日承包人进行工程量统计时,发现原工程量清单漏项1项;工程量比清单项目超过8%的和12%的各1项,当即向工程师提出了变更报告,工程师在11月8日确认了该两项变更。11月18日向工程师提出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工程师在11月25日确认了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的报告。

2.问题(1)按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看,该合同属于哪一类?

(2)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3)10月31日发现的清单漏项1项和工程量比清单超过的2项,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各用什么单价?

(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和工程师确认工程价款报告,时间是否有效?是否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5)如果工程师批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生效,发包人何时支付该合同价款?

解答(1)这是一份可调价格合同。合同造价的316万元属暂定合同价,根据专用条款的规定,允许根据通用条款进行调整。

(2)专用条款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是恰当的,因为涉及的两个文件都对工程价款变更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不明确的工程量变更幅度也在此明确了。

(3)1项漏项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后使用;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8%的一项,由于在规定的幅度10%以内,故调整合同价格时,使用原清单的综合单价;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2%的一项,由于在规定的幅度10%以上,故调整合同价格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是在工程师确认工程变更后第11天,没有超过14天的规定,因此有效。工程师确认工程价款报告,是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8天后,没有超过14天的规定,因此有效。

(5)如果工程师批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生效,发包人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案例1A420140-4】背景: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设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一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按总价的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5%,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表1A420140-3。

解答(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2200-550/62.5%=2200-880=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 110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

(3)1~6月份: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00×(1-5%)=1045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45-90.56=954.44万元

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80×(5%+5%)=180-18=162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2-35.5=126.5万元

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5%)=199.50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9.50-112.5-24.4=62.6万元 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5%)=194.7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4.75-128.125-10.5=56.125万元 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1-5%)=185.2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5.25-121.875-21=42.375万元

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180×(1-5%)=171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 :171-112.5-10.5=48万元 12月份: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120×(1-5%)=11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 :114-75-5.5=33.5万元(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万元

【案例1A420140-5】

背景:某承包商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费有三种可调:材料1占20%,材料2占15%,材料3占15%;不调值费用占15%。价格指数见表1A420140-4。

2.问题(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竣工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2)如果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发包人最迟应在何时之前结算?

(3)如发包人按期不结算,发包人从何时起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如果结算,承包人何时之前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4)用调值公式法进行结算,请计算该工程调之后的实际结算价。

【案例1A420150-1】

2.问题

(1)挣值法使用的三项成本值是什么?

(2)求出前20周每项工作的BCWP及20周末的BCWP。 (3)计算20周末的合计ACWP、BCWS。

(4)计算20周的CV与SV,并分析成本和进度状况。

(5)计算20周的CPI、SPI,并分析成本和进度状况。

解答:(1)挣值法的三个成本值是:已完成工作预算成本(BCWP)、计划完成工作预算成本(BCWS)和已完成工作实际成本(ACWP)。

(2)对表1A420150-1进行计算,求得第20周末每项工作的BCWP;20周末总的BCWP为6370万元(见表1A420150-2)。

(3)20周末ACWP为6240万元,BCWS为5340万元(见表1A420152-2)。

(4)CV=BCWP-ACWP=6370-6240=130万元,由于CV为正,说明成本节约130万元。 SV=BCWP-BCWS=6370-5340=1030万元,由于SV为正,说明进度提前1030万元。 (5)CPI=BCWP/ACWP=6370/6240=1.02,由于CPI大于1,成本节约2%。

SPI=BCWP/BCWS=6370/5340=1.19,由于SPI大于1,进度提前19%。

【案例1A420150-2】

1.背景: 某高校装修多间自习教室,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见图1A420150,图中粗实线表示计划进度(进度线上方的数据为每周拟完工作的计划成本),粗虚线表示实际进度(进度线上方的数据为每周实际发生成本),假定各分项工程每周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匀速进行,而且各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完成总工程量相等。

2.问题

(1)计算每周成本数据,并将结果填入表1A420150-3。

(2)分析第5周末和第8周末的成本偏差和进度偏差。

(2)①第5周末成本偏差与进度偏差:

成本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成本=27-26=1>0,即成本超支1万元。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5-[3+(26-19)/(26-19)]=1(周),即进度拖后1周。

或: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成本=36-26=10(万元),即进度拖后10万元。

②第8周末成本偏差与进度偏差:

成本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成本=49-50=-1<0,即成本节约1万元。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8-[6+(50-46)/(59-46)]=1.69周,即进度拖后1.69周。

或: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成本=65-50=15(万元),即进度拖后15万元。

【案例1A420150-3】

背景:某工程施工项目的挖土任务,坑深为-4.2m,土方量为9000m2,平均运土距离为10km。合同工期为8天。企业自有甲、乙、丙液压反铲挖土机各4台、2台、2台,A、B、C自卸汽车各有15台、20台、18台。其主要参数见表1A420150-5和表1A420150-6。

2.问题(1)若挖土机和自卸汽车只能各取一种,数量没有限制,如何组合最经济?单方挖运直接费为多少?

(2)若每天1个班,安排挖土机和自卸汽车的型号、数量不变,应安排几台、何种型号挖土机和自卸汽车。

(3)按上述安排,土方的挖、运总直接费和每1m3土方的挖、运直接费为多少?

(4)若间接成本为直接费的15%,该任务需要多少成本和单方成本?

解答(1)挖土机每m3土方的挖土直接费各为:

甲机:1000÷400=2.5元/m3;乙机:1200÷550=2.18元/m3;丙机:1400÷700=2.00元/m3。见表1A420150-7,三个方案中丙机最便宜,故用丙机。

自卸汽车每1m3运土直接费分别为:

A车:330÷30=10元/m3;B车:460÷48=9.58元/m3;C车:730÷70=10.43元/m3。见表1A420150-8,故取B车。

每1m3土方挖运直接费为2+9.58=11.58元/m3。

(2)每天需挖土机的数量为:9000÷(700×8)=1.6台,取2台。由于具有2台,可满足需要。挖土时间为: 9000÷(700×2)=6.43天取6.5天<8天,可以按合同工期完成。

每天需要的挖土机和自卸汽车的台数比例为:700÷48=14.6台;则每天安排B自卸汽车数为:2×14.6=29.2台,取30台,但是B车只有20台,不能满足

需要,还要配配备A车(次便宜),配备的数量计算如下:

700×2-(48×2)=1400-960=440(m3);440÷30=14.7(台),取15台。A车具备了15台,可满足需要。

经以上计算,应配置B自卸汽车20台,A自卸汽车15台,可运土方为:

(20×48+15×30)×6.5=9165m3>9000m3,即6.5天可以运完全部土方。

(3)土方挖、运总直接费和每1m3土方的挖、运直接费计算如下:

总直接费=(1400×2+460×20+330×15)×6.5=16950×6.5=110175元

单方直接费=110175÷9000=12.24元/m3。

(4)总成本和单方成本计算如下:

总成本=110175×(1+15%)=126701.25元。单方成本=126701.25÷9000=14.08元/m3。

【案例1A420190-1】

背景: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接某五星级酒店总承包工程,经业主同意,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精装修工程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装饰设计甲级、施工一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共有A、B、C、D、E、F六家装饰施工单位报名,经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F因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资格预审。该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业主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总工期8分,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3分,企业信誉3分。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各 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数。

(2)商务标60分。以标底的4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的6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商的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其商务标得分为15分。以基准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扣2分,扣分不保底。

(3)技术标与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其中E单位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前1天报送招标代理公司,在规定开标前1h,又递 开标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开标前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A、B、C、D投标文件有效,E投标为废标,正式开标。

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见表1A420190-1和表1A420190-2。 交一份补充材料,修改投标报价,但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工作人员以一个投标单位不能提交两份投标文件为由,拒收补充材料。

经过计算按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了中标单位 。

2.问题(1)从背景材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作简要说明。 (2)E单位的投标书为何废标? (3)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解答(1)该项目招投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投标单位的补充文件,因为E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2)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

(2)E单位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签,故作废标处理。

(3)计算各分包单位的商务标得分

(875.76-740.48)/875.76=15.45%>15% (934.50-886.45)/886.45=5.42%<15% 因承包商D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15%,计算基准价时不予考虑。

基准价925.6×40%+(875.76+886.45+934.5)/3×60%=909.58万元

A 单位 875.76/909.58×100%=96.28% B单位 886.45/909.58×100%=97.46% C单位 934.50/909.58×100%=102.74% 各承包商的商务标得分为:

A 单位 60-(100-96.28)×1=56.28 B单位 60-(100-97.46)×1=57.46 C单位 60-(102.74-100)×2=54.52 D单位 15 计算各承包商的综合得分: A 单位 37.55+56.28=93.83 B单位 36.02+57.46=93.48 C单位 35.21+54.52=89.73 D单位 36.42+15=51.42

经过综合评分计算比较可知,承包商A的综合得分最高,选择承包商A作为中标单位。

【案例1A420190-2】

背景:某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共有A、B、C、D、E、F、G、H八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并于规定的时间9月10~16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F、G、H七家施工单位均提交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10月18日,G施工单位于下午3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E施工单位于下午3时30分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B施工单位由于中途堵车于下午4时15分才将投标文件送达。

10月19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评标时发现A 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C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C施工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2.问题(1)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G施工单位提出的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合理?其能否收回投标保证金?说明理由。

(3)E施工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A、B、C、D、F、H六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5)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6)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7)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建设单位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本案例中G施工单位于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其要求是合理的,并有权收回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3)E施工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B、C、D、F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标书逾期送达;C单位的报价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D单位的标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A、H 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

(5)①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19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②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③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本案例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不妥之处三。

(6)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也不符合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7)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d签订施工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d内签订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案例1A420190-3】

背景:某省级机关新建高层办公大楼建筑幕墙工程公开招标,投标人有省内外7家具有一级建筑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投标时间是2002年9月。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正常程序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在开标会议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同时分发到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技术标书进行了综合评分,按照得分多少,推荐A、B公司分别为第

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就有投标人对A公司资质和工程业绩提出质疑,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经A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有关部门

核实确认其资质、业绩真实有效。但招标人认为A公司是同时具有装饰和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如B公司单一幕墙施工资质企业专业,并以此为由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经查阅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均无对同时具有装饰和幕墙施工资质企业的限制性条款。由于来自外界的种种干扰,这个项目的招标结果一直推迟到超出投标有效期10天以后才公布,最后确定由B公司中标。因为B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全部投标报价中的次高报价,招标人对其进行询标,要求它以不高于A公司的报价承包本项目。B公司对此做出了承诺。 2.问题(1)评标标准和方法在开标会议上公布是否合法,为什么?

(2)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承包价格谈判,是否合法?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3)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否决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解答(1)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不合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宣布中标无效,谈判双方都应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人应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79号)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案例1A420190-4】

背景:某办公楼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天内支付,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

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图纸测算和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确定该项目总估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该承包商将标书封装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d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h,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资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资料。 2.问题(1)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2)该承包商所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3)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4)承包商在开标前递交的降低报价的补充资料是否有效?为什么?

解答(1)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2)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报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报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减少工程后期资金回收风险。

(3)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多方案报价法和突然降价法这两种投标技巧。多方案报价法运用恰当,因为承包商的报价既适用于原付款条件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h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4)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只要书面通知招标人即可。

【案例1A420200-1】

1.背景: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 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因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 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2.问题(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解答(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土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的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为施工地质条件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延误,业主应承担责任。

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2)事件2:可索赔工期5天(15~19日)

事件3:可索赔工期2天:900m3/(4500m3/10天)=2天

事件4:可索赔工期3天(20~22日)

事件5:可索赔工期1天(23日)

共计索赔工期5+2+3+1=11天

(3)事件2:人工费:15工日×23元/工日×(1+30%)=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天=2250元

事件3:(900m3×4.2元/m3)×(1+20%)=4536元

事件5:人工费:30工日×23元/工日×(1+30%)=897pnl2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1天=450元

可索赔费用总额为:448.5+2250+4536+897+450=8581.5元

(4)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案例1A420200-2】

1.背景:某建设单位有一宾馆大楼的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经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了由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公司和设备安装公司承包工程施工,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为1600万元,工期为130天。合同规定:业主与承包方“每提前或延误工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罚”,“石材及主要设备由业主提供,其他材料由承包方采购”。施工方与石材厂商签订了石材购销合同;业主经与设计方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

施工进行到22天时,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9天,施工方8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施工进行到36天时,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使部分工程停工累计达16天(均位于关键线路上),施工方10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施工进行到52天时,业主方挑选确定的石材送达现场,进场验收时发现该批石材大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批石材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材

退换,因此延误工期5天。石材厂商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拒绝。工程结算时,承包方因此向业主方要求索赔;施工进行到73天时,该地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施工无法进行,延误工期2天,施工方5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施工进行到137天时,施工方因人员调配原因,延误工期3天;最后,工程在152天后竣工。工程结算时,施工方向业主方提出了索赔报告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各项索赔要求如下:

(1)工期索赔 1)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9天; 2)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16天;

3)因石材退换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5天; 4)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2天; 5)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3天。 (2)经济索赔35×1600万元×0.02%=11.2万元 (3)工期奖励 13×1600万元×0.02%=4.16万元

2.问题

(1)哪些索赔要求能够成立?哪些不能成立?为什么?

(2)上述工期延误索赔中,哪些应由业主方承担?哪些应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方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各为多少?工期奖励应为多少?

(4)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1)能够成立的索赔有:①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②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③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不能够成立的索赔有:①因石材退换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应由施工方向石材厂商按合同索赔);②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2)应由业主方承担的有:①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②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

③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承担工程损失,工期顺延。

应由施工方承担:①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施工方损失;②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的停工,自行承担施工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方应获得工期补偿为27天,经济补偿为27×1600×0.02%=8.64(万元),工期奖励为[(130+27)-152]×1600×0.02%=1.6(万元) (4)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①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方承担;②人员伤亡由其所在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④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业主方承担;⑤延误的工期顺延。

【案例1A420200-3】

背景:某酒店对客房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面积4000m2。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利用低价投标策略并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2004年11月18日与业主(发包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总价包干,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合同造价为248万元,其中已包含风险费。主要装修材料由业主提供,并运至施工现场。合同规定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和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施工单位于2004年11月25日按照业主的开工指令进场施工,开工后10天,业主对客房的装修设计进行较大变更,并增加了客房衣柜与窗套施工,并以设计变更形式发给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收到设计变更后,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增加工程造价约30万元。该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30万元的索赔要求。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口头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20天,承包商也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不久,2005年元月14日至21日,因罕见的暴风雪导致交通受阻,定购的几种主要装修材料滞留在运输途中,不能按时进场,导致停工7天。施工单位春节期间按有关规定放假7天,没有施工。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34天。 2.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为什么?

(2)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因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增加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原因。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应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解答(1)该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按标准计算、设计图纸完备、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

(2)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业主口头要求临时停工,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因设计变更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1)承包商应该对自己就合同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该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3)该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为27天,原因是:

1)因业主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停工20天,业主对停工承担责任,顺延工期是合理的。 2)罕见的暴风雪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7天。

3)春节期间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内,春节放假是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见的,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其延长工期要求。

【案例1A420200-4】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

(1)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5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2)工程遭到百年罕见的暴风雨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施工场地与临时设施遭到破坏,工期延长了2个月。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推迟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问题(1)工程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哪几类?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你认为可以选择何种计价形式的合同?为什么?

(4)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5)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解答(1)工程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2)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较大。

(3)可以采用(单纯)单价合同。因为施工图未完成,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而工程范围与工作内容已明确,可列出全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内容和工作项目一览表,暂不定工作量,双方按全部所列项目协商确定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4)第3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

第4条中“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5)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这样处理:

1)钢材涨价,承包商不可以向业主要求追加工程款,因为本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材料涨价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2)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损失,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 【案例1A420200-5】

背景:某市曾因非典疫情严重,为了使非典病人能够进行及时隔离治疗,决定将该市郊区的一座疗养院改建为一所收治非典病人的医院。投资概算为1200万元。因疫情紧急,要求该医院尽快投入使用,建设单位邀请本市3家有医院施工经验的一级施工资质企业进行竞标,考虑到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马上同时进行,采用了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通过商务谈判,选定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实际工程成本加15%的酬金进行结算,合同工期30天。

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因工期较紧立即组织大量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成本增加近200万元,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2.问题 (1)该工程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2)该项目实际成本突破了投资计划,其成本增加的风险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何不足之处? 解答(1)该工程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是合适的,因为该项目工程非常紧迫,设计图纸未完成,且来不及确定其工程造价。 (2)该项目的风险应由建设单位承担,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建设单位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施工单位只是按成本 的15%提取报酬,无需承担责任。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缺点有:1)工程总价不易控制,业主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2)承包商往往不注意降低成本;3)承包商的报酬一般比较低。 【案例1A420200-6】 背景

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某市老城区参与旧城改造建设,投资3亿元,修建1个四星级酒店,2座高档写字楼,6栋宿舍楼,建筑周期为20个月,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乙中标,甲与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优良,保证工期,乙

可以将宿舍楼分包给其下属分公司施工。乙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将6楼宿舍楼分包给施工能力强、施工整体水平高的下属分公司丙与丁,并签订分包协议书。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在分包协议中对工程质量与工期进行了约定。

工程根据总包合同工期要求按时开工,在实施过程中,乙保质按期完成了酒店与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丙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因其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将工程转交给了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收取10%的管理费,丁为加快进度,将其中1栋单体宿舍楼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

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丁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才能交付使用,给甲带来了损失,丁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乙为第一被告、丁为第二被告向法院起诉。 2.问题(1)丙与丁的行为是否合法?各属于什么行为?(2)这起事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3)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哪些? 解答(1)不合法。丙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丁作为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属违法分包行为。

(2)丁施工的工程质量有问题,给甲带来了损失,乙和丁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丁之间是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与《建筑法》的规定,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案例1A420200-7】

背景: 某办公楼工程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一部分后,业主通过投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风险。 合同的部分条款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某办公楼; 工程地点:某市;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8000m2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4年2月11日;竣工日期:2004年10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30d(扣除5月1~3日)。 4)质量标准: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合同价为玖佰陆拾万元人民币(960万元) ……

8)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9)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3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总价合同的20%;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2)补充协议条款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问题(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有哪些?解释顺序如何?(2)该合同拟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解答(1)合同文件主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即为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具有优先的解释效力。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应该将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补充条款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修订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 6)补充条款第3条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案例1A420210-1】 1.背景

某住宅小区工程建筑总面积10.70m2,共有4栋高层住宅楼;地上层数为16~24层;剪力墙结构。施工现场见图1A420210-1。使用商品混凝土,采用输送泵直接浇筑。钢制大模板。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工期的要求,分两个施工区,采用两支队伍同时施工。每栋楼设置一台塔吊,高峰时有980人施工。

2.问题

(1)根据现场的条件,本工程的应设置几个大门?其朝向是什么?大门宽度不小于多少米? (2)根据各楼的尺寸,应至少配置臂长为多少米的塔吊?

(3)根据小区周边情况,加工区应布置在什么位置?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布置在什么位置?

(4)如每人需要宿舍2.5m2,工人宿舍应该布置多大面积?

解答:(1)大门的布置:本工程北侧和东侧紧邻道路,因此分别在北侧西部和东侧南部设置两个大门,宽度为6m。场内按楼座分区并设置循环道路。

(2)根据各楼的尺寸,以及塔吊必须覆盖拟建建筑物的原则,A

1、A

2、A

3、A4楼配置的塔吊臂长分别为50m、40m、40m、40m。

(3)因为东侧、南侧空地比较大,西侧和南侧是已有住宅小区,东侧和北侧临近道路,故将加工区设置本在工程的东侧(靠近道路),生活和办公区设置在南侧(靠近原住宅区)。

(4)现场工人宿舍应设置:980×2.5=2450m2,设5栋,每栋约500m2。另设3栋约为1000m2的办公楼。

施工总平面图见图1A420210-2。

【案例1A420210-2】 1.背景

某16层住宅楼工程,工程位于已入住居民区内,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48780.6m2。为了减少运费,工人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 2.问题

(1)工人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工地出入口应如何管理?答案见1A420211。

(3)施工现场场容如何规范? 答案见1A420211。

解答

(1)不正确。燃烧着的建筑垃圾经风一吹,可能会带着火星四处飞扬,一旦落到其他可燃物上,可能危及建筑物和周围居民的安全。因此,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案例1A420220-1】

背景:某建筑面积为23000m2的18层住宅工程,施工现场供、配电干线采用架空线路敷设,支线及进楼电源采用铠装电缆直埋。 2.问题(1)该背景中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为215A,架空线路短路保护采用熔体额定电流200A的熔断器,该方案是否可行?为什么?

(2)材料部门采购了四芯铠装电缆到现场,技术部门为了保证TN-S三相五线制供电,决定采用四芯铠装电缆外敷一根塑铜线(BV)方式敷设,是否可行?

(3)电工接线时,绿/黄双色芯线用作N线使用,此种做法,是否正确?

解答(1)应采用额定电流为322A 熔体做短路保护。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应小于等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 倍。

(2)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的芯线。即五芯电缆。(3)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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