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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02 11:52: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甘肃省2010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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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投资评审中心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狠抓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了评审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部及厅内有关处室交办的评审任务。在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概况

(一)评审业务进一步扩大

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核查项目2883项,同比增长13.01%;评审核查资金183.2亿元,同比增长163.85%。审减和查出并扣除不合理支出6.02亿元,同比增长23.01%。其中:基本建设工程预(概)算、竣工决(结)算项目评审完成46.59亿元,审减投资5.65亿元;专项核查涉及资金136.61亿元,查出并扣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0.37亿元。完成评审额在亿元以上的有省中心、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金昌、平凉、庆阳、陇南等10个单位。

(二)评审队伍进一步壮大

截止2010年底,全省各级财政共成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32个。省市(州)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13个(兰州和白银尚未成立),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4个(省中心、临夏州、平凉市、金昌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武威市、张掖市、天水市、酒泉市、甘南州、嘉峪关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定西市、庆阳市、陇南市)。县(区)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1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6个。在编评审队伍人数已发展到149人,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超过300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经初步组建起了一支评审机构规范、评审人员稳定,能够承担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专业队伍,基本形成了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体系。

(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指导全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明确全省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程序,省中心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同时,制定和完善了中心内部《工作规则》、《投资评审业务工作流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中心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全省各市(州、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也结合各地实际和自身业务特点,陆续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如天水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天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能,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关于印发敦煌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由投资评审中心“审查项目从预算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评审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标、集中支付、财政决算的依据之一”。其他各级评审机构也相继出台了评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规则及财务管理制度等,逐步规范了评审业务流程、评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夯实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基础工作。

二、投资评审中心201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中心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职能,全年共完成各类评审核查项目291项,评审投资额138.13亿元,审减和查出并扣除不合理支出3,968.76万元。其中:完成省级基本建设预算、结算、竣工决算评审项目6项,评审送审投资额15,961.26万元,审定投资额14,942.26万元,审减投资额1,019.00万元,平均审减率6.38 %;完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核查项目18项,涉及资金55,366.00万元,查出并扣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1,148.00万元;完成厅内基建项目预算编制及工程结算评审项目8项,评审送审投资额3,200.46万元,审定投资额3,105.7万元,审减投资额94.76万元;完成财政部专项资金核查项目259项,涉及资金1,306,738.00万元,查出并扣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1,707.00万元。

(一)完成了省级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项目的评审任务

全年完成厅经济建设处等处室交办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综合服务楼、甘肃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扩建等省级基本建设预算、结算、竣工决算评审项目6项,评审送审投资额15,961.26万元,审定投资额14,942.26万元,审减投资额1,019.00万元,平均审减率6.38 %。通过评审,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超概算比较普遍,工程结算中存在工程量多计、材料价格偏高和定额套用错误现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对于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在评审报告中反映并提出了建议,为厅内有关部门核定项目预算、批复项目决算提供了依据。

(二)完成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核查工作

全年完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核查项目18项,涉及资金55,366.00万元,查出并扣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1,148.00万元。11月份,由我中心对各市(州)、省直管县申报的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资料与实际建成情况的真实性进行了抽查。核查涉及6个市州33个的项目,核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21.4公里,按每公里奖励40万元计算共计核减1148万元。核查中,通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重点对2010年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项目批复情况、招投标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新增污水处理量等情况进行了复查。为财政部门确认奖励资金的分配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完成了厅内基建项目预算编制及工程结算评审工作

全年完成厅内基建项目预算编制及工程结算评审项目8项,评审送审投资额3,200.46万元,审定投资额3,105.7万元,审减投资额94.76万元。其中:完成老虎梁西梁绿化点管理用房和生态温室及边坡治理工程预算编制项目3项,编制工程造价2,840.64万元;完成厅老虎梁西梁绿化基地防护网及排洪沟工程、老虎梁10KV线路工程等零星工程项目结算评审15项,评审送审投资额1,000.3万元,审定投资额902.00万元,审减投资额98.3万元,平均审减率9.8%。评审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规定,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设计图和施工预结算书严把造价审核关,通过现场实地核实及量价计算,合理编制和确定预结算价,为厅内基建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完成了财政部委托的专项资金核查工作

全年完成财政部专项资金核查项目259项,涉及资金1,306,738.00万元,查出并扣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1,707.00万元。其中:5月份,完成了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2007年-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的专项核查 58项,涉及资金11,082.00万元,按照当年两省平均每万吨奖励25万元计算,核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奖励资金1,005.00万元,核减青海省中央奖励资金702.00万元;6月份,完成了对湖南省2010年中央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中央奖励资金专项核查10 项,涉及资金335,170.00万元;10月份,完成了对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核查121项,涉及资金866,725.00万元;12月份,完成了对黑龙江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评价70项,涉及资金93,761.00万元。核查中,紧抓前期准备、现场核查、稽核汇总各个环节,努力实现质量和速度相统一,效益和效率相统一。通过核查,规范了落后产能淘汰项目严格的筛选和管理以及中央奖励资金发挥的积极效益,积累了节能、减排、降耗、再生能源利用等涉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类项目评审经验;针对产业技术转化项目中央专项奖励资金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方面的发挥的积极效益,核查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的政策性建议;通过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核查,为国家推进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依据;通过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筹措与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验收、水管体制改革、除险加固效益、历次检查、稽查督导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十一项内容的绩效评价,为财政部、水利部加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五)完成的其他主要工作

一是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全省15个市州单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并向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原因分析及建议;二是参与并完成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监察、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对全省41个重大建设项目的督查工作;三是配合经建处对全省公路系统养护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参加了省小金库治理办公室对省内申报小金库“双零”的四县市7个单位的检查,查出小金库涉及金额781万元,并进行了处理。

三、进一步夯实了投资评审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中心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一步夯实了投资评审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

一是通过《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修订,对近年来专家库内的专家按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学历、职称等重新进行了甄别,规范了评审专家的录入、使用、考评、资格管理以及专家费用的管理;二是择优选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专业要求,从评审专家库择优选聘业务素质较强、政治素质较好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每次评审结束后,对所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经数次考核合格者,作为中心长期参与评审项目相对固定的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参加一些适合提高中心评审人员业务素质的各类培训,重点是工程造价和财务管理等财政评审操作实务培训;四是鼓励在编人员自学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取得专业技术资质,提高中心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

一是修订厅内各业务处室下达评审任务的工作模式,由原来由厅经建处独立下达评审项目委托单的形式修订为厅内各业务处室统一使用的《甘肃省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任务书》;二是配合经建处,依据财政部财建[2009]64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淡化“委托”评审方式,突出财政投资评审的财政管理职能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逐步实现财政投资评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三是配合经建处,拟定了《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明确凡属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其投资评审业务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设立的投资评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明确项目评审的依据、程序以及质量控制等;三是制定和完善了《甘肃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规则》、《投资评审业务工作流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中心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四是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项目评审为预算管理服务的途径,设想在项目预算中安排评审环节,为细化预算服务。

(三)进一步深化了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认识

一是通过总结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我省财政投资评审近几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制约评审工作计划性的瓶颈、制约评审工作开展的根源、专业力量欠缺的短板以及评审工作内外关系不顺的阻力等,理清了思路,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二是通过参加全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会议以及和兄弟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了其好的做法和经验,看到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借鉴;三是取得厅领导对评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从年初的全省财政会议上,厅领导就对投资评审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合理设计投资评审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探索投资评审为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主管厅领导在《财政投资评审动态》刊物阅批“望评审中心加强学习,强化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以‘有为提高有位’,不断推进我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全省财政中心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并经常对搞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出题目,压担子,加任务,不仅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也提升了投资评审工作的地位;四是加强联系和汇报,始终保持与部投资评审中心和经建司等上级单位顺畅、密切的工作关系,同时,主动和经建处沟通、协调,取得在业务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五是结合评审工作职能要求,调整中心内部职能分工,将中心原来的办公室、评审科、稽核科等职能科室理顺为综合组、评审组与稽核组,并明确了各业务组的职责。

(四)进一步改善了工作作风

今年以来,中心根据厅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教育学习的年度安排计划,坚持把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放在首位,努力促进中心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整体素质。一是制定了年度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安排计划,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及形式和具体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并人人自觉遵守,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二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除积极参加厅里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讲座外,中心也适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法规和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时事及新难点、新规定;三是在中心内部提倡“讲纪律、讲规矩、讲程序、讲原则、讲诚信、讲效率、讲团队、讲责任、讲宽容、讲友爱”的“十讲”活动,改善了中心的作风和形象。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全体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

2010年,中心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评审工作的法律依据还不够充分,评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还没有实现;评审工作还没有成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程序中一项必备环节;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等。

在新的一年里,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合理设计投资评审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继续探索试行投资评审为部门预算编制服务的有效途径。狠抓评审质量,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1年评审中心工作要点

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投资评审任务

1、继续做好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预(概)算、竣工决(结)算项目评审工作,为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决策服务。

2、继续做好财政部委托的专项资金核查及绩效评估工作,为财政部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当好参谋、提供依据。

3、完成好厅领导和各业务处室交办的其它评审任务。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推动评审工作整体上台阶

1、充实完善《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以甘财建文号发布。

2、充实完善《甘肃省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以甘财建文号发布。

3、充实完善《甘肃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规则》、《投资评审业务工作流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规定和制度,装订成册颁布实行。

4、充实完善《投资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涉及交通、水利、农业、信息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扩充。

三、加强指导,推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整体发展

1、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举办一次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抽组市(州、县)评审人员组团赴外省考察学习,学习外省市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开展对市(州、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调研活动。

3、组织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积极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培训。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履行职责的基础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中心《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和项目评审《廉政回执》等廉政制度,以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2、鼓励在职人员加强自身学习,以及在评审实际工作中加强实践锻炼,坚持每周半天业务理论学习,半天政策法规学习。

3、加强专家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专家的使用进行综合考评使用,考评结果作为支付评审经费和能否续用的依据,建立奖优罚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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