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18:14: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确保监事会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行特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监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监事会对本行进行检查、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监事组成,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和员工监事各一名。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监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或者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外部监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监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监事职务或应当具有外

部监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监事会根据上述第三章至第五章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拟定对本行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

(二)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的方案;

(三)负责拟定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方案;

(四)本行监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监事会负贵,委员会的提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决定。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本行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本行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的工作报告;

(四)本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报告;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监事会讨论:

(一)本行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三)对本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价;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本行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本行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本行监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议事规则自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监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属本行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参考)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合作社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