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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4 01:40: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海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是上海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服务于听障儿童家庭,普及听障儿童家庭教育知识,增强家长康复意识,提高家长康复能力,促进听障儿童顺利康复和健康成长。 第三条:家长学校宗旨: 用我们的态度,筑就孩子的未来。 第四条: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家园合作,共促发展。

第五条:家长学校工作原则:尊重家长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实用原则;整合资源、创新形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组织机构: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由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教导处及家委会组成。

第七条:教学对象:在训听障儿童的家长。 第八条:各项职责

(一)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家长学校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并指导全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

2.全面组织和督导听障儿童家长学校中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等各项工作。 3.负责调配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教务人员,指导、检查和考核教务人员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4.负责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监控,聆听家长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了解听障儿童家长培训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家长学校教务人员职责 1.制订各项家长学校学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家长培训学员的注册及登记及考核工作。

3.安排和组织每年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等活动。

4.组织和邀请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

5.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主讲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 6.每学期进行家长学校工作总结,对一学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家委会职责

1.作为联系广大家长和家长学校的重要通道,通达康复机构、家长学校与家长间信息。

2.组织家长积极踊跃参加家长学校各类活动,积极与教师沟通交流。

3.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活动组织形式、活动成效等提出反馈意见。 4.积极配合和协助家长学校教务组开展各类家长活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学活动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主要组织家长学习听障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家庭教育知识、听觉语言康复基本知识和技巧、听力学基本知识及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二)教学及培训常规活动形式包括: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活动。

(三)所开展的教学及培训活动需系统全面、深入扎实,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所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帮助挖掘家长自身潜能,提升家庭康复教育效果。 第十条:学习和考勤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二)参加家长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早退,不迟到,有事需请假。

(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踊跃讨论,积极发言。

(四)家长会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五)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家庭教育中,积极与教师沟通幼儿在家表现,与教师及其他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十一条:文档制度

对相关文件、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考核和奖励制度

(一)家长学校各组织机构每学年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

(二)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接受家长监督。

(三)每期家长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了解家长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合格者派以学分。

第四章 教学及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每学年举办两至三期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由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培训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 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研讨会以专题形式进行,参加研讨的教师及家长均需提前做好准备,并制定讨论提纲。

第十五条:每年举办一次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认真挑选家教有方、成效显著的家长作为经验交流会的报告人。

第十六条:每学期安排二次家长进课堂活动。要求形式内容生动多样,让家长充分融入课堂,参与课堂和感受课堂。

第十七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可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学期结束。家长会由各班级组织落实,各班主任需准备发言提纲,对班级的教育成效,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介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予以修订,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12年12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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