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1.登记表
(1)编号:由所在区县商务部门统一编写。
(2)经营者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名称。
(3)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企业,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单位的企业,填写负责人姓名;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姓名。
(4)经营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的住所地址。
(5)经营类型:按批发(含批零兼营)、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其它类型填写。
(6)主要经营品种:按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进口酒、其它酒等大类顺序,填写实际经营的种类。
(7)备案登记机关和日期由区县商务部门填写(盖章)。 2.登记表(续)
(1)注册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址。 (2)工商登记注册号:按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号填写。 (3)注册类型:企业参照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经济性质)填写,个体工商户参照营业执照组成形式项目填写。一般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个体经营、私营企业,其他等。
1 (4)税务登记号:按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号填写,暂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可暂不填写(待取得税务登记证后补填税务登记证号)。
(5)卫生许可证号:按卫生许可证上(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
(6)经营类型:与正面经营类型填写内容一致。
(7)联系电话:填写办理备案登记酒类经营者的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填写从事酒类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身份证号。
(9)传真、邮编和电子邮箱:根据酒类经营者实际情况填写。 (10)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法人单位由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字,盖公章(无公章可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