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文件
国烟办综„2006‟297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报送“两项检查”自查阶段总结报告和复查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复查工作的通知》(国烟专[2006]349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同级审计自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国烟审[2006]341号)要求,“两项检查”工作原则上在6月30日前结束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自7月份开始转入复查阶段。为了全面掌握“两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自查阶段工作报告和复查阶段实施方案:
一、行业各直属单位要对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所属企业的自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自查阶段综合工作报告。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单位,要在综合工作报告中列举出单位名称并逐一说明原因,同时,按要求填报《2005年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自查违规情况汇总表》和《2005年同级审计情况汇总表》,连同所属单位的自查报告和综合工作报告一并上报。
二、行业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国家局的总体要求,对“两项检查”复查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制订出详细的复查阶段实施方案。
三、行业各直属单位务于7月10日前将所属单位的自查报告、自查阶段综合工作报告和复查阶段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国家局并分别抄送专卖司、财务司和整顿办(联系人:张俊健;电话:010—63601392)。
二○○六年七月五日
(此件可上网)
主题词:烟草 专卖 审计 检查 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6年7月5日印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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