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不予通过年审):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导游人员义务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全行业通报):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察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义务
3.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义务(暂扣导游证3-6个月)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义务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人员义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警告批评):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2.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3.因自身原因漏接或误接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通过培训和整改,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方可重新上岗。)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记分卡;(拒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下罚款)义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义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的;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