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1. 上班时间不喝酒、不串岗、不擅自离岗。
2. 在岗人员要尽职尽责,精力集中,不得与外界无关人员闲谈,以免分散注意力。
3. 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做私事。
4. 下班换班时必须与换班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5. 大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坚持原则,凡携带项目部任何财物,必须详细检查,见出门条方可放行。
6. 凡超出23:00回宿舍的人员,须问明情况,并进行身份证登记和打卡。
7. 对出入工地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和登记。
8. 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要团结一致,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听从指挥。
9. 要搞好关系,做到内部团结,不耍阴谋诡计,不准挑拨离间,不准恶意制造事端。
10.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内盗和内外勾结作案。
11. 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保安亭内闲谈。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经查证落实,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性罚款50-100元,对屡教不改者,项目部将予以开除。对项目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