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异动管理工作。
三、异动管理内容 :
本方案所称异动管理是指员工调动、晋升、降级的管理。
四、异动程序:
(一)员工调动程序:
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2.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轮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轮岗。
3.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
3.1中心内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平级调动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即可;跨中心跨部门主管级以下平级调动的,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3.2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和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提出跨部门调岗的,应由本人主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所在部门经理或总监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调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3.3人力资源部结合规划,审核、调整及各部门提出的内部调动申请,经得总经理批准前提下,发出《人事调动函》至调出部门,调出、调入部门主管/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4.调动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调动申请审批表》发出《员工异动通知单》员工和相关部门收到《员工异动通知单》后开始办理异动手续;
5.异动手续办理:
当相关人员(部门)接到异动通知后,需根据员工异动手续办理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5.1员工需办理事项:
5.1.1 填写《工作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在各职能部门内部调动仅需办理此项); 5.1.2报销原有调出部门有关费用,并处理调出部门相关费用。 5.2调出部门需办理事项: 协助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与资产交接;
6.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7.员工调动在本月执行的即履行新的岗位职责,新岗位的薪资福利从下月开始执行,原则上不得提前,确需提前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二)员工晋升程序: 1.晋升原则:
1.1品行与能力兼备的原则;
1.2 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1.3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因晋升条件不足而代理主管职务之人员,经培训、试用、考核后,如具备晋升条件方可晋升,否则选聘他人。
2.本公司员工在晋升类型上可在晋升职位的同时薪资同步晋升,也可只调整职位但薪资保持不变,也可职位保持不变但薪资做相应调整。
3.晋升资格:
3.1担任现职工作满两年(对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期限的限定);
3.2在职工作表现优秀,连续一年绩效考核成绩在优秀以上;
3.3 具备较高职位所需岗位技能(组织、影响、领导能力);
3.4员工晋升后,一至两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做调整,试用期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或议定的薪资标准调整;对试用期内达不到晋升后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业绩指标的,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标准按原岗位保持不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晋升或调薪: 6.1在职期间受处分者两年内不得晋升或调薪。
6.2其它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员工降职程序:
1.本公司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可结合公司实际展需要给予降职处理。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员工在降职的同时做降薪调整。
3.原则上对于降职的员工会给予一定期限的改善机会,若在改善期限半年内业绩突出或有重大革
新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的,经总经理批准可给予职务福利待遇方面的调整。
4.本公司员工降职或降薪应遵循以下流程:
4.1一般员工(含组长)的降职由部门主管/经理提出,并经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确认,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副总批准。4.2主管级(含副主管)以上的降职照前述程序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实依据确认无误后,呈总经理批准执行。
4.3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的降职,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前提下,由公司高层组织会议讨论,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4.4员工降薪或降职不得低于入职时最低基本工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附则:
1、本办法为公司相关制度中所涉及员工异动方面条款的总结、补充,其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