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局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
2.受理窗口: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3.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4.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现场考察、核准事宜。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报四川省农业厅审批办理。
5.责任人:胡碧英
6.窗口电话:6241820、629600
27.投诉电话:624141
58.窗口接件:是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相关资料向仁寿县种子管理站提出申请,填写《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三日内派2名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查
4.现场审查合格的,3日内予以出具审核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四川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员2名(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各2人)以上,并提交种子检验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种子检验员工作单位变更的要及时到四川省种子站办理种子检验员证变更手续);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本单位种子加工、贮藏人员各2名以上,并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有发证单位公章;熟悉种子生产技术的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务人员3名以上,其中农业高级技术职务人员1名以上,并要提供中、高级以上生产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种子检验员、生产技术人员、加工、贮藏人员要详细说明本人简历、工作经历,曾经在何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单位。在职人员在企业工作的要出具原单位是否同意到企业工作的证明,未在单位工作过的员工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上本人简历。(3)
3.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即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从签发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有效。
4.60平方米以上的种子检验场所,种子检验仪器设备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并附检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
(数码彩打)、产权证明(购置发票复印件)。
5.500平方米以上的种子晒场或种子烘干设备情况介绍、照片(数码彩打)及产权证明;800平方米以上的种子仓储设施情况介绍、照片(数码彩打)及产权证明;加工设施清单、照片(数码彩打)及产权证明。
6.种子生产地点的详细情况介绍和生产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
7.种子生产所在村的生产种子的证明(含品种、面积),种子生产地村委会负责人要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应当提交品种权人同意生产的书面证明或者品种转让合同。授权品种的书面证明、转让协议或合同书,双方法定代表要签字并加盖公章;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单位,应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品种介绍应提供审定证书复印件。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10.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附企业员工名单。
11.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章程,并附股东在章程上的签章;全体自然人股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