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月浦中学2013-2015年 校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校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教育局会议要求,经学校支委会讨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本次校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根据学校规模,原则上在编在岗教职工10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名。
二、后备干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校级后备干部必须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资格:一般45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任职资格:有五年以上教育岗位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单位中层(正职)干部岗位任职经历。
3、学历和职称资格: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职称限制。
三、工作程序
校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过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准备阶段。学校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后备干部推荐方案。
2、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采用组织推荐与全体教职员工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推荐名额开展民主推荐。
3、确定初步人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学校党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的90%,同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撰写考察材料。
5、上报人选公示。学校党组织根据测评结果及被测评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讨论确定拟上报人选,同时对拟上报人选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6、材料上报。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党组织填写《校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校级后备干部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局党委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稿。
7、局党委审核。局党委将对上报的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标准遴选,并纳入后备干部信息库。
中共上海市月浦中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