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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概实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3:44: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为什么在中国法治制度的改革——举步维艰

03年的一条鲜活生命的陨落推进了收容制度的改革。如今的上访妈妈能否以其六年的坚持成为第二个孙志刚?

自1997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法治以其独特方式向我们的生活渗透。在中国,最早关于法的解释出自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中国自古就是注重法的国家。而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特点就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国家一直在致力于建设一个法治的国家。而有些人则狭义的理解法治就是不近人情,把法治与人情放在对立的位置。其实真正的法治是具有人情的,只有法治和人情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推动一个国家的进步,维持好一个国家的稳定。

如今,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否是一个法治国家存疑。什么是法治?法治就是良法之治。何为良?良即为好的健全的。那你说中国是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诚然中国已经是一个法治国家。但对法的解释有两种。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恶法非法是从道德层面上讲的,一种非法律因素的定义之法。反之恶法亦法则纯粹以法律思维方式定义的。因此,尽管中国已是一个法治之国,但其历史遗留的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03年的孙志刚——他以青春镌刻自己的墓志,以生命呼唤中国的法治

孙志刚墓志铭部分: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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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如若不是一条生命的陨落,不是群众舆论的压力,收容制度的改革决计不会这么迅速地被废除,触犯众怒,其法有罪,其法之为恶,廌之角当触之。可是其造成的后果已难以挽回。而难道受害的只是孙志刚一个,在其之前的又不知有多少无辜之士冤于此。最令人憎恶的是那些助纣为虐的人,他们的心竟是黑的。罔顾法纪,草菅人命,一个个求存于世,奔波生营的人啊,而受迫害者他们又是何其无辜,总是最底层的人民受苦。没权没势的群体如蝼蚁般存活于世,他们在为这些不好的买单,可是试问,谁来替他们买单?!

刚刚过去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体会议通过废除劳教制度。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已有50多年的历史。专家表示,劳动教养制度的正示废除还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程序。

劳动教养制度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的审判,甚至被劳教的人员没有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生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

而1982年由颁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作为行政法规,其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决定,与规定矛盾和冲突,而且已经在事实上处于缺乏法律依据的状态。《宪法》反对劳动教养,其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立法法》第8条第五款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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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根本大法《宪法》还是行政法规,抑或是立法法,其中的相关规定条款都明确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

劳动教养制度曾两次进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但始终没有出台。而其间更是有人说了一句名言“让它自生自灭”这无疑是默认了劳教的存在!

自其实施的50多年来,多少的冤假错案,多少以劳教名义而走了形的处罚,劳教成为了帮某些人谋利的工具,解决私人恩怨的有利武器,其背离最初的初衷久矣。

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唐慧在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并要求法院判处7被告人死刑、在有关机关门口阻车堵门等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被劳动教养的消息被公布后,却引来舆论的一片哗然。2012年8月8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受理唐慧对劳动教养案的复议。

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为唐慧重获自由而高兴,但仍有很多人因劳教而失去自由。2003年的孙志刚案,一名年轻的大学生,用生命的代价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除。今天,若能以一个妈妈上访6年反被劳教的代价换来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反思,并作出纠正,就是进步。

劳教制度不是说废除就立马废除的,秉着谁通过谁废除的原则。其通过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而起废除,也因由其废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共有六次会议,下一次会议将在12月下旬。意味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最早也要12月,但是废除劳教后,那么之前有劳教管辖的轻微罪行的人在劳教废除后,他们又该被怎么处罚,后续的处理工作,劳教废除的接管工作等都需要安排,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且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劳教到底是一废到底,还是只进行改革,改进或废止劳教制度,这是一个问题。

劳教废除,何去何从?

废除劳教并非易事,除了现实的利益部门干扰外,废改以后下一步怎么走,也未完全理清,需要进一步深化,凝聚劳教废改共识。

一个制度的改革或废除必然关系着相关部门的存亡,就说劳教制度的改革或废除。根据官方数据,我国有300多家劳教所。劳教制度废止之后,这些劳教所将何去何从?各地劳教所也在组织管教人员学习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进行戒毒知识培训,并添置强制戒毒医疗设备。今年3月22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了专门的规范,这个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实施。

这些部门的利益所得,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劳教存活50多年之久,已是一颗大树,这其中相关部门的利益牵连已是盘根错杂,砍死这颗树,付出的代价也是必不小。

为什么在中国进行制度的推进举步维艰,原因在于其人力成本大,既得利益者的不易撼动,时间成本久,风险考虑„„

注:材料来自于百度百科孙志刚事件 上访妈妈唐慧事件始末

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我国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唐慧能否成为“第二个孙志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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