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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检查义务教育法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3 15:47: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1年3月20日)

尊敬的马主任、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对检查指导组来我系统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工作,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均衡发展,我局按照职责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下面,就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县委、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79所,其中小学351所(完全小学214所、初级小学20所、教学点117所)、中学26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职业中学1所)、幼儿园2所(其中民办1所)。在编教职工4414名。在校学生96144人。

二、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创建教育强县活动,我局安排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教职员工全面掌握了《义务教育法》内容,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每学期开学,我局都把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通过电视、标

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了教师、家长对实施《义务教育法》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教师对教育发展的目标更明确了。三是明确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保证每一个适龄少年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做到使义务教育段学龄人口“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依据《海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县各中小学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突出“三个到位”:一是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开学初,各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宣传动员,通过政策说服、救助帮扶,逐村逐户动员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返校的,依法强制入学。二是学校控辍保学机制保障到位。各中小学都制订了控辍保学制度,实行了控辍保学承包责任制,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包村;各学校与年级与班级与各教师层层签订了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保学责任捆绑到人、捆绑到村。三是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到位。各中小学校开学初就本校的入学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形成了学校与乡镇政府、各村委会共同保学、劝学的控辍保学格局。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全县共动员181名适龄儿童少年重返校园,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明显。

——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按照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学文同志在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

“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各学校紧抓学习实践活动载体,全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了创建学校德育管理示范校活动,把落实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和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积极开展了“三德”(孝德、诚德、爱德)工程教育、国旗下的演讲、青年志愿行动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号召学生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优秀少年学习,并成功组织了庆六一广场文化首场演出,组织参加了全区“孝敬父母月”等活动,丰富了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海原三小、海原四小继海原一小之后,成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基地”。

——积极探索学校体卫艺教育特色。切实加强体卫艺工作,大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举办了第三套中小学百人广播体操,大课间、兴趣小组以及“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狠抓学校卫生工作,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学生生理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健康检查制度。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加快构建符合我县实际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认真修改和完善了《海原县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新课程的落实,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及全区教育局长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复读班的紧急通知》,就严肃考生纪律,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关闭了不符合办学资质和条件的丑小鸭艺术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出现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现象,没有出现通过学业测试考试等方式给学生编排班级等现象,没有出现违规收费的现象,保证了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狠抓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2007年,在县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资300万元,为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购置棉被6000条、炉具700套、高低床500套,极大地改善了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2008年,我县筹措资金10万元,将原粮食局闲置宾馆整体租用,解决了500名校外租住女生的住宿问题。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多年来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了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2009年11月对创建“书香校园”工作进行评估,推动了校园文化建设,提升了校园品味。根据“创建区级卫生县城”的创建要求,各学校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传播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继续关注教育民生问题。推行寄宿生营养行动计划,每周给寄宿生补助两个鸡蛋;实施学校“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给

每个完小以上农村学校打一眼水窖,部分学校已经完成,解决全县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困难,确保师生饮水安全。启动实施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寒假期间全县受理贷款申请58名,自治区审定合格37名,实际贷款16.7万元;7-10月,受理贷款申请1130名,签定上交合同867名,合同金额429.04万元,目前已上交自治区审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规定的资助范围,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试点工作的组织、审核、统计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切实保证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学校财务工作规范运行,成立了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室,对工程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县所有学校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审计和整顿,将存在问题较多的7名会计调离会计岗位。同时,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校长、会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廉政从教、规范理财等专题培训,被《宁夏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4月至6月,纪检监察审计室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46所中小学2008年至2009年3月期间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会计信息质量及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资金支配不合理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春秋季开学初,各学校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进行整

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决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根据《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管理,我局及时起草下发了《海原县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和《海原县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学校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坚持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年初,根据全县地域特点,将全县学校分东、西、南、北四个片,实行了县教研员分片蹲点教研指导和服务,尤其加强了对农村完小和教学点的指导;开展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系列教研活动,邀请自治区教研室10余名专家在海原举办讲座、专题辅导、专题培训、小专题研究、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1000多人次参与了此项活动,促进了城乡、校际之间的教学交流,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了使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稳步发展,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何克抗教授在我县进行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课题实验,在李旺中心小学等7所小学进行试点,逐步向全县辐射。本课题从小学一年级的语文和英语入手,通过科学的理念、方法,以及专家每月一次的亲临指导,使二年级后的学生语文和英语水平达到四年级的水平,目前课题已开始实施。面对县外优质高中对全县初中升高中考生的选拔,面对高中留下来的生源基础比较差等现状,一方面,我们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把优质初中毕业生送出去,另一方面,我们结合生源实际,采取学校苦抓、教师苦教、专家指导,同时,通过中高考研讨、高考论坛等形式,力促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广大师生的全力拼搏,2009年全县高考、中考获得“双丰

收”。全县高考本科上线416人,比2008年增加120名,其中重点本科上线148人,比2008年增加一倍,高职类重点本科上线27人,为此,县政府筹资25万元,专门对我局和高考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2009年,全县中考考生4043名,中考成绩600分以上考生517人,约占全县考生总数的13%,比2008年增长3个百分点;中考成绩550分以上考生1251人,约占全县考生总数的31%,比2008年增长4.2个百分点。六盘山、育才等县外优质高中学校在我县招生650人左右。

(五)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积极落实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出台了《海原县学校安全制度汇编》、《海原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海原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原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寄宿生安全管理等六项制度,各学校也相应建立了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学期,各学校组织师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利用升国旗仪式、班队会、团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和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海原一小、海原四小被确立为“全国法制安全基地”;5月份、9月份分别在全县成功举行了防震、防控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积极配合县禁毒办、防邪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等部门上街设立宣传咨询台进行相关宣传;积极开展了“法律进校园”、“12315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聘请县检察院法官进行法律讲座31场次。建立学校12315消费维权站48各,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治校的意识;尤其是进入9月份,教育系统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加大宣传的同时,

协调卫生部门,从全县各卫生医疗机构医师中,为各学校聘用了兼职校医,全力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治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聘任派出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在维护学校治安、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不同季节出现不同安全隐患,各学校对师生分别进行了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防震演练和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及自救互救常识教育,预防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寄宿管理、学生乘车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和食堂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学校食堂、餐厅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及传染病的发生;保证所有学校幼儿园“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全县48所学校、幼儿园全部参加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其中19所学校今年3月份在中国人寿保险投保,29所学校统一在教育厅风险管理中心委托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参保率100%,建立和完善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

(六)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科学管理和使用

认真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

入财政预算,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再穷不穷教育”,县级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严格资金管理,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全部通过财政特设专户,直接划拨到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兑付到施工单位。从2009年春季起,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年和500元/年,寄宿生生活补助分别为500元/年和750元/年,全县每年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达4500万元,平均每生受益约470元。在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另外,2009年春季,给1011名高中贫困学生每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75元,共计37.92万元,使四分之一的高中生受惠。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宁财(教)发[2008]30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各学校在统一印制饭票后,根据已审核、公示、批准的享受补助人数,造册发放饭菜票,学生凭票或刷卡就餐,学生灶凭票和学校财务定期转账结算。各学校对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年初中小学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基本做到了没有将公用经费用于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没有用于偿还债务。各校对所属完小及教学点的资金使用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在满足所属完小及教学点日常公用支出的基础上,实行经费由教委统一管理,统一支配,根据所属学校的具体需求进行统一购置,统一配发。所属学校有特殊的支出项目,可通过申请报告,由教委研究决定予以批准使用。

(七)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改善办学条件

2009年,利用新区建设项目、中小学安全隐患校舍改造、

初中校舍改造等项目资金1.82亿元,新建新区一中、一小及职教中心;完成海原一小、四小教学综合楼、33所安全隐患校舍改造、19所寄宿制学校食堂(餐厅)及关桥中学、西安中学学生宿舍楼等工程,涉及44所学校,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

此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教育厅、经委、人防办、监狱管理局等区直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不断改善我县办学条件。特别是上半年,厦门大学、厦门市东山中学等中学及厦门市嘉奋公司、厦门市PA

1、PA2等社会团体为海原一中等10所学校共捐赠了约40万元的助学金和物品,中科大及《语文世界》、《读写月报》等社会团体为西安中学捐赠了20多万元的物资,世界宣明会为三河镇六窑小学捐赠了31台电脑,价值达13.36万元。

三、当前义务教育工作主要问题

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乡教育发展还不够平衡。全县农村教育还比较薄弱,县城的优质资源也十分有限,农村学生涌入县城学校借读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县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严重。

二是教师队伍配置调整有待优化。教师的编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很多学校还需雇用教师补充;学科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是音、体、美等学科师资紧缺,小学英语教师更是紧缺,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三是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近年来,虽然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但与社会和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还有一定差距,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依然比较严峻。

四、今后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打算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和群众对教育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实施《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部分民办教师和老龄化教师不适应新课改的问题,着力提升学校的软实力。

三是继续实施强弱学校、城乡学校“捆帮”发展,坚持教研重心下移,努力提升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争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是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改善办学条件。 六是继续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教学环境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安全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切实提高全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奋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义务教育法检查汇报材料

义务教育法检查汇报材料0918

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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