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马鞍小学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组织和程序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加分不超过10分。
党员考核由各支部具体负责,按照“党员自评、支部复核、总支认定”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㈠、基本得分
1、积极参加党员教育活动(30分)
①、积极参加新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完成总支和支部规定的任务和要求的,得10分。
②、按时参加党员大会和上党课的得10分。依据总支和支部会议记录为准,缺席(因公请假除外)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③、积极参加机关周一早学的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离退休党员(包括提前离岗人员)该项得基本分。
2、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40分)
①、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无工作失职、未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得20分,反之不得分。
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效能建设规定的得20分,受到投诉(经查属实)、诫免教育、效能告诫的不得分。
3、积极参与机关党建工作和总支(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30分)
①、按时交纳党费得10分。
②、完成“七一”、“国庆”等党建活动投稿得4分。少一篇扣2分,扣完为止。
③、结合本职工作特点,积极参与争创“五好”支部活动得5分,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评分。
④、廉洁自律,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5分,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分。
⑤、积极参加党员民主生活和民主评议活动,能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的得6分。
㈡、加分(10分)
1、支持、协助领导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条建议加1.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上报调研信息、在党刊党报上刊登文章,每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有反腐倡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并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
4、代表总支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1分,取得优秀奖项的,每次再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各支部在年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把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汇总报总支。加分必须提供文字材料。
三、考核结果运用
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根据党员人数的10%推荐优秀党员人选报总支审定后表彰。凡得分在60分以下,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