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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超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1:27: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齐齐哈尔市成立“中介超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建立“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根据市政府《齐齐哈尔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就成立“中介超市”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中介超市”的作用和任务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成立“中介超市”,引进辅助行政审批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乃至防止滋生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介超市”主要任务是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配套中介服务。

二、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的类别

根据中介机构市场开放的程度、数量、性质等情况,对涉及投资项目许可审批过程中提供中介服务的垄断性、半垄断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中介项目实行全面进驻。主要包括:

(一)工程咨询、评估类。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修详规划、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土地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评估等。

(二)工程勘察、设计类。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等。

(三)工程测量类。包括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地籍测量等。

(四)工程检测类。包括消防设备及设施检测、防雷工程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等。

(五)工程监理、代理类。包括人防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等。

(六)其它类。包括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物品或财产拍卖、工商代理等。

三、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的方式和条件

根据各类中介机构的业务量及业务特点,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场地,中介机构分别采取设置窗口和挂牌的方式进驻。

(一)设置窗口。在“中介超市”中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业人员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对应的资质;

2、在齐齐哈尔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技术业务骨干;

3、出具的报告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窗口能开展业务咨询和洽谈,并能签订承接业务合同;

5、能选派单位业务骨干或高管进驻“中介超市”办公,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6、资质等级高、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收费标准低;

7、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市政务服务中心从《第一批拟进驻“中介超市”设置窗口的中介机构类型》(见附件1)涉及的中介机构类别中,每类择优进驻“中介超市”独立设置服务窗口,窗口的数量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场地情况来确定。被确定设立窗口的中介机构要选派1-2名业务骨干在窗口工作,设置的窗口要真正发挥作用,在窗口要完成咨询服务、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出具正式受理凭证、发放报告、收费等项工作。

(二)挂牌进驻。因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限制等原因暂无法在“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备案后,采取挂牌等信息公开的方式,方便项目单位自行选择开展服务的中介机构。

四、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设置窗口程序

(一)提出申请。中介机构根据《齐齐哈尔市涉及投资项目许可审批的中介服务市场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告》内容,对照设置窗口条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设立服务窗口申请表》(见附件2.1)加盖单位公章,外埠中介机构还需填写《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2),提出进驻申请。属市本级的中介机构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埠的中介机构须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自行提出申请。

(二)部门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进驻要求择优推荐3-5家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名单。

(三)择优筛选。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对部门推荐和自行申请的中介机构,根据资质等级、技术能力、收费标准、服务信誉等综合情况,择优选取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公告备案阶段

1、利用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出《齐齐哈尔市涉及投资项目许可审批的中介服务市场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告》,公示进驻方式、进驻条件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面向社会公开招纳。

2、发布公告后,对同资质等级市内不超过3家的中介机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从外埠引进。

3、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对前期清理和规范过程中各中介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的基础上,向市纪委监察局申请对本行业部门所管辖中介机构备案,填写《备案登记申请书》(见附件3.1)、《申请备案并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明细表》(见附件3.2)统一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4、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符合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进行统一备案,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放《中介机构备案通知书》。

(二)推荐筛选阶段

1、各行业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择优推荐在“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填写《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中介机构推荐表》、《被推荐机构简介》(见附件3.3)。

2、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

3、市政务服务中心与拟进驻“中介超市”设置窗口的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和服务承诺书,明确责任义务等相关事宜。

(三)集中进驻阶段

1、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场地规划和设计、操作系统软件开发、机构及人员进驻等软硬件准备工作。

2、召开启动仪式,“中介超市”正式启动运行。

3、做好对人员规章制度、操作系统的培训工作。

4、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办事指南。

5、制定《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中介机构规范运行。

(四)完善提高阶段

1、条件具备时,将中介机构服务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其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2、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库,对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收费、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库中,并在“中介超市”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供业主自由选择。

3、对“中介超市”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建立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管理机制

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服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遵守统一的行业标准。

(一)在管理上实行“三个统一”

1、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政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服务项目承诺时间,确保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时间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中介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

2、统一规范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和中介结构掌握基础资源的属性,研究确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实际标准区间。中介机构收费必须控制在规定区间,不得随意抬高收费标准和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等现象。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统一服务行为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我市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二)在运行上建立“三大机制”

1、实行备案管理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造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备案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取消其备案资格。对新办或外埠进入的中介机构,随时接受备案申请实行准入。凡是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在选择中介服务时,要在已备案的中介机构范围内选取。非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在“中介超市”中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中选取。

2、健全考核评定机制。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进驻中介机构办件统计、跟踪回访、考核评定等工作,每半年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一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和监管工作。

3、建立清退淘汰机制。按照“公平公开、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和清退淘汰机制。中介机构出现超期办结、不按标准收费、暗箱操作、虚假报告、丧失诚信等行为以及违反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的,对其实行曝光,上“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限制其开展业务。中介机构连续出现上述行为或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清退出齐齐哈尔市中介服务市场,两年内不得进入。

七、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类文件制定、对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确定设置窗口机构、外埠中介机构引进的组织协调、“中介超市”运行及人员入驻前期准备、管理机制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和考核等项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由其他部门做好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本行业所管辖中介机构的引进、审核、申请备案、推荐、组织中介机构入驻、填写《中介事项服务告知单》(见附件4)等项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中介机构引进、备案、入驻等项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原则下进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所有相关工作,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舆论媒介,及时宣传组建中介超市目的意义,增强中介组织的参与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筹建氛围。

附件1:《第一批拟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类型》

附件2:《中介机构进驻齐齐哈尔市“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申请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备案登记申请书》、《申请备案并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明细表》、《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中介机构推荐表》

附件4:《中介事项服务告知单》

齐齐哈尔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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