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报告
一.从2008年3月19日开始,支付工资调整如下,即:底薪不低于750元∕月、正班工资不低于4.31元∕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二.从2008年3月19日开始,支付加班费调整如下,即:平时加班费不低于6.47元/小时(4.31×1.5),周
六、日加班费不低于8.62元/小时(4.31×2),法定日加班费不低于12.93元/小时(4.31×3);另计件的加班费平时加班费按工价的1.5倍计算,周
六、日加班费按工价的2倍计算、法定假日的加班费按工价的3倍计算。
三.已于3月21日发放2月份工资,每月工资在12日前发放,最迟不迟于22日前发放。
深圳讯茂电子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1日
《劳动监察整改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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