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保密制度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医生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3、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4、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统一按有关规定处理。
《传染病报告保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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