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主管、地区经理审批并备案。
2、较长请假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审查并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a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b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c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请假的时间超过公休假冲抵,按照每天30块钱扣除。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半天(含)以内的可由主管酌情处理。一天(含)以上应由诊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主管审批后,交公司备案。
(3)员工班前患疾病,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
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a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b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为18个月。
c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a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b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c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3)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育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7、哺乳时间规定
(1)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工作时间哺乳,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以一次哺乳,时间为60分钟。
(2)哺乳期可根据居住远近给与适当的路程时间,但每日每次最长不超过30分钟。有双生儿的女员工,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超生儿无此待遇。
(3)超过哺乳时间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事假处理。
8、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婚假:21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日。
第四条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需提前1天写好请假条上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别以下职员,假期1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1天以上由地区经理审批。
(2)主管级别职员,假期1天内(含1天)由地区经理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必须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留下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0.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1、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地区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
12、请假条应在休假前填写上交,作为考勤附件、电话量考核、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者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主管及地区经理。来不及写请假条的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同请假条一并上交;
15、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市场部要把各类请假与业绩考核挂钩,与收入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