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价制度
1、目的
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权责
3.1、技术质检部、原料贸易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
3.2、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4、工作内容
4.1 供应商的登录与初步评价。
4.1.1由原料贸易部视公司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 料,如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依据。
4.1.2原料贸易部在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初步评价时,需确定采购的原料是否符 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需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2样件需求及供应商送样
4.2.1如公司有样件需求,采购人员需对样件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 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件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2件。
4.3合格供应商名单
4.3.1在《原料供应商评价记录》评价完成后,技术质检部将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交总经理批准。
4.3.2原则上一种原料,需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3.3《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修订,删除不合格 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由总经理批准生效。
4.4供应商的考核
4.4.1考核对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
4.4.2考核方法: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分三级,A(大于80)B(60-80)
C(小于60),A级为优秀供应商,B级为优良供应商,C级为不合格供 应商。
4.4.3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 A级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 B级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 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对考核结果在 C级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并终 止对其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