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文明办是主管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乡风文明行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是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二是继续开展“建百家道德讲堂、办千场道德讲座、让百万市民受教育”活动;三是深化“三大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幸福于都”宣传教育;五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六是开展志愿服务。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氛围,提高宣传效果;二是发挥片长制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四是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防止建设与管理的脱节;五是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解决交通难题;六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社会;七是扎实文明社区建设,增强市民幸福感;八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市素质;九是加强督查问责,提升工作效能。
乡风文明行动工作:一是抓好村规民约的落实;二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出台有力措施,遏制天价彩礼;四是深化文明创评活动;五是强化督查。 第二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于都县文明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57.0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5564万元,上年结转25.542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于都县文明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57.09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09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8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其他支出25.5425;项目支出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88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28%;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7%。
(三)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18年于都县文明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7.0989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6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6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7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于都县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1万元,办公费2.5万元、差旅费3.54万元、会议费5万元、福利费0.63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4万元、公务接待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于都县文明办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县文明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检查工作接待、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于都县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支出科目
(十二)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