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4:51: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讨论稿)

2015年2月

中国

深圳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造价技经人员管理…………………………………………………………...4 第三章 前期造价管理……………………………………………………………………5 第四章 初步设计阶段造价管理…………………………………………………….5 第五章 招标阶段造价管理…………………………………………………………….7 第六章 建设实施阶段概算管理…………………………………………………….8 第七章 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管理…………………………………………………9 第八章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10 第九章 建设实施阶段合同管理…………………………………………………….11 第十章 建设实施阶段财务管理…………………………………………………….13 第十一章 竣工阶段造价管理………………………………………………………..14 第十二章

则………………………………………………………………………...16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工程项目以“高速度、高质量、低造价”的管理方针,确保公司新建工程项目造价水平不高于同地区、同时期的平均造价水平,测算电价水平不高于本区域的标杆电价,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新建工程所有建设项目。

第三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核准阶段投资估算的管理;负责工程资金计划归口编制与上报、工程概算投资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的价格与商务合同管理;负责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价格及合同管理,财务部负责新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管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新建期间的工程监督和审计管理。

第四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是新建建项目概算投资和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对基建工程造价控制负有协调、分解、汇总和日常管理的责任。其主要岗位应由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证及《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员工担任。

第五条 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是公司及各项目公司职能部门共同的职责。项目公司职能部门应牢固树立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实行从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本工程项目职能部门到各参建单位,从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招标、建设实施到竣工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造价技经人员管理

第六条 公司及项目公司技经岗位应由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证或《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员工担任。

第七条 公司及项目公司技经人员应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经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经方面的程序;

第八条 技经管理人员应熟悉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所编制、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原则、内容、数据计算依据、计算公式、计算数量、套用定额、取费标准及软件使用正确性及质量负责;

第九条 配合工程管理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量及签证工程量的验收工作;审核签证工程量及价格(或确定计价原则);保存最终签证单,以备结算核对;

第十条 协助招标采购完成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起草工作,参与工程的合同价谈判工作;协助招标采购完成招投标过程中商务标评标、商务条款答疑、疑问卷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及审核工程概预算、进度款报表、工程结算、索赔和理赔工作;分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情况,提出造价偏差的纠正与预防、造价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造价措施、改进造价控制体系;

第三章 前期造价管理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项目核准阶段的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其他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可行性研究工作中的投资估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中确定的工程总投资。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核准阶段的投资估算,是研究项目可行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投资估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整个工程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做出全面的测算,力求准确反映整个工程的投资状况。

第十四条 项目核准阶段的设计工作中,应遵循“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经济适用、造价合理”的原则,同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优化设计。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核准阶段的设计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六条 项目核准阶段勘测工作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对于地质复杂、地基处理费用较高的工程,应加强勘测工作,以求较准确地掌握地质情况,优化地基处理方案。如因勘测工作未达到规定深度而造成重大施工方案变化或重大工程量调整,应扣减勘测单位的勘测费。

第十七条 按照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前期计划,严格控制前期工程费的支出,最终列入初设概算的前期工程费,应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定。

第四章 初步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第十八条 经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是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依据。初设阶段应着重各系统方案的优化和比选,对照限额设计指标,确保各系统模块设计的投资控制在限额设计控制指标范围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以内。超过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的设计方案必须专题向公司报告。

第十九条 积极推广限额设计,特别强调和重视优化设计。 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新建项目的初设原则和建设标准,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及标准组织审定,设计单位在项目公司的协助下,按照审定的原则和标准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初设提供的实物工程量,必须基本准确,特别是对工程总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实物工程量,不应有过大的误差。凡超过限额设计工程量的,应在初设报告中进行专门论证说明,收口审查时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概算应按照现行的电力基本建设概算编制管理规定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概算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内的同一价格年水平。设计单位提交初设报告概算部分,必须要进行造价分析并与限额设计指标和估算进行对比说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组织对项目公司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核,超过限额设计工程量的,应在初设报告中进行专门论证说明,收口审查时确定。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是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项目公司编制工程执行概算,执行概算做为编制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成本的依据,也是项目公司新建项目筹资、拨款的依据,概算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第五章 招标阶段造价管理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项目公司应对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及设备材料均应招标。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性能试验和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执行公司相关招标文件范本。项目公司负责的招标项目,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公司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六条 对于同类型连续新建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报经公司批准后主机、主要辅机、主要设计单位、主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采取参照或引用本工程或其他工程的原有招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采购招标有关法规制度,在采购范围、技术标准确定、进口范围确定、供应商选择、定标等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技术条件简单的设备材料,在满足标书实质性条件下选择低价中标,两个以上项目的相同设备材料,尽量同批捆绑招标降低采购价格。

第二十八条 设备招标文件应严格执行初设确定的原则、选型和技术参数不得擅自更改,经招标确定的设备在合同签订和执行时,严禁擅自扩大供货范围或提高标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施工单位的招标合同总价的调整条件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准确描述。除符合规定调整条件的情况外,合同总价应为固定价格。合同总价的调整条件一般有限额以上的设计变更、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差、甲方现场签证、甲方另委托零星施工项目和发生市场重大变化条件下的材料价差等。

第三十条 对于地基处理和水下作业等,受地质和水文条件影响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较大的工程或对于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工程或对于初设工程量明显不确定的工程,可以通过招标确定单价根据预估的工程量计算出合同总价。工程竣工后项目公司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招标确定的单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第三十一条 施工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委托施工单位合同范围外工程时,双方对该工程合同价格的确定方法,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方认可的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再下浮一定百分比的方式。

第六章 建设实施阶段概算管理

第三十二条 经公司批准的执行概算,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上限。项目公司计划部负责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基本预备费、工程进度奖及由项目公司计划部签订合同的相关其他费用;项目公司设备部负责设备购置费,包括建筑工程中的设备购置费、甲供材料及由项目公司设备部签订合同的相关。其他费用由项目公司办公室负责;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及由办公室签订合同的相关前期费、评审费等其他费用;财务部负责建设期贷款利息。

各职能部门按负责管理的费用定期输入批准概算和执行概算动态管理台帐及合同动态管理台帐,确保工程同口径,最终总投资控制在执行概算总投资以内。

第三十三条 初设批复后一般不允许新增工程项目。确需增加的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性,执行概算外项目或任何非生产性执行概算外项目,由项目公司上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公司应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严格控制执行概算外项目的发生。执行概算外项目费用在基本预备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应严格控制管理费用的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得列入工程成本。超执行概算的费用由项目公司向公司专项说明。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办法,控制基建成本中的工资性费用。除公司批准的工程奖励以外,不得再列支其它名目的奖励性支出。

第三十六条 应严格按照执行概算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控制,非生产性和辅助生产建设项目不得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尽可能削减上述项目的建设规模并降低建设标准控制造价。

第三十七条 严格控制基本预备费的使用。对于基本预备费的使用情况,项目公司应做专项说明并按月向公司报送。凡单项动用基本预备费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公司须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八条 如执行概算中含有价差预备费,在使用价差预备费前,应由项目公司报经公司审查批准,并按月向公司报送价差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章 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第三十九条 项目公司应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初设审定的方案、原则、建设标准和规模进行司令图鸣放和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改变初设确定的内容,确需改变时由项目公司报公司审查批准。 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项目公司邀请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准备部,共同参加施工图会审工作。对于改变初设原则的设计,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指出。对于可以进一步优化设计的项目,应要求设计单位继续做工作尽可能避免施工后设计变更的发生。

第四十一条 对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对于初设阶段发生的变更或施工阶段,相对于施工图阶段发生的变更,只要单项工程变化引起,金额超支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公司必须报公司审查批准。增加的费用在原初设审定项目或基本预备费中列支。项目公司有责任督促设计单位控制变更,特别是重大变更的发生。如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应适当扣减其设计费。

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项目的主要实物工程量,相对于初设阶段不应有较大的变化,如因设计原因造成主要实物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设计单位必须专项说明并适当扣减其设计费,如因设计优化使主要实物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应适当奖励设计单位,奖励金额在勘测设计费中列支。

第四十三条 主体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出施工图时,不得指定设备或材料的厂家,一般情况下不得推荐只有一个设备或材料厂家符合图纸给定技术条件的方案。如该情况发生,项目公司应报公司审查批准。

第八章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

第四十四条 项目公司应充分重视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土石方工程和其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提前规划永临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结合施工项目,避免施工设施重复搬迁、施工道路及地下工程的重复开挖、土石方往返运输等浪费现象。

严格管理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编制和审核,在满足安全、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成本较低的施工方案。

第四十五条 项目公司应按照公司批准的工程里程碑进度,合理确定各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开工顺序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控制资金的投放时间和资金量,以节约贷款利息支出。

第四十六条 项目公司应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合理安排设备材料采购的时间,尽量减少库存物资所占用的资金,节约利息支出。

第四十七条 项目公司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甲方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的依据必须是实际施工时增减了合同工程量或定额的内容,或更改了定额所含材料,超出减少定额材料含量。现场签证必须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经监理单位与项目公司工程部、安质部和计划部会签,基建主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编号。

第四十八条 项目公司应按照公司批准的工程里程碑进度节点、金额和分配方案发放奖金。综合奖在基本预备费中列支。详见《基建工程综合奖奖励暂行办法》

第四十九条 项目公司应督促调试单位优化调试方案减少燃油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消耗。

第九章 建设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第五十条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和设备材料进度款,结算款不得超付、超前支付或拖期支付。严格按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照设备合同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执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合同部分条款时,必须报公司审查批准。标外委托施工或对外付款时需事先签订合同,严禁无合同付款。

第五十一条 项目公司支付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扣回预付款和电厂替施工单位垫付的水、电费等。项目公司应随时了解和掌握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保证工程进度款用在本工程项下

第五十二条 施工合同中甲供材料和乙供材料必须有明确的分界线,项目公司设备部在购买甲供材料时,应有计划部门的会签程序,防止购买了应由施工单位供货的材料。如该情况发生项目公司应在后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及时将这部分材料款扣回。

第五十三条 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应每月结算当月工程款,不得累计结算或至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按公司大力推行工程过程结算制度,力争每月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差、设计变更、甲方现场签证及甲方另委托零星施工项目,预算按照结算书的要求完成计算,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落实到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

第五十四条 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履行合同付款的审查和会签手续,手续齐备并经基建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期间,项目公司应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种签证、记录和会议纪要的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 项目公司应按月向公司项目管理部,上报工程批准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概算和执行概算动态管理台帐及合同动态管理台帐。做到数据登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随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对应概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和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情况,以利于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措施,确保工程同口径总投资能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

第五十七条 按公司要求应用基建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逐步使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提高造价管理的工作效率。

第十章 建设实施阶段财务管理

第五十八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出资协议和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股东方及时足额将资本金到位,减少借款利息支出。由于项目资本金不到位而发生的银行借款、借款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十九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基建资金的流出及工程建设支出,不得挤占、挪用、隐匿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六十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明确的基建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分别制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十一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工程成本管理,严禁挤列工程成本。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有关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凭据,及时计入工程成本不得超前或迟滞,不得以各种方式虚增工程造价。

第六十二条 按公司积极推行基建期间财务稽核和审计制度,严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准确的开展会计核算,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成本。

第十一章 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第六十三条 项目公司在工程完工后,应在6个月以内与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结算手续。结算的依据是合同、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有效现场签证单,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效会议纪要文件等。

第六十四条 项目公司施工合同结算,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图,如施工单位领用的甲供材料量超出施工图预算分析量,其超出部分,应按照实际采购的相应材料价格,包括运杂费和采保费计算材料费,并扣减施工单位合同结算款。

第六十五条 如结算工作量较大,项目公司经请示公司同意后,可委托有资质和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帮助完成施工图工程量的计算、甲方另委项目和签证项目的预算编制及与施工单位的结算谈判工作。

第六十六条 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结算,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其结算书应报公司审核批准。在公司批复后再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十七条 对于设计、监理、调试、性能试验和设备材料合同,如结算金额与原合同金额有差异,则应将设计、监理、调试和性能试验合同结算情况,报公司审核批准,设备材料合同结算情况,报公司审核批准。对于超出合同规定调增或调减合同价款时必须报公司审批。

第六十八条 各工程项目应力争“无尾工、无缺陷”移交生产,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有些项目需要在移交生产后完成的,项目公司应将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消缺项目、完善化项目和未完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尾工项目,以及其预算费用和实施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财务部要按照公司批复的总金额,留足尾工款额度并进入决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公司组织实施并考核。

如有些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核消,该项目已拨付的资金在以后的资金计划中扣回。严禁挪用尾工款做其它用途,和以任何理由扩大尾工范围或提高建设标准。

第六十九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公司应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基建剩余物资进行清理。对于生产经营期间,不需要的物资可在公司内部进行调拨、调剂合理作价出售,冲减工程建设成本,生产经营期间可以使用的,扣除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后转入生产库存物资。

第七十条 对于在土建施工、物资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事故,项目公司应进行具体分析。按照事故责任及有关工程保险,施工、物资或运输合同的规定,积极进行索赔,索赔所得款项,应及时入帐并冲减工程建设成本。

第七十一条 如经公司审计确认的,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工程最终实际总投资,不超过公司批复的工程执行概算总投资,同时含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工程最终动态总投资,不超过批准概算动态总投资时,公司将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见《基建工程投资节余奖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从批复概算节余资金中列支,并进入工程竣工决算。如因为项目公司的原因,工程同口径最终总投资超出执行概算总投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扣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减项目公司投产当年的工资总额。

第七十二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应在工程建成并移交生产后,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公司监审部负责组织对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审计意见修改竣工决算报告并上报公司,由公司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批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由京能集团广东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五步复核审定基建工程造价

基建科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