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决议,以学校发展建设为中心,服务学校大局。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和本部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三、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配合校长室、党总支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四、参与学校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制定。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五、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劳动权益。
六、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协助本校工会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七、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教育教职工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观念。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做好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工作。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
八、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
九、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工程和“献爱心”活动。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
十、做好女工工作,发挥女职工在教育教研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关心她们的困难,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一、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
十二、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把工会办成“教职工之家”。
十三、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坚决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会工作总思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对工会工作全面负责。
二、召开工会常委会,总结、规划和报告工会工作。
三、配合学校党政组织抓好教代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
四、抓好民主管理,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方针,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特色,积极抓好组室文化建设和健康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
六、负责工会自身建设,搞好工会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七、继续抓好创建“教工之家”活动,努力推动党政工群共建一个“家”方针的落实。
八、做好工会财务的预算工作,做到合理有效的管好、用好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九、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政廉洁,努力搞好团结,发扬民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会工作。
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职责
一、在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传达、贯彻、落实工会布置的具体任务、内容、要求。
三、关心和了解本组(年级)成员的工作、思想、生活和家庭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协助工会主席、年级负责人组织教职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五、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会或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作出答复。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七、做好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