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庭 审 理 (刑事)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人民法院审判庭第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人员:
书 记 员:
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此时控辩双方分别站在临近位置两侧,审判方也站在一侧就绪,书记员已就位)(站立、宣布法庭纪律)
书:(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鼓掌、喧哗、吵闹,如对庭审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新材料;
(4)请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入庭,最好不坐下)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已坐下的起立,全体起立)
审:请坐下。
书:审判长,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庭外等候传唤。(面朝审判长说) (审判长点头表默示,敲锤)
宣 布 开 庭
审: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刘宏伟到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依次问) 被:
审:被告人是否受过法律处罚?是什么时间?
被:没有
审:这次被告人因何事在什么时间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审:起诉书指控你犯什么罪?
被:故意杀人。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宏伟故意杀人一案。 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望 担任审判长 和审判员唐晓龙、贾萌雪 组成。本院书记员徐坤 , 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朱亚秋、秦培琛 出庭支持公诉。由山东省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明磊、王笑佩为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云彬、临清市公安局医师杨峰、郝云剑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你都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
审:当事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2)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3)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1
(4)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审:被告人刘宏伟你是否听清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被:听清楚了。
审:被告人刘宏伟,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
被: 一致。
审: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被:
审:被告人刘宏伟,请你将犯罪事实经过讲一下。
被: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被告人请你如实回答公诉方的提问。
公: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辩:
审:公诉方是否继续对被告人发问?
公:没有
审:辩护方是否继续对被告人发问?
辩:没有。
审: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首先请公诉方就本案所指控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公:下面公诉人向法庭出示本案指控证据。(所有证据交给法警,法警依次给被告、辩护、审判长看) 审:被告人刘宏伟,你对公诉人展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公诉方申请传证人 李明东 到庭。
审:传证人 李明东 到庭。
(法警带入就位)
审:证人你可以坐下回答。
(证人坐下)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依次问)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明白。
审: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法警负责保证书递送) 审:公诉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公: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魏明磊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由发问?
辩:
审:控辩双方是否还要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请法庭传证人刘宏明 到庭。
审:传证人刘宏明 到庭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
审:公诉人你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公:
证: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没意见,不发问。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由发问?
辩:
证:
审:控辩双方是否还要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 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出示钥匙两把,并说明证明什么)
审:将证据交由刘宏伟辨认。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辩解)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对证据有无异议?
辩:
审:将证据交予法庭。(法警执行)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出示有扫痕的现场勘查笔录,并说明证明被告的主观意图)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辩解)
审:辩护人有何意见?
辩: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出示鉴定书,说明犯罪事实存在,侵害生命权,有社会危害性。。。 )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审:辩护人有何意见?
辩:
审:公诉方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没有
审:现在有被告人和辩护人向法庭举证。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没有
审:辩护人是否有证据?
辩:有,辩护方申请要求法庭传证人 吴少东 到庭。
审:传证人 吴少东 到庭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明白。
审: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法警同上)
审:辩护人你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没意见,不发问。
审:公诉方是否对证人发问?
公:
审:控辩双方是否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辩护方还有其他证据?
辩:没有。
审:控辩双方还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
公:没有
辩:没有
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因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内容避免重复。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公诉意见书)。 公:
审:被告人自行发表辩论发言。
被:
审: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
(双方交战。。。)
审: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发言?公诉方?
公:没有
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最后陈述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陈述)
审:带被告人刘宏伟退庭,现在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再宣判。
(法警带走后,审判方离席,进行合议约1分钟 )
宣判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坐就座。
审:(敲锤)现在继续开庭。
审:刘宏伟 故意杀人一案,本庭充分考虑后,经认真评判,现在进行宣判。
(全体起立,读判决书)
审:本判决书将在5日内送达当事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以及刘宏伟的辩护人魏明磊、王笑佩,刘宏伟的家属其妻。将被告人刘宏伟带出法庭。
(法警带走)
审:现在闭庭。
(依次退庭。。。审判方先离庭)
全体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