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管理规范化培训内容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各地相继
出台了地方配套规章政策,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工作的职责,确定了房屋征收
部门,设立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机构不健
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舞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特邀请市建委征收部门、县法制办、县人民法院领导和专家围绕房屋
征收实践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讲座,对相关问题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研讨,为全县各级
部门、有关领导及两改等提供项目管理咨询,相关解决方案。 【课程背景】
【课程对象】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官员;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各地房地
产开发经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各房地产评估机构、鉴定机构从事拆迁评估、鉴定专业人员、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行政法学教研的老师及其他
有关人员。
【课程大纲】
一、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化
1、机构和相关人员管理;
2、对房屋征收档案的管理;
3、对房屋征收现场的管理;
4、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制度;
5、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
二、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合法性原则;
2、“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3、补偿方式选择;
4、合理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
5、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适时调整;
6、对被征收人实行奖励和补助;
7、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原则;
8、房屋征收中特殊情况依法处理的原则;
9、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原则。
三、房屋征收程序规范化
1、房屋征收条件审查;
2、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3、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论证、公布与修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6、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
7、作出补偿决定;
8、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公开分户补偿情况。
10、健全房屋征收部门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