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校青协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推动我校志愿者服务工作水平,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青年志愿协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我校青协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该考核制度。
一、工作考核标准:
1.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全面;
2.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
3.考核对象:云南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4.考核机构:云南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
5.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其中基本分为一百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位成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加减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分数;
6、考核计分方法
(1)会议和活动策划
①每次例会迟到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
②校青协组织活动迟到扣3分,无故不参加扣6分,事先请假者酌情处理。
③重大活动要有具体策划和总结,不按时上交者扣5分
(2)工作表现
①因拖沓、推委等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扣10分;
④在校青协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加5分;
⑤在职期间获学校或学院内表彰者加5分;
⑥对计划外工作有创新者每项加2分;
7、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6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奖励;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作为参考。
注:本制度解释权属云南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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