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案例分析》写作及考核注意事项
为了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法学院决定从2016届毕业生开始,对大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考核采用案例分析写作方式。鉴于“案例分析写作”与“撰写毕业论文》有一定的区别,特告知有关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题目。
分两步进行:(1)采取抽签方式将全年级分出70%的学生参加案例分析写作;(2)将教师命制的题目(代号)制作成题签,由参加案例分析写作的学生随机抽取后确定题目。不参加题目选择活动的学生,视为放弃“毕业论文”(必修课)的考核。
二、指派指导教师
案例分析写作的指导教师均由本院教师担任。学院按题目涉及的课程内容指派指导教师。
三、提供案例材料
学生选定题目后,应尽快(三周内)与论文指导教师联系领取(下载)案例材料。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毕业论文”必修课的考核。具体论文指导教师有安排的除外。
四、案例分析写作方法
《案例分析》由以下两大部分组成:
(一)案情简介。学生应当对案例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实”进行整理,不得原封不动地照抄案例材料。案情简介不超过2000字。
(二)论述分析。根据题目要求,应用所学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结合案例事实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文章构架可参照论文格式。此部分为文章的主体部分,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五、《案例分析》的基本格式
题目及副标题
摘要
关键词
案例简介(4号,黑体,居中)
论述分析(4号,黑体,居中)
一、.........................................
二、........................................
三、........................................ ...............................................
六、有关写作考核日程、行文格式、考核要求等,按学院制订的毕业论文“写作考核补充规定”、“写作及考核日程表”、“毕业论文(法学专业)撰写规范”执行。
法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