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
一、办事程序
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
二、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
1、立项批复(原件);
2、土地证或用地证明(校对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正本,规划局提供);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正本,建设局提供);
5、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6、测绘平面图及面积登记表(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提供);
7、定点图(规划局提供);
8、拆迁注销审批表(原址有旧房拆迁的);
9、营业执照(刚年鉴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0、法人证明、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1、白蚁预防合格证明(原件);
12、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原件);
13、施工蓝图。
14、房屋坐落证明(公安部门提供)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16、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证时需交验的书证
1、受委托人身份证
2、登记收件收据
四、交费项目
1、产权登记费:
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宗收取;
2、配图费:
20元/套。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登记后4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2]221号,澄价发(2002)26号
七、服务电话
6415002,6415003,6415005,6415007,6415008
《房产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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