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历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7-27 16:19:35发布者: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点击次数:68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创新团队,现开始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
一、教师学历现状分析
现在学校有专任教师136人,其中有本科学历的有130人,占专任教师的95.6﹪,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有5人,占专任教师的
3.7﹪,只有专科学历的4人,其中3人是45岁以上的,1人是45岁以下。所以现在学校提升教师学历任务主要是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使学校研究生学历的人数达一定比例,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一、总体目标
全面增强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创新能力。
通过实施此方案,到2015年,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比例达到15%,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本科要求。
二、具体目标和措施
1、为了保证教师本科学历的较高比例,每年学校招聘的文化课教师都要求在本科以上,有研究生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根据现在现实情况,招聘的专业课教师可以是专科,但来校后要马上进行学历提升。
2、进一步强调对教师职称晋升时的学历要求。晋升职称,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学校要求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都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所学专业原则要与所教的对口。
4、学校定期推荐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特级教师等攻读硕士学位,也积极鼓励每一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5、学校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师资培训和优秀人才引进,专款专用。
6、学校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报销学员学费;对获得本科学历的教师拿到文凭后奖励5000元,对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奖励10000元,但奖励必须分五年领取,每年分别领取1000元、2000元。
三、原有规定与本方案如有冲突之处,以本方案为准。
四、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