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解决参战人员待遇的
报
告
县民政局:
我叫汪顶祥,一九五五年五月出生,一九七五年一月从临澧县停弦渡镇应征入伍,在空五军工程兵十团卫生队任卫生员,于八o年元月退役在家一直务农,现生活在临澧县停弦渡镇复船村七组。
一九七九年二月对越自卫反击战开始后,我被调到空五军医疗救护队,主要负责转运作战前线伤员任务,在此期间表现积极,不分昼夜,多次受到领导表扬。在转运伤员时身负过伤,但受伤后也没有下火线,圆满完成了转运伤员任务。
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由于年岁已高,战争中留下的腰椎损伤病,一直未愈,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困难,特申请民政部门解决参战人员待遇。
特此报告,请求批准。
申请人:汪 顶 祥
2016年7月3日
《关于申请解决参战人员待遇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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