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行政上由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指导,是各院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籍管理
办理学生升、休、复、退、转学和留(降)级等各种手续,并及时记载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二、教学管理
1、协助教学负责人组织安排日常教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教学方面相关会议的具体事宜,负责与教务处联系有关事宜。
2、协助教学负责人做好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报送、执行工作。
3、协助教学负责人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
4、负责教学日历及教案的汇总、审核和归档工作;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的发放、搜集、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办理经教学负责人批准的补课、调课手续。
7、负责做好学生重修、免修、重考等工作。
三、考务、成绩及毕业管理
1、按照教务处的统一期末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安排传达到各教研室,通知有关师生。
2、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缓考手续;
3、及时安排不及格学生的重考或重修,发放重考或重修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4、协助学院安排学生考试、考查及补考工作,负责试卷的收交存档、学生考试成绩的统计与汇总。
5、协助教学负责人组织安排学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做好毕业论文的收集保存。
四、其它工作
1、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和总结,并向领导反映,以期解决。
2、负责本单位教师的工作量统计与课时费发放申请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3、按教学计划和学生人数协助教务处作好教材的预定和分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教学的正常需求。
4、认真做好教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秘书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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