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商洛市教师十不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德(基础分20分)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学生;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服从分配;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撰写心得体会。
(二)加分:
参与上级组织各项活动,受表彰奖励的,市级以上加3分,县级加2分,镇级加1分。
(二)扣分
1、不服从工作分配,贻误工作的,每次扣3分,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积分;。
2、违反《寺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十禁止》造成影响者一次扣除5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扣除全部积分;
3、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上访的,每次扣除5分;
4、挑拨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或给学校工作造成
消极影响者,每次扣5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分;
6、政治学习、例会及重大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迟到每次扣1分(以五分钟为限)。
7、群众路线教育和“育人,读书,做学问”活动中,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没有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受中心校或党政机关通报批评的,扣3分。
二、勤(基础分15分):
(一)基本要求:
能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有关会议、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辅导;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出满勤,干满点,按规定,请(销)假,不旷工(具体要求见《寺坪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二)加分:
学期全勤者(除函授假、组织安排培训外)加2.5分,全学年全勤者,加5分。
(二)扣分项:
1、一学期请假超过5天的(法定假除外),每超1天扣1分(两学期不累计);
2、不按时到校、上课、辅导、监考、阅卷或有关会议、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3、旷工一天扣5分,依次累计,可记负分。
三、能(基础分15分)
(一)基本要求:
能理解、执行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知识体系;常规教学达到学校的要求,教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办事效率高。
(二)加分项:
1、在优质课赛讲中获奖者市级以上加5分、县级加3分、镇级加1分(不分奖励等级,不重复累计),承担镇级示范课、公开课每次分别加1分;
2、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每学期加1分,带县抽考年级的加0.5分;
3、教学成果获奖的,市级以上加3分、县级加2分,参与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的获奖成果,折半加分。
(三)扣分项:
1、常规工作达不到要求,受中心校或通报的每次扣2分;
2、工作失误,受学生及其家长投诉的,每次扣除当事人2分,造成严重影响或责任事故的扣除当事人5分,并按相关制度论处。
3、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的,每次扣1分;
4、中心校安排的各类培训、研修活动,因配合不积极,
完不成培训(研修)任务或培训(研修)效果差,受通报的,每次扣2分;
四、绩(基础分40分)
1、县级抽考、会考、直接影响我镇质量排名的大型考试中:
①教学质量受教育局表彰奖励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②学科位次居全县同学科倒数
一、
二、三的分别减
8、5分、3分;
2、镇级抽考、会考中:
我镇统一组织的月考、抽考中,获得第
一、
二、三名的教师每人每次加
8、
5、3分;倒数
一、
二、三名的教师每人每次扣
5、
3、1分)。
3、受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市级以上加5分、县级加3分,镇级加1分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每人加5分、3分、1分。
五、廉(基础分10分)
基本要求: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清廉意识,乐于奉献,淡泊明志,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保证教育的公正和有效。
1、私自搭车收费,组织学生购买或推销代办教辅用书,造成一定影响的扣当事人3分;
2、泄露试题、考试舞弊者,每次扣5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及其它涉廉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扣5分。
4、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5、其他违反基本要求的参照以上条款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