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子煤矿员工规章制度
矿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矿利益,特制订本规定,矿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矿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矿机密或涉及矿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矿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矿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矿领导。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矿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矿领导,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矿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办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管理,维护矿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服务规范
1、矿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3、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4、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矿电话时间太长。
5、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严禁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7、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矿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及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或移交司法机关。
1、伪造或涂改矿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3、未经矿书面允许,擅取矿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4、擅取或干扰矿的财务。
5、在矿区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7、违犯任何安全或从事任何事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13、未经矿领导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矿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未经矿领导允许,私自带出车的行为。
17、不服从矿工作合理调配安排,消极待工的行为。
18、未经允许私自找人带班,换班的行为。
19、在矿区嫖娼卖淫的行为。
20、未经允许私自携带矿物品、工具出矿者。
21、矿领导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矿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惩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奖罚事件无论大小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送,矿负责人调查核实后签批。
三、奖罚事件无论大小必须登记在册,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2、全月未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满勤者
3、其它应给予记嘉奖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矿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矿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予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显著功绩者。
3、对矿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小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不服从合理安排者。
4、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5、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7、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8、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矿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6、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撤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矿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矿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矿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十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矿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矿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矿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矿财物者。
11、利用矿名义招摇撞骗,使矿蒙受损失者。
12、在矿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的。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审核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50--100元,每记过一次罚扣50--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矿给予一定奖励。
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 物资分类
矿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手机等。
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第三章 物资采购
1、矿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材料计划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办公室批准,矿长批准。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矿定购买地点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用物资的库存量。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 物资领用管理
矿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1、低值易耗品及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2、实物资产一般不借用,特殊情况需向矿负责人申请同意后在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借用(计算机不借用)。
第五章 矿物资借用
1、凡借用矿办公器材,需写物资借条,并由矿领导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 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管理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