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上海锦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上海锦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精神,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我公司承接的绍兴荣御上府工程,由 项目经理负责承建该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乙方所承建的施工现场(包括跨年度工程)不发生伤亡事故。轻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不超过1万元的事故。
2、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按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之要求,检查必须合格,凡已列入安全标准化工程的项目,必须达到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之要求。
3、按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发生重伤事故24小时快报率100%。
6、在建管处,“五项业绩”考评及安监站安全大检查结果中得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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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上。
7、不造成市区、县区电力、邮电通讯、市政设施等的重大损害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适时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
2、审批建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交底。
3、每月会同安全科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
4、协助项目部开工前办理建筑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手续。
5、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和典型,组织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表扬好人好事,奖励先进和个人。
乙方职责:
1、组织施工现场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综合协调各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班及各特殊工种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以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新招用工人及换岗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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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台帐资料。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场布要求布置施工用电,现场配电及施工机械井架、塔吊、架子的设置安装必须按JGJ59-2011建设部新标准和《浙江省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张挂针对性的安全宣传警示牌,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加全员的安全意识。危险地段及处(口)在夜间设警示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工程进入装饰期间,要做好油漆仓库和易燃品的消防防护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
6、对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
7、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三、奖励
建立安全生产基金,作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等活动的经费及奖励。
上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甲方按三个阶段(场布完、主体结构完、竣工前)定期及不定期的抽查、考评。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和个人,公司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项目凡达到管理责任书中各项考核目标,受县市级通报表扬,每一次奖励1000~2000元,创出市、县级标化文明工地的,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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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3元/M2进行奖励。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有改革创新、成绩显著的个人按500~3000元奖励。
3、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在事故抢险中有功或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个人按1000~5000元奖励。
四、处罚
(一)、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或处以警告,停工整改。
1、一次检查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二次检查不合格的;
3、接到《本公司安全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作改进的;
(二)、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可处以2000~5000元罚款。
1、三阶段检查均不合格的;
2、查出的事故隐患通知整改复查再次发现同类事故隐患的。
(三)、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可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1、屡次检查不合格的;
2、发生重伤二人以上(包括二人)事故的;
3、造成电力、邮电通讯、市政等设施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五万元以下事故的;
4、凡市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可处以按建筑面积2元~3元/M2的罚款,并取消项目经理资格等处罚。
1、发生死亡一人,重伤超过二人的;
2、造成电力、邮电通讯、市政等设施直接经济损失一次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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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故;
3、凡部、省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严重违反责任书的规章、标准和规定的。
(五)、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司给予行政处理。
本责任书的双方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则为当然负责人。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工程部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然失效。
上海锦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公司总经理
(盖章)
项目经理: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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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对各施工班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要求各班做一份(木工班
钢筋班
泥工班
电工班)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施工班长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本公司承建的 工程,由 项目经理承建该工程施工任务。其中 分项工程委托 施工班施工;甲方双方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责任书: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组织施工现场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综合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班组及各特殊工种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以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新招用工人及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并设卡存档;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台帐资料,对施工现场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布要求布置施工用电,现场配电箱及施工机械井架、塔吊、架子的设置安装必须按JGJ5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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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新标准和《浙江省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张挂针对性的安全宣传警示牌,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加全员的安全意识。危险地段及处(口)在夜间应设警示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对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
乙方责任:
1、每天对本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教育;
2、本班组的安全存在问题及时向现场安全员提出;
3、对本工种的消防、卫生有责任做好;
4、以施工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负责落实;
5、新工人上岗必须经教育后方可上岗;
6、配合项目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定;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生产检查会议。
二、奖励
1、上级部门、公司施工现场检查获得奖励,奖励金按比例奖给各班组和管理人员;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班组,项目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给各施工班。
三、处罚
1、凡公司安全检查和工地安全员安全整改通知单的限期没有及时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均应由班组承担。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上级部门、公司处罚的金额按比例由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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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班 组 长:
年 月 承担。并再罚款500~1000元。
3、其它处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