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羊川中心小学
学生考试违纪、舞弊事件处理办法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和舞弊行为。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纪处理。
(1) 携带不准携带的物品进入试场,该科试卷扣10分。 (2)在试卷密封线以外书写姓名、校名、考生准考证号或其它标记,该科试卷记0分。
(3)在开考铃响前或终考铃响后,考生不听监考人员劝阻,抢答试卷的,该科试卷扣10分。
(4)随意讲话,窥视别人试卷,该科试卷扣20分。 (5)用红墨水笔、红圆珠笔或铅笔答题或改题考,该科试卷记0分。
(6)带走规定不准带出考场的试卷、草稿纸,该科试卷扣20分。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1)偷看、抄袭他人试卷答案或交头接耳,该科试卷记0分。
(2)携带夹带、书本等并偷看者,该科试卷记0分。 (3)传递夹带,换卷或有意将自己的试卷答案让其他考生抄袭者,该科试卷记0分。
(4)互相校对试卷答案,该科试卷记0分。
(5)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取消被冒名学生的考试资格,其它舞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违纪、舞弊事件处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