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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1

发布时间:2020-03-02 06:4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厅皖教学函【2012】2号文件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意义

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通过榜样的示范力量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

二、评选范围: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大学期间无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同时获“二等奖学金”两次以上(含两次),在同等情况下以获奖等级高和次数多者优先。

四、评选比例

各系按照毕业生人数的4%比例评选候选人。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到位。各系要成立领导组加强评选条件的宣传,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部署评优工作。对有外出实习的系、班级有通过QQ、飞信等形式把“双优生”的评选条件告知每一位毕业生,使每位毕业生参与到评选工作中来。

2、严格程序。“双优生”的评选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各系要把握标准,严格审核,对候选人在本系公示一周。公示无议后将《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排列范例)》(见附件)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各系所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获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名单,并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对无异议的候选人报教育厅审批。对审批

通过的候选人,将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于5月1日前发文表彰,并颁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

六、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副书记孙利平同志为组长的“双优生”评选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双优生”评选工作领导组负责本系评选工作的组织落实。

七、评选要求

各系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采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时间要求

1、2月10日—2月20日各系宣传发动,组织初评,并在本系公示。

2、2月21日—2月24日各系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周新胜老师处。

3、2月25日—2月28日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4、2月29日—3月4日学院对各系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确定上报教育厅名单。

5、3月5日—3月12日拟获“双优生”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6、3月13—3月14日学生处整理相关材料将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附件:

1、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

2、2012

(排列范例)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关于评选届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

认真做好春运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品学兼优毕业生申请书

品学兼优毕业生申请书

品学兼优毕业生申请书

关于做好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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