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学设计案例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总结、展示和推广我院课程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学设计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分院和办学点从事五年制高职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评选要求
1.教学设计案例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写实性记录,具有教学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价值。
2.教学设计案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体现课改理念,注重选择学生有效学习方式,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3.教学设计参评案例必须是相对完整的理论或实践教学内容,授课时数为2—8课时。
4.教学设计案例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⑴案例封面:案例名称、所属课程、所属专业,授课课时、设计人、工作单位等; ⑵教学内容分析:课程标准对所授内容的要求,所授内容在整个课程标准或单元(模块)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授内容中重点和难点的分析;
⑶教学目标设计:按照课程“三维目标”进行分析,用精确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要注重三维目标的内在有机统一,反映同一个教学内容所包含的三种价值;
⑷学生情况分析:分析学生现有认知水平、学习能力、学习行为,学习本教学内容的难易度及原因等;
⑸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设计:体现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教学意图,设计课堂教学中所运用的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策略与教学手段的选择理由及其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启发与指导等;
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设计:设计评价方案,客观地、确切地反映出每个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
⑺教学反思:针对课堂发生的真实事件与情节,反思教学设计的落实情况,寻找教学与设计的差异,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方法。
三、评选办法
1.本次教学设计案例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系部初评、学校推荐、学院审定的评选方式。原则上每所分院推荐4份,每个办学点推荐2份。每个案例由学校统一缴纳参评费60元。 2.各校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推荐的教学设计案例纸质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和教学设计案例相对应的课程标准、教案(详案),报送学院教学科研处,电子稿统一用word格式(数学符号请用公式编辑器录排),以附件方式邮发到jxkyc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各校推荐的教学设计案例进行认真评审,择优评选
一、
二、三等奖,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