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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03 15:35: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岩学院人„2014‟59号

关于印发《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 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龙岩学院高校教师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2.龙岩学院实验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3.龙岩学院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专业类和公共服务类 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龙岩学院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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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

1.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道德观念强,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熟悉业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完成既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任务书”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职务的“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二)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的,为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性较差,经常迟到早退脱岗,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2.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具体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4.受到效能告诫、诫勉、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未完成既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任务书”或未达到学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6.在管理岗位工作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管理职务考核为“不合格”的。

六、聘期考核管理的实施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的实施充分体现校、院(部)两级管理的精神,在学校制定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工作在校聘期考核组的指导下,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

(一)聘期考核管理组织及职责 1.校聘期考核组

校聘期考核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人员及校学术委员会代表、教学委员会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校聘期考核组主要职责:负责审议各类应聘人员聘期考核。 2.单位聘期考核组

单位聘期考核组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组长一般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各单位聘期考核组成员数量不少于7人,成员数量应为奇数,教师代表每年从本单位的学校教代会代表中抽签产生。

学校管理人员、学生思政教师聘期考核组的组成由校长办公会分别确定。

单位聘期考核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单位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研究处理本单位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并将相关意见报人事处汇总。

(二)二级单位实施细则的制定

1.单位聘期考核组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通过后,报学校备案。

(三)聘期考核管理工作的开展

1.学校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和对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安排各单位教学、育人、社会实践和教研科研业绩等年度工作任务。

学校安排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在《龙岩学院绩效管理办法》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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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龙岩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

考核基本要求

为全面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制定本考核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考核基本要求适用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助教 1.教学工作

能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聘任助教三年以上的每学年实际完成不少于14个标准学分;聘任助教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每学年实际完成不少于12个标准学分(包含听课),并担任一名教授或副教授的助教,听1门课程。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8学时。 2.育人工作

聘期内指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学生党支部委员、党总支委员等半年以上;每年参与学生活动不少于2次。

3.社会实践工作

聘期内须参加社会实践脱产1个月或非脱产累计3个月以上(公共课教师时间减半。含带队实习指导、本专业实践、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指导或带队社会调查、挂职锻炼、社会兼

职等,下同),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4.教研科研业绩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9分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3分以上。

(二)讲师 1.教学工作

承担2门以上(长期承担公共课的教师除外)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1门为本科生或专科生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同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社会调查和课外科技创新实践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实际完成不少于14个标准学分。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每学年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2.育人工作

聘期内指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学生党支部委员、党总支委员等半年以上;每年参与学生活动不少于2次。

3.社会实践工作

聘期内专任教师须参加社会实践脱产1个月或非脱产累计3个月以上,须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聘期内取得“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视同完成社会实践工作。

4.教研科研业绩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12分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6分以上。

(三)副教授 1.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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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一)有关教研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按《龙岩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龙岩学院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二)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研科研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教师可以用教研科研业绩超出部分抵教学工作量(视为工作任务要求,不作为超工作量业绩),但必须完成本职务教学工作量要求的一半以上。

(三)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的基础上,教师可以用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抵教研科研业绩(视为工作任务要求,不作为超工作量业绩),但必须完成本职务教研科研业绩要求的一半以上。

(四)教研科研业绩与教学工作量互相对抵的换算公式为:教研科研业绩的1分=教学工作量的1标准学分。

(五)在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

1.特聘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不作具体规定,科研工作量减免50%。

2.院(部)行政正职领导,公共服务系列申请教师职务聘期考核减免50%教学工作量。院(部)行政副职领导减免40%教学工作量。院(部)助理减免30%教学工作量。

3.院(部)其他人员减免教学工作量由党政联席会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院系助理减免的工作量。工作、待遇等安排由单位自行决定。

(六)本文所指“以上”,如无特别说明,均含其本级或本数;研究项目或取得成果,未作特别说明的,均要求本人排名第一(或主持人);教科研业绩未列入项目或成果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下同)

附件2:

龙岩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

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为全面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根据《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制定本考核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考核基本要求适用于我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人员。

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实验员

完成单位布臵的实验技术工作任务。

(二)助理实验师

1.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维护管理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及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1)完成单位规定的实验技术工作量,维护、维修、管理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及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或者参与指导学生实验、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及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日常检修维修,故障排除等技术工作;

(3)参与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参与拟订建设方案,能独立承担建设中的部分任务。

(4)聘期内须参加社会实践脱产1个月或非脱产累计3个月以上,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实验教研科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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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龙岩学院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专业类和公共 服务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为全面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管理、服务队伍,根据《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制定本考核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考核基本要求适用于我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人员(含管理岗附设专技人员)和从事图书、资料、档案、出版工作的在职在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初级职务

完成单位布臵的工作任务。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3分以上。

(二)中级职务 1.岗位工作

完成岗位职责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结合本岗位工作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和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各1份。

2.教研科研业绩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6分以上。

(三)副高级职务 1.岗位工作

完成岗位职责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结合本岗位工作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和调研报告(不少于4000字)各1份。

2.教研科研业绩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12分以上,其中至少发表本专业C类论文1篇。

(四)正高级职务 1.岗位工作

完成岗位职责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结合本岗位工作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和调研报告(不少于6000字)各1份。

2.教研科研业绩

聘期内教研科研工作量分达24分以上,其中至少发表本专业B类论文1篇。

三、其他

有关教研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按《龙岩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龙岩学院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龙岩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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