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院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院生产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院安全工作采取“分层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其中院一把手负总责,相关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和全体职工皆为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二、安全工作目标
严控安全风险,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安全管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
1、院消防安全由各部门按各自管辖的区域及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并督促落实本部门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安全工作。
2、院内的 消防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和更换,
3、定期对院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长时间离开时,须关闭空调、电灯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二)户外作业安全
户外作业是勘察、检测等工作地点在居所以外的工作(以下简称“外业”)。
1、必须严格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外业安全的相关规定。
2、外业作业应详细研究管线、地质等相关资料,避免破坏公共设施。
3、应当定期组织对外业现场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4、注意外业工作安全,出入工地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在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按照相关规定更改作业时间。
5、注意文明工作,外业现场应设有必要的隔离设施,并设置显著标志,减少污染,对外业现场的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维护外业现场整洁。
四、罚则
(一)院全体职工均有维护院各项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牢记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凡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期责任自负,凡对院财产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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